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是個很有才華的年輕人,喜歡秀蘋果電腦做的美工設計圖給我看,在廣告公司上班。

不過,他在廣告公司的工作內容卻不是畫圖,而是『作曲』。廣告公司?作曲?

『這個解釋起來有點麻煩。』

我第一次問他上班都在做些什麼時,他這麼說。

『你知道的,有很多當紅流行歌曲十分動聽,我們的客戶都指定要當廣告的配樂,因為他們常聽的音樂就是那些。但往往唱片公司不願意給我們在廣告裏使用,或是要拿很高的授權費用,超出原先的預算。

這時我的任務就來了。我必需負責打造一段相似的音樂,節奏上類似,編曲風格接近,樂句有原來的味道,但旋律又不完全相同。這樣免得被人家告說是侵權抄襲,可同時能滿足客戶的需求。』

聽起來十分合理的,山寨流行音樂產業。我朋友大概天生要來吃這行飯的,因為我們去唱KTV時,強人他任何一條歌都能唱。完全沒聽過的歌,只要有字幕,聽著伴唱的音樂,他立刻就能同步編造出像是合聲的音符起伏,把歌唱出來。雖不是原來的曲調,卻能配合的天衣無縫,往往還蠻好聽的。

每次他在包廂裏露出這一手,唱出那種接近但又不一樣的微妙旋律,大家都會笑的東倒西歪。有點像Mile Davis式爵士樂的即興,也算是種特別才能吧。

我已經十來年沒再看到他。聽說他後來移民去米國。今天聽到台灣女子團體 XOXO 這首 Mocha Java的MV,相對著韓國Brown Eyed Girls 經典的Abracadabra,那種微妙的山寨感,讓我想起了老朋友。





順便一提, abracadabra是咒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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