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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潘的測試blog:: 痞客邦 PIXNET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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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billypan</name>
    <email>billypan@not-valid.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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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8-12-28T10:13:00+08:00</updated>
  <published>2008-12-28T10:13:00+08:00</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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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btitle><![CDATA[未正式啟動，此站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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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ghts>Copyright 2003-2009 billypan,Pixnet Digital Media Co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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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中國和台灣首富啟示錄:關的關，逃的逃!]]></title>
    <updated>2008-12-28T10:13: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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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貪婪，是人性中最醜陋的一面。因為貪婪，許多人可以放棄自已的理想，不要尊嚴，出賣他人，鄙視許多人認為最重要的基本價值。言論自由?和錢比起來是個屁啊。

大部份的台灣人，每天為了謀生汲汲營營，忙忙碌碌。管政治做什麼呢?有飯吃比較重要吧。

中國共產黨也就看中這點，對台灣的統戰方式正是『以商促統』。國民黨?馬英九?只不過是他們運用的工具之一罷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有過互相殺來殺去的不共戴天之仇，台灣人民和中國人可沒有什麼過節。中國共產黨為了吸乾台灣商人的血，可以放下歷史中的深仇大恨，和中國國民黨裏的黨國權貴第2代把酒言歡。而這些『黨國權貴』，本來已經是台灣政壇上的過氣人物，靠著扮演『統戰工具』，又復活了起來。

『一切向錢看』，『拼經濟』，已經成了台灣社會最重要的主流價值。景氣好時是這樣，景氣不好時更是這樣。但很多人都忘了，為什麼要拼經濟?錢，是要讓我們過得自由自在，不虞匱乏，而能有尊嚴的生活。但在一個沒有言論自由，不重視法治，不保障基本人權的國家裏，有再多的錢，到頭來都可能是一場空。

有超過150萬的台商在中國討生活。在檯面上也有不少台灣藝人尋求往中國發展。在這個極權的國家裏，這些人只能謹言慎行，放棄自已的政治認同，默默的當個乖順的奴隸。不要說台灣對中國的不同意見，就連中國自已人內部對政府的不同意見，也千萬不要去碰啊。

台灣的商人和中國共產黨，脅持著國民黨和馬政府快速而粗糙地進行了『大三通』，簽下『四項協議』。但是台灣的商人忘了，共產黨人從小是念馬克斯主義長大的。商人?資本家?在他們的心裏，根本是個屁。

這幾天的新聞，可以幫助我們看透事情的真相:

引自 中時新聞





黃光裕的國美企業有多大?『國美，在大陸和港澳三百多個城市，擁有 一千三百多家門市店，合作企業高達五百家，銷售規模達一千億元人 民幣，直接創造就業人數近卅萬，加上配套物流、安裝、維修等間接 人數則有五十萬人。 』，這樣大規模的企業，董事長只要上頭共黨領導人一發現不對，說帶走就帶走，關起來馬上變成下落不明。帶到那裏去?犯了什麼罪?這都不重要。這麼大的企業可以出問題的地方太多太多了，在沒有法治的極權國家裏，別說中國商人，就算以台灣商人那種做事情的方法，只要人家想修理你，恐怕沒有一個人逃的過。這不是我說的，是中國的官員和學者出來說的:

引自央廣新聞 



中國首富的故事，告訴我們，沒有人權，沒有公正的司法體系。你再有錢，一夕之間也會淪為階下囚。在這種沒有言論自由，媒體受到控制的國家裏，你被逮了也只能認了。

台灣和中國擴大交流後，馬政府對人民的態度正向中國學習靠攏中。接連不斷的起訴，逮補綠營的前朝高官和現任縣市長，每每用押人取供的手法，在法律尚未定罪之前，先關你29天59天。御用媒體助紂為孽，許多藍丁丁在旁邊敲邊鼓好不熱閙。

但你有沒有想過，沒有這些先進國家人民應有的基本價值。沒有民主，言論自由，沒有公平的法律制度，下一個倒楣的，不會是你嗎?

