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的這一帖:

有創意!原來Google的廣告也可以這樣用啊!!

上了自由時報:

引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6/today-p8.htm



我看了以後大吃一驚,原來是中國壞商人惡搞啊!!

素這樣嗎?馬政府不是吹捧中國經濟有多好多重要,ECFA不簽台灣會死嗎?如果中國商人這麼壞,簽ECFA豈不是害死台灣?

但是身為一名部落客那能夠這麼混。十年前就出脫持股這句話,要查証一下啊!!

還是先Google一下,三秒鐘就出現這樣的一頁:



不對吧,這是民國93年的事A,當年這家北京公司的倒閉還提列張平沼當董事長的燿華電子2億元的損失呢?早就出脫持股的話,提列什麼損失啊??

再進一步查証,這個就不能再用Google了,要殺到証交所的資料庫裏,(也不能什麼都靠google就是了,科科)

http://newmops.tse.com.tw/



燿華電子是上市公司,董事長是張平沼沒錯,公司代號填2367,年度是93年,月份是5 月,我們可以查到當年的重大訊息。



沒錯,我們沒有搞鳥龍,民國93年,北京嘉盛聯僑還是2367的子公司沒錯。

最關鍵性的必殺文件,是這一頁:

http://mops.twse.com.tw/server-java/t05st15?colorchg=1&off=1&TYPEK=sii&isnew=false&yearseason=9304&co_id=2367&



証交所的資料証明,民國93年第四季,北京嘉盛聯橋信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期未股東帳面價值是零,這家當時是2367燿華電子投資的子公司沒錯,也的確是倒了。

國策顧問張平沼先生說的十年前就出脫持股那段話是不對的。不可以這樣學馬英九裝可愛說沒有啦,那不關我的事啦,網路上什麼鬼都查的到的!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1。上市公司去中國做生意,也有可能賠光光還負債。
2。上市公司去中國做生意賠光光負債沒關係,可以認列損失,股票跌停,反正是小股東倒霉。
3。上市公司去中國做生意賠光光負債股票跌停也沒關係,跑回來台灣就好,那邊的人要追債很難。
4。上市公司去中國做生意賠光光負債股票跌停被中國商人追債也沒關係,因為,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啊! (我怎麼有種勝利的感覺?幹的好啊,我們的國策顧問!)

所以呢?

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知道,馬政府要簽ECFA的話,所有參與決策和談判的官員,顧問,每一個人,都必需聲明和中國的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 )的情況。 如果有張平沼這種被中國抓著小辮子的政府要員,別說參與ECFA,甚至連對ECFA做出任何評論都很不適當!

633爆掉的馬政府一點信用都沒有,ECFA能不簽最好,一定要簽,協議內容最後也要經過公民投票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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