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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賄選與庶民同罪 蔣萬安涉嫌賄選!



黃帝穎律師:呼籲北檢採取應有的偵查行為,杜絕不正的選舉方法!



中山、北松山立委候選人潘建志醫師競選總部新聞稿 懇請刊登 2015/11/27



台北市第三選區(中山、北松山)候選人潘建志今(27日)稍早由黃帝穎律師陪同下公布由選民提供的照片,照片中是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松山區主任,在重陽敬老聯歡活動上贈送高級禮品,過程中該名主任不斷向民眾拉票要求民眾要支持蔣萬安,以及中秋節期間蔣萬安提供「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提供腳踏車乙台」、「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高級電扇一台」。潘建志認為蔣萬安身為參選人且又是律師,怎麼可以知法犯法,要求檢調應盡快調查,杜絕選舉歪風。



潘建志現場也公布了三張照片,分別是今年10月17日在松山區莊敬里重陽敬老聯歡活動,蔣萬安團隊準備高級的禮品提供給里民抽獎,照片中的頒獎人是蔣萬安松山區辦公室主任諸葛芬,拍攝照片的民眾表示在頒獎的過程中,該名主任不斷地向民眾表示禮品是蔣萬安精心準備,所以要求大家一定要把票投給蔣萬安,此外,蔣萬安團隊也在中秋節活動期間9月19日、9月26日分別提供松山區中華里「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提供腳踏車乙台」、中山區康樂里「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高級電扇一台」。



黃帝穎律師強調,依照法務部含示,通令全國檢察官,若有提供禮品,或是任何不正利益,只要超過法定30元以上跟競選有相關連有形成對價關係,就是選罷法所規範的賄選的行為樣態。黃帝穎表示,潘建志醫師提供的照片,皆有明顯出示是由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所提供出來的禮品,腳踏車或相關的禮品,無論是辦公室主任或候選人本身有拉票的行為,對於選民提供禮品,就是不正利益,且有尋求支持行為,這是選罷法所規範的賄選的行為樣態,因此要呼籲台北地檢署對於此案已有圖片為證相當清楚,及有得到相關利益的選民,也必須要採取應該有的偵查作為,黃帝穎強調要杜絕不正的選舉方法,杜絕買票。



潘建志要求具有美國律師資格的蔣萬安說明:是否承認這已經涉及賄選?是否不只一次進行賄選?兩個問題請蔣萬安據實向選民說明,不要說謊,也呼籲民眾有相關資料也可以提供,以杜絕賄選歪風。



檢舉信箱: billypan2016@gmail.com

檢舉專線: 0905-73-1985 http://on.fb.me/1MHRc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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