就算你沒事，你的子子孫孫也要這樣過下去嗎?

這不是藍綠的問題。這些事情，會發生在每個人的身上。就算是最心向統一最力的『愛國同心會』的會員，去到北京，能夠像現在一樣愛拿什麼旗子就拿什麼旗子嗎?要在那裏聚集就可以在那裏聚集開始政治活動嗎?

台灣如果沒有主權，台灣如果被中國地方化，特區化後，台灣人民的人權也必將淪喪。過去每次民意調查，贊成台灣『維持現狀』的人總是占多數，可是，『現狀』，正被馬政府一點一滴的改變當中。

就算你是台灣首富郭台銘，你也無可奈何:



引自:工商時報 



本來以為大三通可以降低營運成本，但是中國的政策卻是要逼你遷廠去協助發展他們的偏遠地區，就算大三通了之後，貨運成本在這樣的政策之下根本就沒有降低，說不定還更高。

在這樣遷廠，逃到三線城市，『逐水草而居』的過程之中，企業的利潤沒有辦法回到股東身上，企業的目的變成只是在繁榮當地的經濟。想去中國淘金的台商，最後，變成了為中國淘金的奴工。

兩個首富的待遇到都是這樣了，其他的台商能有多好的下場?就算現在不錯，在這樣人治而極權的國家裏，也只能祈禱未來不會有被公安帶走消失的一天。喔，不，我錯了，那是個沒有宗教自由的國家，你可能連祈禱都有問題。

