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走路工案發生後的第三天,時報週刊副總編林朝鑫在中天電視的新台灣星光大道節目,描述他如何發現走路工案,他說『當天早上九點多開始,不好意思,我是林朝鑫,我就在現場。』接著他描述當時學者抗議狀況,又說早上十點二十分的時候,學生抗議如何搞錯地方,而走到的時候:剛好黃國昌離開』,他說:『黃國昌基本上是說謊,他應該知道有(學生來了)這個事情。』『事實上你要批評如果搞不清楚,那可能打錯人。



2012年7月27日影片片段:
 


但是2012年8月17日的中國時報,卻出現了另一個版本的說法。由於壹周刊拍到神旺飯店董事劉洪福出現在現場,為了解釋,於是出現了新的故事情節。『當日下午一時許劉洪福在NCC附近遇到認識的警員,.......無意間聽到有警員提到上午的抗議學生在二二八公園附近發錢,下午還要前往抗議。劉洪福認為事不單純,立刻聯絡《時周》副總編輯林朝鑫,林朝鑫立刻增加採訪人力,並前往現場了解。林朝鑫當日下午二時許趕抵現場...』,這篇報導,署名撰稿是『時報周刊特調中心』,這個中心的負責人也是林朝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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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說九點到,現在又說是下午二點到,這兩個說法,只有一個是對的。是哪一次在說謊呢?

如果九點到的版本是對的,那劉洪福聽到員警說抗議學生有發錢才通知林朝鑫的說法就不對了。如果下午二點到的版本是對的,那林朝鑫在節目上說黃國昌說謊的指控就毫無公信力可言。不管再來要怎麼轉,這下子都兜不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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