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疏散、躲避不明氣體;頭暈、嘔吐;速速送醫。這中毒三部曲,是高雄縣大發工業區旁的居民在2008年12月一個月內不斷面臨的危機。從12月1 日、12月12日、12月25日到12月29日,大發工業區已經連續發生了4起重大的毒氣外洩事件。直到現在,吸了什麼毒氣沒有人知道;排放的元兇是誰,也沒有確切的答案。

潮寮國小和潮寮國中,都位在工業區隔壁。這裡的學生,最常出現呼吸系統和眼睛方面的疾病。連續兩年,大寮的空氣污染都勇奪全縣第一,空氣品質指數不合格的天數,遠高於石化產業密集的林園和仁武。接二連三的毒氣外洩,在這個月同時擴及到潮寮地區的國中小學。不明氣體的毒害,沒有預警,也找不到兇手,學校無法專心辦學,家長也開始幫孩子轉學。

引自 http://e-info.org.tw/node/40099



潮竂的空氣污染事件,雖然說是一件地方上的事情,不過卻反映了馬政府的超級無能,我把這一連串的空污事件,以時間順序整理一下:


2008年12月1日,上午10點,第一次空污事件,84名師生送醫。

2008年12月4日,環保署懷疑污染源是『農田



全文見:http://share1.epa.gov.tw/enews/Newsdetail.asp?InputTime=0971204185029&MsgTypeName=%B7s%BBD%BDZ


2008年12月12日,上午8點,第2次空污事件,4名學生送醫。

2008年12月25日,上午10點,第3次空污事件,32名師生送醫。

2008年12月29日,下午4:40和7:30,第4次空污事件,7名師生送醫

2009年1月2日:
環保署懷疑污染源是以下7家廠商之一:『大發廢棄物處理廠』,『聯仕』,『長春樹脂』,『聯合污水處理廠』,『史都特』,另外有兩家洗瓶場:『春春興業』(離400公尺)和『瑞曼迪斯』(離1200公尺)

全文見:http://share1.epa.gov.tw/enews/Newsdetail.asp?InputTime=0980102202653&MsgTypeName=%B7s%BBD%BDZ




2009年1月5日,高雄縣政府決定,潮寮國中、潮寮國小教學,兩校全校師生移校上課

2009年1月8日:環保署強烈暗示污染源就是『大發廢棄物處理廠』,指出有重大缺失並要求停工。

全文見:http://share1.epa.gov.tw/enews/Newsdetail.asp?InputTime=0980107173722&MsgTypeName=新聞稿

但是附近居民不領情,認為這家工廠根本是代罪羔羊。



事情好像到這裏告一個段落。不過以我身為部落客的靈敏嗅覺,卻覺得這個事件不是這麼單純。

我們就以打電動『逆轉裁判』的精神,重新把這個案子好好研究一下吧!



從以上的報導中,以環保署官方新聞稿中曾認定過的,總共有8個嫌疑犯:

1. 『農田
2.『大發廢棄物處理廠』
3.『聯仕』
4.『長春樹脂』
5.『聯合污水處理廠』
6.『史都特』
7.『春春興業』
8.『瑞曼迪斯』


第一個疑犯農田,我們利用Google Earth,找到潮寮國小和國中,放大地圖來看:



從衛星空照圖上,我們可以很容易分辦:上面就是工業區,方型操場的是潮寮國小,圓型操場的是潮寮國中。

因此,庭上,我有異議!!



1號疑犯根本就不能算疑犯,因為,在工業區和國小,國中之間,沒有所謂的農田啊!!

好吧,我承認這個第1個嫌犯的審理過程純為搞笑(不過這也提醒了我們環保局會睜眼說瞎話的,還在新聞稿中說要採蘿蔔回去化驗,會不會太扯了一點),讓我們認真追下去:第2號嫌疑犯『大發廢棄物處理廠』是怎麼變成最可疑的,快要被拖去鎗斃的犯人呢?

環保署的理由是,第一次12月1日上午8點空污事件發生時,這個工廠的SO2排放量增加,和潮寮國小測站SO2排放量增加,在時間上是一致的。

我們把當時的潮寮國小測站SO2排放記錄拿來看一下:

(環保署的網站上竟然真的能找到這玩意兒,見http://taqm.epa.gov.tw/emc/default.aspx?mod=SiteGMap&pid=b0101&cid=b0102)



提出這項事証後,庭上,我有異議!!