當你的貪婪，讓你盲目的時候，你將像被風笛催眠的鼠群，被帶到那裏去都不知道。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62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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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 type="html"><![CDATA[<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貪婪</font></strong>，是人性中最醜陋的一面。因為貪婪，許多人可以放棄自已的理想，不要尊嚴，出賣他人，鄙視許多人認為最重要的基本價值。言論自由?和錢比起來是個屁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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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的台灣人，每天為了謀生汲汲營營，忙忙碌碌。管政治做什麼呢?有飯吃比較重要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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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也就看中這點，對台灣的統戰方式正是『<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以商促統</font></strong>』。國民黨?馬英九?只不過是他們運用的工具之一罷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有過互相殺來殺去的不共戴天之仇，台灣人民和中國人可沒有什麼過節。中國共產黨為了吸乾台灣商人的血，可以放下歷史中的深仇大恨，和中國國民黨裏的黨國權貴第2代把酒言歡。而這些『黨國權貴』，本來已經是台灣政壇上的過氣人物，靠著扮演『統戰工具』，又復活了起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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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向錢看』，『拼經濟』，已經成了台灣社會最重要的主流價值。景氣好時是這樣，景氣不好時更是這樣。但很多人都忘了，為什麼要拼經濟?錢，是要讓我們過得自由自在，不虞匱乏，而能有尊嚴的生活。但在一個沒有言論自由，不重視法治，不保障基本人權的國家裏，<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有再多的錢，到頭來都可能是一場空。</font></stro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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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過150萬的台商在中國討生活。在檯面上也有不少台灣藝人尋求往中國發展。在這個極權的國家裏，這些人只能謹言慎行，放棄自已的政治認同，默默的當個乖順的奴隸。不要說台灣對中國的不同意見，就連中國自已人內部對政府的不同意見，也千萬不要去碰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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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商人和中國共產黨，脅持著國民黨和馬政府快速而粗糙地進行了『大三通』，簽下『四項協議』。但是<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台灣的商人忘了，共產黨人從小是念馬克斯主義長大的。商人?資本家?在他們的心裏，根本是個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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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strong>這幾天的新聞，可以幫助我們看透事情的真相:<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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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 <a target="_blank" href="http://tol.chinatimes.com/CT_NS/CTContent.aspx?nsrc=B&ndate=20081130&nfno=N0079.001&nsno=4&nkeyword=%b6%c0%a5%fa%b8%ce&SearchArgs=Keyword%3d%b6%c0%a5%fa%b8%ce%26Attr%3d%26Src%3d7%26DateFrom%3d20081128%26DateTo%3d20081227%26ShowStyle%3d2%26PageNo%3d1%26ItemsPerPage%3d10&App=NS">中時新聞<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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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的國美企業有多大?『國美，在大陸和港澳三百多個城市，擁有 一千三百多家門市店，合作企業高達五百家，銷售規模達一千億元人 民幣，直接創造就業人數近卅萬，加上配套物流、安裝、維修等間接 人數則有<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五十萬人。</font></strong> 』，這樣大規模的企業，董事長只要上頭共黨領導人一發現不對，<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說帶走就帶走，關起來馬上變成下落不明。</font></strong>帶到那裏去?犯了什麼罪?這都不重要。這麼大的企業可以出問題的地方太多太多了，在沒有法治的極權國家裏，別說中國商人，就算以台灣商人那種做事情的方法，只要人家想修理你，恐怕沒有一個人逃的過。這不是我說的，是中國的官員和學者出來說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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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1&NewsID=138564">央廣新聞 </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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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中國首富的故事，告訴我們，沒有人權，沒有公正的司法體系。你再有錢，一夕之間也會淪為階下囚。在這種沒有言論自由，媒體受到控制的國家裏，你被逮了也只能認了。</font></strong><br/>
<br/>
台灣和中國擴大交流後，馬政府對人民的態度正向中國學習靠攏中。接連不斷的起訴，逮補綠營的前朝高官和現任縣市長，每每用押人取供的手法，在法律尚未定罪之前，先關你29天59天。御用媒體助紂為孽，許多藍丁丁在旁邊敲邊鼓好不熱閙。<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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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有沒有想過，沒有這些先進國家人民應有的基本價值。沒有民主，言論自由，沒有公平的法律制度，下一個倒楣的，不會是你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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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沒事，你的子子孫孫也要這樣過下去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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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這不是藍綠的問題。這些事情，會發生在每個人的身上。</font></strong>就算是最心向統一最力的『愛國同心會』的會員，去到北京，能夠像現在一樣愛拿什麼旗子就拿什麼旗子嗎?要在那裏聚集就可以在那裏聚集開始政治活動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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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如果沒有主權，台灣如果被中國地方化，特區化後，台灣人民的人權也必將淪喪。過去每次民意調查，<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贊成台灣『維持現狀』的人總是占多數，可是，『現狀』，正被馬政府一點一滴的改變當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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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a target="_blank"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01+122008122700313,00.html">工商時報</a>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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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大三通可以降低營運成本，但是中國的政策卻是要逼你遷廠去協助發展他們的偏遠地區，就算大三通了之後，貨運成本在這樣的政策之下根本就沒有降低，說不定還更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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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遷廠，逃到三線城市，『逐水草而居』的過程之中，企業的利潤沒有辦法回到股東身上，企業的目的變成只是在繁榮當地的經濟。想去中國淘金的台商，最後，變成了為中國淘金的奴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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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首富的待遇到都是這樣了，其他的台商能有多好的下場?就算現在不錯，在這樣人治而極權的國家裏，也只能祈禱未來不會有被公安帶走消失的一天。喔，不，我錯了，那是個沒有宗教自由的國家，你可能連祈禱都有問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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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當你的貪婪，讓你盲目的時候，你將像被風笛催眠的鼠群，被帶到那裏去都不知道。<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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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5">本文FunP推文網址 </font><a href="http://funp.com/t629609"><font size="5">http://funp.com/t629609</font></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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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MTV:劫獄/Freddy+盤古]]></title>
    <updated>2008-12-24T19:32: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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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歌詞：Freddy 盤古
編曲、唱：盤古

