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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在選舉公報上的學歷登載,可能違反選罷法。



昨天周玉蔻在三立揭露洪秀柱的美國密蘇里州立東北大學教育學碩士學位有問題。今天洪秀柱的回應是:『證書是真的,雖不符教育部一定時數規範,**教育部不承認,卻代表她的終身學習精神。』(見: http://bit.ly/1IbsHRY)



潘醫師查詢中選會歷年選舉公報,20年間,洪秀柱從第2屆到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在公報上刊登的學歷都是:『美國密蘇里州立東北大學教育學碩士』(附圖)



依選罷法第47條規定:『選舉公報…..學歷,其為大學以上者,以經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認可之學校取得學位者為限。』(附圖)



把教育部不認可的學歷放在選舉公報上,已經違反選罷法。長年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知法犯法更不應該。對總統候選人而言,這是非常大的道德瑕疵,在歐美老牌民主國家就退選了。但洪秀柱能言善道,『終身學習』的訓導主任,『學歷不等於能力』,她還是會選到底吧。



選罷法: http://bit.ly/1Lysx64

選舉公報資料庫: http://bit.ly/1Hai4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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