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Reasons Why Your Blog Probably Sucks


這篇文章提醒我們寫作部落格常犯的41個錯誤。原文是英文,我把標題翻譯出來,並加上自已的檢討心得。

原版在此。

偶而和別人在網路上吵架的時候,會被罵你寫的那個什麼爛部落格,所以看到了這一篇自已來反省一下:

關於整體架構:



1。沒有標題圖片。(這我有,雖然是個不知名的高爾夫球場,不過任何一個球場都比窩在家裏寫部部落格好玩啊...)

2。選到一個爛的部落格平台,作者推薦Wordpress。(我覺得無名比Wordpress還好用....雖然會被罵頭壞掉了是不是?)

3。網路廣告安放位置不當。(我可是調教了無數次,誰敢說不好我會翻臉的。)

4。差勁的虛擬主機,流量大時會當掉。 (還沒有大到那地步,到底每日破萬點什麼時候會出現啊?)

5。雜亂的佈景主題。(目前我用的部落格主題算無名裏面比較整齊的一個,雖然我還蠻想裝丁丁佈景主題。)



6。沒有秀出你最好的文章 - (FunP的Plug-In文章聯播元件救了我。)



內容

8。太過個人化 (有一點點,不過我還沒弄到吃頓飯唱個歌都要把照片post到部落格上面來。)

9。主題沒有焦點 (這我有,Wii寫了38篇,秘技有25篇,至於沒什麼人要看的高爾夫球,大概有3000篇,大部份都貼到某論壇上面去了...)



10。標題和文章的第一段沒有關鍵字。 (這我有注意到,方便人家拿去黑米和FunP啊。以前每篇自推,現在被罵怕了,越來越不敢自推。不過近1500的黑米力可以秒殺一堆黑米遊戲王卡的。)

11。文章沒有對外聯結。 (幾乎每篇都有,有篇還連結了100部網路影片。)

12。沒有對自已文章內部的聯結。 (最近已經意識到這點,儘量放進去自我引用。)

13。太久才發一篇 。(13個月寫了344篇,還可以吧??)



14。主題圍繞在怎麼寫部落格 (偶而會寫這種的....咦?這篇不就是嗎?原作者在裝孝維啊?)

15。主題圍繞在怎麼賺錢 (寫過2,3篇...等一下,那這個部落格怎麼辦??)

16。老梗 (我會先上Google查別人有沒有寫過同一主題的文章)

17。太弱的標題 (這篇標題夠嗆吧?雖然我蠻想寫更嗆的『台灣41大爛部落格』,但寫了在真實生活中會被秒殺的...)

18。忽略連結誘餌 (連結誘餌我做過,比方王建民出場時刻Widget,不過季後賽提前結束就糗了。)

19。不夠甜密的連結誘餌 (Wii iso torrent finder夠不夠甜呢?)



20。不夠誠懇的連結誘餌 (無名小站的 20大 破解還蠻誠懇的,雖然我知道你一心一意只想破正妹上鎖的相簿。)

21。寫錯字詞,句子不順 (那裏有中文錯字查找器啊?)

22。太快就創立太多部落格 (是玩過幾個備份站,不過真正寫的就在這兒。)

23。懂太多,樣樣都想抓 (汗......而且是大顆的...)

24。不夠多元化 (化學元素週期表都出來了,還要我怎麼個多元?)



25。連結到太多不相關的部落格 (Melsm,我沒有在說你....)

寫作技巧

26。沒有長期計畫 (一直都有啊,不是說過了就是那個綠眼觀注嗎?等Adsense賺了三千萬,去把彎彎的部落格併購下來就可以了。算一下差不多要八百年,夠長期吧? )

27。沒有受到適當訓練 (現在再去找找海豚男學畫王建民還來得及嗎?)



28。缺乏熱情 (這倒還好,常被罵自high。)

29。覺得靠部落格賺錢很負面 (不會,妨礙我賺錢我還會去抗爭咧。)

網頁最佳化

30。網址不友善 (這沒辦法,無名文章的網址又臭又長。 )

31。網站目錄不友善 (身在無名又能怎樣?除非自已架站。)

32。同一網頁卻有不同網址 (這好像沒有。)

33。未分析訪客行為 (偶而會看Google Analytics,但是看不懂。)



34。忽略外在的重要因素 (Technorati??看了一百年Authority還是停在47)

宣傳,社交

35。未提供全文部落格RSS (在無名這不可能,自已架站恐怕也不那麼大方。)

36。沒有ping的功能 (無名沒有,早就寫信去罵了。)

37。只提供一種RSS Feed的訂閱方式 (我提供了一大堆,有9種,你們是要不要訂啊?)

38。沒有人際網路。 (正努力找100個正妹加入『好友』中。)



39。沒有使用社交網路。 (這我有,一堆書籤Plug-in,不過常被黑米的討論串簽功能搞到當機開不出部落格。)

40。缺乏耐心,發飆。 (這篇文章竟然有41點真的快讓我發飆了。)



41。污衊其它的部落客 (咦?我有寫過郭台銘的文章嗎?查了一下....沒寫過,那就沒有了....)

最後我加上第42點:

42。在部落格上放自動播放的音樂 (楊宗緯,你的歌是不錯聽啦,不過換一篇文章就要再聽一次前奏,會讓人抓狂的...這不算第41點的污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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