眼睜睜看著員警暴力 我深感無力
恐怖暴政已經回來了 我不敢相信
連人身安全都沒有了 我還有什麼
臺灣正在被關進監獄 我不能猶豫

劫獄 把民主劫回來
劫獄 把人權劫回來
劫獄 把自由劫回來
劫獄 把臺灣人的尊嚴劫回來
1227紅色戒嚴活動官網 http://ocot.tw

所有三部『紅色戒嚴』高畫質預告片及貼紙轉貼語法


本文FunP推文網址]]></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src="http://www.youtube.com/v/7dknE9g9y98&hl=zh_TW&fs=1&color1=0x402061&color2=0x9461ca&ap=%2526fmt%3D18"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640" height="505"></embed>
<br /><br />
歌詞：Freddy 盤古<br />
編曲、唱：盤古<br />
<br />
眼睜睜看著員警暴力 我深感無力<br />
恐怖暴政已經回來了 我不敢相信<br />
連人身安全都沒有了 我還有什麼<br />
臺灣正在被關進監獄 我不能猶豫<br />
<br />
劫獄 把民主劫回來<br />
劫獄 把人權劫回來<br />
劫獄 把自由劫回來<br />
劫獄 把臺灣人的尊嚴劫回來<br /><br />
<a href="http://ocot.tw" target="_blank">1227紅色戒嚴活動官網 http://ocot.tw</a><br /><br />

<a href="http://billypan101.googlepages.com/stick" target="_blank">所有三部『紅色戒嚴』高畫質預告片及貼紙轉貼語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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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funp.com/t621732">本文FunP推文網址</a>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6">(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五年信班播音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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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關於H5N2/H5N1禽流感:葉金川署長，抓包!]]></title>
    <updated>2008-12-19T23:33: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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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昨天的新聞:引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8/today-fo2.htm



先簡單講一下，殺人凶器禽流感的病毒基因型是H5N1，目前全世界有328人感染，死了200個，致死率是61%，超可怕的。

基因型H5N2的病毒，不是那麼可怕，主要傳染給鳥類。但是馬政府的態度，也太輕率了點。有幾個立法委員出來罵，但沒有打中要害。嗯，是該部落客出手的時候了。

不談有沒有隱瞞，有沒有拖延疫情上報，我們先來研究一下，葉金川署長的這句話:『目前為止全世界沒有任何個案顯示H5N2會傳染給人，H5N2也不會變成H5N1。』有沒有問題啊?

有，不好意思，署長，你當官太久沒念書沒查Paper了啦，而且你的幕僚和你一樣鬼混。H5N2會從雞傳染給人的學術報告，早就出來了啦，是2005年發生在日本!!

嗯，比利潘一定會附上資料出處，而且，這次是學術論文的全文檔:

見 http://www.jstage.jst.go.jp/article/jea/18/4/160/_pdf

題目是:Human H5N2 avian influenza infection in Japan and the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high H5N2-neutralizing antibody titer.

文章當然很長，直接看結論:






這段就告訴我們，雞的H5N2病毒，經過他們這次在日本的調查，証明是會傳到人的身上的。(雖然沒啥大症狀)，什麼沒個案報告，這篇就有幾十個了啦!!






這篇文章後面還提出警告，別以為H5N2就沒什麼，低傳染性的H5N2感染鳥類病毒，會變成高傳染性的H5N2感染鳥類病毒。而且，無法說它不可能會變成傳染人的病毒。

所以才要把感染的雞趕盡殺絕，這不能開玩笑的!!

另外我們再看另一篇文章:

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41516252071.pdf

台大獸醫學系王金和教授寫的，直接看重點:



這段簡單講，就是H5N2還是有可能會變成H5N1啦!!



因為H5N2也不能掉以輕心，才要把雞都殺光啊!!

所以葉署長的話:『目前為止全世界沒有任何個案顯示H5N2會傳染給人，H5N2也不會變成H5N1。』兩句都打鎗!!