理由1-12月1日8點突然增加很高的211的值是ppb,也就是0.211ppm,而國家標準的SO2的安全量是0.25ppm,這還沒超過安全標準。SO2要超過10ppm才會刺激人體。而且SO2本身沒有味道。在0.211ppm這個濃度下,根本就不會是造成毒害的主因!! (見http://www.dfmg.com.tw/safe/safe/7643.html)

理由2-12月12日第2次發生毒害時,SO2測值是38ppb,但是,當時『大發廢棄物處理廠』卻正在停工當中!!(10點才開工)

理由3-12月19日上午8點SO2也高達187ppb,但是當時卻沒有任何災情!而且之後19日和25日的空污事件發生時,SO2並沒有飆高!

這三個理由,就告訴我們,SO2和毒害事件無關,原來被判死刑的『大發廢棄物處理廠』應該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請想像該廠廠長的表情 )


進一步,我們可以把網路上找到的大工業區的廠商位置圖,重疊到Google Earth上來看:




上面的方塊標示出了嫌疑犯的地點。

庭上,我又有異議了!!




根據原則『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可以推定6號,8號是冤枉的!!因為在這幾次的污染事件中,我們並沒有看到有工業區裏的員工的受害報導。(大發工業區有600多家廠商,員工有上萬人),如果這兩個地方是污染源,介於這幾個污染源和受害的國中,國小之間,至少也有幾千位廠區員工,毒氣飄過之時,怎麼可能都沒事?

6號『史都特』,8號『瑞曼迪斯』,同樣改判無罪當庭開釋!!

解決掉4個疑犯,還有4個,我們把這幾家工廠和學校的距離拿出來看看:

7號『春春興業』,距離400公尺。(新聞稿中有)

3號『聯仕』,距離約643公尺。



4號『長春樹脂』距離更遠,約1000公尺!



5號:『聯合污水處理廠』的距離呢?



我的媽啊,污水處理廠距離國小的教室才不到80公尺!!

根據理想氣體方程式 PV=NRT 得知:氣體濃度 N=RT/PV,體積越大,濃度越低。這三座工廠的距離分別是學校和污水廠距離的5倍,8倍,和12.5倍,而這是直線距離,體積還要乘以三次方啊!!

因此庭上,搞了半天根本最最可能的疑犯就是5號的『聯合污水處理廠』嘛!!

其實這個污水處理廠,一直就是村民懷疑的最大元凶。但是,工業局(其實是他們的上司)出來為他們澄清了!!




不過庭上,我有異議!!



上面這段工業局的話,根本就是自我矛盾嘛!!又說毒害發生時,上風處(北方)有人聞到味道,又說工廠中的工人毫無影響,難道由北方飄來的毒氣會自動跳過污水處理廠直接攻擊學生嗎?

污水處理廠是最有可能的元凶,理由有:

1。因為距離最近,不到80公尺!
2。這是村民一致認為的凶手。
3。這是8家廠商中唯一的公家機構(由大發工業區管理處直營),如果被定罪,需要國家賠償,因此環保局可能會故意幫忙掩飾。環保署長講的空氣指紋比對,是事後2天才去採的空氣樣本,採的時間點又沒有空污事件發生怎麼當証據?分明就是想拉東扯西為污水廠脫罪嘛!!
4。所有的個別廠家都可以停工,只有這家不行(不然工業區會完全停擺)!所以不敢定罪。換成是別家私人廠商出事,早就嚇壞了自行停工,怎麼可能連續四次造成空污?

污水廠會造成空氣污染嗎?沒錯,這國外有專書討論,你可以在網路上找到書的PDF全文檔。(見下圖)



污水廠會造成空氣污染,主要在污水廠有所謂的『氣曝池』,平常也許沒有什麼問題,可是在歲末之際維修的時候(第1次空污出現在12月1日一大早),會出什麼狀況就沒有人知道了。



其實嚴格說起來污水廠不是唯一的凶手,污水廠的污染物,還是從整個工業區流進來的。大發工業區本來就是全台灣最『骯髒』的工業區之一(大寮的空氣品質是最差的),而聯合污水處理廠,根本就等於這個工業區的化糞池,所有的工業廢水,有經過前處理的,沒經過前處理的,偷偷排放的,全部集中到這兒。有多少化學物質可能在流進污水處理廠後逸散到空氣中?其中,有許多是常規測量無法發現的物質(比方環保署曾經測到過量的六氯-1,3-丁二烯這種物質,必然是先存在某家工廠排放的有機溶劑中,在流進了污水廠之後,可能因為某種原因而短暫地大量地進入空氣中)。讓人想不通的是,這大化糞池竟然就蓋在兩所學校旁邊,這遲早要出事吧?

潮寮空污事件,一再發生,善良的村民忍無可忍官逼民反暴力抗爭,但環保署調查結果卻是找個快2公里外的『大發廢棄物處理廠』一些毛病來抵罪想要平息民怨,讓人想到馬政府的余文!!



台灣人,你還要被這樣的政府騙多久?

Case Closed,套句柯南的話來說:『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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