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聞:

親民黨籍立法委員林正二被控於96年競選第7屆平地原住民立委期間,指示幕僚舉辦免費餐會宴請選民,檢方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7日)二審判決將上訴駁回,林正二當選無效定讞,將被取消立委資格。 
林正二被控於96年11月間在桃園縣竹圍漁港「漁夫碼頭海產店」席開2桌,花費1萬3800元餐費宴請選民,並致贈價值300元背心請求選民支持連任,遭控違反選罷法,桃園地方法院於98年11月間一審判處當選無效。林正二不服提出上訴,今天被高等法院駁回,當選無效定讞。
 

引自:NOW NEWS

2年前泛藍陣營以選票當選的立委,總共也才65名,2010年,被撤消資格的竟已經有6名。

當年吳伯雄拍的競選廣告,強調藍營不能分裂,而且每一票都很重要:



算一算這6個立委的得票總數加起來,一共是401,911票。在2008年,在台灣,有40萬人上當。這個犯罪的規模,遠遠勝於任何一個詐騙集團吧?


P.S.上面那張圖歡迎自行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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