事實上應該說:『H5N2在日本已經証明有傳染給人的案例，但沒造成嚴重的症狀。而H5N2有可能變成 H5N1，不過機會不大。』

至於拖延疫情不報?因為怕會影響大三通，是真的嗎?真假我不知，不過，世界上第一個H5N1的案例，從那裏產生的?

沒錯，和SARS一樣，就是中國啦!!

下面這張圖(來自WiKi)，是H5N1的感染區，深紅色是有感染人的，紅色是只有感染鳥的。一眼就可以看出來這種病毒是以中國為中心向外擴散...

大三通?再過沒多久，在天才的馬政府領導之下，台灣很快就會變成紅色甚至是深紅色了...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6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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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 type="html"><![CDATA[<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3">昨天的新聞:引自 </font><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8/today-fo2.htm"><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8/today-fo2.htm</font></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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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單講一下，殺人凶器禽流感的病毒基因型是H5N1，目前全世界有<font color="#ff0000">328人</font>感染，死了<font color="#ff0000">200個</font>，致死率是<font color="#ff0000">61%</font>，超可怕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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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型H5N2的病毒，不是那麼可怕，主要傳染給鳥類。但是馬政府的態度，也太輕率了點。有幾個立法委員出來罵，但沒有打中要害。嗯，是該部落客出手的時候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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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有沒有隱瞞，有沒有拖延疫情上報，我們先來研究一下，</font><font size="3"><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span id="newcontent">葉金川署長的這句話:『<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目前為止全世界沒有任何個案顯示H5N2會傳染給人，H5N2也不會變成H5N1</font></strong>。』有沒有問題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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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好意思，署長，你當官太久沒念書沒查Paper了啦，而且你的幕僚和你一樣鬼混。<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H5N2會從雞傳染給人的學術報告，早就出來了啦，是2005年發生在日本!!<br/>
</font></strong><br/>
嗯，比利潘一定會附上資料出處，而且，這次是學術論文的全文檔:<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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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font></font><a href="http://www.jstage.jst.go.jp/article/jea/18/4/160/_pdf"><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3">http://www.jstage.jst.go.jp/article/jea/18/4/160/_pdf</font></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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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3">題目是:<strong>Human H5N2 avian influenza infection in Japan and the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high H5N2-neutralizing antibody tite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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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當然很長，直接看結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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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就告訴我們，<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雞的H5N2病毒，經過他們這次在日本的調查，証明是會傳到人的身上的。(雖然沒啥大症狀)，什麼沒個案報告，這篇就有幾十個了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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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後面還提出警告，<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別以為H5N2就沒什麼，低傳染性的H5N2感染鳥類病毒，會變成高傳染性的H5N2感染鳥類病毒。而且，無法說它不可能會變成傳染人的病毒。<br/>
</font></strong><br/>
所以才要把感染的雞趕盡殺絕，這不能開玩笑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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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再看另一篇文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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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a href="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41516252071.pdf"><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3">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41516252071.pdf</font></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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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3">台大獸醫學系王金和教授寫的，直接看重點:<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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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簡單講，就是<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H5N2還是有可能會變成H5N1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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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H5N2也不能掉以輕心，才要把雞都殺光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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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font><font size="3"><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span id="newcontent"><strong>葉署長的話:『目前為止全世界沒有任何個案顯示H5N2會傳染給人，H5N2也不會變成H5N1。』<font color="#ff0000" size="4">兩句都打鎗!!<br/>
</font></strong><br/>
事實上應該說:『<strong>H5N2在日本已經証明有傳染給人的案例，但沒造成嚴重的症狀。而H5N2有可能變成 H5N1，不過機會不大。』</strong><br/>
<br/>
至於拖延疫情不報?因為怕會影響大三通，是真的嗎?真假我不知，不過，<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世界上第一個H5N1的案例</font></strong>，從那裏產生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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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和SARS一樣，就是<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5">中國</font></strong>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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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張圖(來自WiKi)，是H5N1的感染區，深紅色是有感染人的，紅色是只有感染鳥的。一眼就可以看出來這種病毒是以中國為中心向外擴散...<br/>
<br/>
大三通?再過沒多久，在天才的馬政府領導之下，台灣很快就會變成紅色甚至是深紅色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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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f22020.p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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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本文FunP推文網址 </font><a href="http://funp.com/t611537"><font size="4">http://funp.com/t611537</font></a><br/>
</span><br/>
</font></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5">(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零與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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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徵求神人找出『紅色戒嚴』紀綠片中的台灣英雄/雌]]></title>
    <updated>2008-12-19T08:37: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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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紅色戒嚴紀綠片精華版，欲轉貼請見此:
紅色戒嚴紀錄片/搶救台灣系列演講



