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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新聞,或許很多人覺得照片驚心觸目吧:



社會上注意到這個問題是好事,但新聞後續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有問題。這不是什麼奇聞,這樣子帶疤帶傷口的手臂,我在診間已經看過上千次。【有上百名學生『集體』自殘】的說法聽起來很誇張,但如果說有超過一百名學生曾傷害過自已,事實上是有可能的。

國外的研究,在等待入伍,身體健康年輕人中調查,過去曾經有過自傷病史的比高達4%左右,見此 出處



如果一所國中有2,500名學生,百分之四就有100個。這並不罕見,每個學校都會有不少個案,是一個要嚴肅面對的問題。

白先勇的經典小說『孽子』裏,有這麼一段生動的描述:

『       那個夏天,我跟那些美國人一樣,也瘋了起來,瘋得厲害。我看著自己身上的肉,像頭皮屑,一塊塊紛紛掉落,就像那些麻瘋病人一般,然而我一點知覺也沒有。有一天,我坐在大街上,拿著一把刀片,在割自己的小腿,一刀刀割得鮮血直流——”

  “喔,為什麼呢?”我問道,他講得那樣舒坦,好像是在割雞割鴨似的。

  “我要試試,我還有沒有感覺。”

  “不痛嗎?”

  “一點也不痛,我只聞到血腥味。”

  “哎,”我噯味的叫了起來,我覺得風扇吹到身上,毛毛的。

  “有幾個女人看見,嚇得大叫—員警跑過來,把我送到了瘋人院裏去。你去過瘋人院麼,阿青?”

  “沒有。”

  “瘋人院裏也有意思呢。”

     “怎麼會?”

  “瘋人院裏有好多漂亮的男護士。”

  “是麼?”我笑道,好奇起來
。』


臨床上稱這種異常行為叫DSH,Deliberate Self Harm,刻意的自傷。不一定只限於直接傷害身體,服用過量藥物如安眠藥也可以算是。 自殘或自傷和自殺並不完全一樣,自殘的個案可能並沒有真正想死的念頭。但自傷過後的個案,之後真的有自殺行為的比率,高出正常人至少100倍以上。有些人是徘迴在生死的衝動之間,心理面充滿了矛盾,結果假戲真做的情況也常常會發生。

不必強調也可以知道,出現這種行為的個案得到精神科疾病的可能性很高,比方重度憂鬱症,人格障礙(特別是邊緣型人格),躁鬱症,精神分裂症,酒癮藥癮,家暴性侵的倖存個案等等。這種行為可能有所謂的Copy Cat效應,但基本發生的原因還是背後隱藏的心理問題,不能把錯怪到同儕間的模仿行為。不只是學生,成年人也會有同樣的問題。

曾有研究認為此類病患腦部神經細胞的血清素濃度較低,(有情緒問題的病患的共通現象),因此也有一種說法,認為痛覺的剌激可能增加一些腦內血清素的分泌,所以病患在自傷之後會覺得有發洩的效果,暫時減少憂鬱的痛苦,也因此這種行為會一再出現。但是,把這種狀況視為洪水猛獸來看待來嚴加禁止,並無法解決問題,在校園裏這麼做只是讓學生因為怕被視為異類,被處罰而不敢求助,把自已的問題更加隱藏起來。像下面這則新聞中,將自殘的行為類比成吸毒,以『快感』,『酷』,『幼稚』來形容,顯然是過份簡化的思維。



心理狀態較為健康的人,以自已的感覺出發,常會有這種簡化的思考,覺得心理狀態遇到危機的人,『轉一下念頭』,就可以解除危機,何難之有呢?



可惜事情不是這麼的簡單。轉念頭不是沒用,問題在於這兩分鐘轉了,下一分鐘,下一個小時,或過了一天,念頭又會回去。有情緒障礙的人和體質(基因),環境中持續存在的壓力,人際關係的問題可能都相關,這些狀況常是長期,不容易改變的。要能夠有些解決和改變可能都需要不少他人的協助。許多時候藥物治療不但是必需的,往往還只是最基本的要求。

要讓小朋友手上的一道血痕以後不再出現要費不少功夫,甚至是專業人士如醫護人員,心理師,社工的介入。特別這些孩子們都有一顆年輕敏感的心靈,想幫助他們的時候還要注意他們的感受。公開地檢查每一個人的手臂,我認為不是很適當的做法。或許以問卷篩選,然後在注意個人隱私的情況下讓專業人士有機會和這些學生接觸會來的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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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y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