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和平協議完全不通,要簽也是簽國和國之間的和平條約。另外台灣中國早就沒戰爭也沒領土爭端,倒是為了釣魚台和日本有紛爭,應該和日本先簽和平條約才對,乾脆聯合美日簽『美日台安保條約』,再簽中台和平條約,廢中國反裂法才是永久和平的正途吧。
BillyPan's Blog 潘建志醫師
billy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