另外這篇文章是受本土社團之邀，進行一項網路尋人活動，PTT上的用語叫:神一下!!在這段影片中出現過的英勇的台灣人民，我們想要找機會向他們致謝。我們會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如果他們同意現身的話，本土社團會請他們在12.27晚7點自由廣場中的活動上台接受歡呼，並贈送『紅色戒嚴』DVD一片做為紀念。






















為了保護當事者隱私，本篇文章禁止回應。不限於上面截圖中有的民眾，所有片段中都可以。

神人請把資料(包括出現在影片中幾分幾秒，當事人的基本資料，聯絡方法，網路ID，MSN等)寄到 billypan101@gmail.com，標題寫『紅色戒嚴』，我會整理資料後轉交本土社團，本人同意後才會公開。請放心。]]></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src="http://www.youtube.com/v/2gSjcWYX4x8&hl=zh_TW&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25" height="344"></embed><br/><br/>
<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
紅色戒嚴紀綠片精華版，欲轉貼請見此:
<a href="http://www.ocot.tw/blog/ra" target="_blank">紅色戒嚴紀錄片/搶救台灣系列演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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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篇文章是受本土社團之邀，進行一項網路尋人活動，PTT上的用語叫:神一下!!在這段影片中出現過的英勇的台灣人民，我們想要找機會向他們致謝。我們會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如果他們同意現身的話，本土社團會請他們在12.27晚7點自由廣場中的活動上台接受歡呼，並贈送『紅色戒嚴』DVD一片做為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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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333.jpg"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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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434.jpg"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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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514.jpg"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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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652.jpg" alt=""/><br/>
<br/>
<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734.jpg" alt=""/><br/>
<br/>
<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832.jpg"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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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908.jpg"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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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9_082935.jpg"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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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當事者隱私，本篇文章禁止回應。不限於上面截圖中有的民眾，所有片段中都可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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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請把資料(包括出現在影片中幾分幾秒，當事人的基本資料，聯絡方法，網路ID，MSN等)寄到 </font></strong><a href="mailto:billypan101@gmail.com"><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billypan101@gmail.com</font></strong></a><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標題寫『紅色戒嚴』，我會整理資料後轉交本土社團，本人同意後才會公開。請放心。</font></strong>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4">(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台灣政治經濟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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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3</id>
    <title><![CDATA[無名使用者，一起來要求無名官方徹底解決垃圾回應/留言的問題吧!!]]></title>
    <updated>2008-12-16T08:48: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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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今天早上我真的怒了，因應某篇網誌，竟然連續10篇回應都是廣告:




這種事情，部落格主怎能不管。這代表你的讀者，要忍受連續10篇這種廣告/垃圾回應，才能再看到下一篇有意義的發言。

更囂張的是，有人做出這種自動貼文的軟體機器人了，而且就大喇喇的貼在上面。

如果沒有登入，要回應必需有圖片碼驗証。可是這些回應都申請了無名帳號，可以繞過圖片驗証。

所以無名應該可以寫程式偵測，一但某個帳號異常的大量回應許多篇網誌而且內容相同，就把這個帳號封了吧。一直使用這種軟體機器人大量發文的ip，也把他的ip封起來吧。

無名官方，請對這種越來越泛濫的現象提出有效的防堵辦法吧。

另外，如果給部落格作者管理刪文的機制再方便一點，也可以幫阻止他們再這樣囂張下去，比方說，在文章頁面上設CheckBox，點選不要的回應後後一次刪除:



原有的後台的回應管理機制其實很不好用:



還有除了回應，留言版的廣告也是越來越多:



如果不加以阻止，這類的廣告有商機就會一直蔓延，浪費很多部落格主管理部落格的時間!

請使用無名的部落客一起來要求無名重視這個問題，積極改善。

做法很簡單，滑鼠按一下而已。你在登入的狀態下按一下這篇文章右下方那個推文，收文鍵，或是引用，這篇文章就比較容易浮到首頁。如果很多人推/收/引，相信無名官方很快就會解決這個問題了。

-就是這個-------------------------------------按一下---->>>

P.S.1 更新:感謝大家的推文，這篇上無名網誌科技類頭條。接下來，要看無名官方的作為了。請程式設計師們加油吧，不要被垃圾留言廣告商打敗!!不然，以後誰會去買你們Yahoo的關鍵字廣告呢?



P.S.2

因為這篇文章，慘遭垃圾廣告公司留言洗版:



無名官方，你們怎麼看這事兒呢?]]></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今天早上我真的怒了，因應某篇網誌，竟然連續10篇回應都是廣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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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tyle="width:309px;height:535px;"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9c5e57.jpg"/><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a2b9a9.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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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部落格主怎能不管。這代表你的讀者，要忍受連續10篇這種廣告/垃圾回應，才能再看到下一篇有意義的發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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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囂張的是，有人做出這種自動貼文的軟體機器人了，而且就大喇喇的貼在上面。<br/>
<br/>
如果沒有登入，要回應必需有圖片碼驗証。可是<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這些回應都申請了無名帳號，可以繞過圖片驗証。<br/>
</font></strong><br/>
所以無名應該可以寫程式偵測，一但<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某個帳號異常的大量回應許多篇網誌而且內容相同，就把這個帳號封了吧。一直使用這種軟體機器人大量發文的ip，也把他的ip封起來吧。<br/>
</font></strong><br/>
<font size="4" style="color:rgb(255,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無名官方，請對這種越來越泛濫的現象提出有效的防堵辦法吧。</span></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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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給部落格作者管理刪文的機制再方便一點，也可以幫阻止他們再這樣囂張下去，比方說，在文章頁面上設CheckBox，點選不要的回應後後一次刪除:<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a81aa9.jpg"/><br/>
<br/>
原有的後台的回應管理機制其實很不好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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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ad44f8.jpg"/><br/>
<br/>
還有除了回應，留言版的廣告也是越來越多:<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b365ad.jpg"/><br/>
<br/>
如果不加以阻止，這類的廣告有商機就會一直蔓延，浪費很多部落格主管理部落格的時間!<br/>
<br/>
<font size="4" style="color:rgb(255,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請使用無名的部落客一起來要求無名重視這個問題，積極改善。</span></font><br/>
<br/>
做法很簡單，滑鼠按一下而已。<font size="4" style="color:rgb(255,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你在登入的狀態下按一下這篇文章<font size="5">右下方</font>那個推文，收文鍵，或是引用，這篇文章就比較容易浮到首頁。如果很多人推/收/引，相信無名官方很快就會解決這個問題了。</span></font><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bac08b.jpg"/><font size="3" style="color:rgb(255,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就是這個-------------------------------------按一下---->>></span></font><br/>
<br/>
P.S.1 更新:感謝大家的推文，這篇上無名網誌科技類頭條。接下來，要看無名官方的作為了。請程式設計師們加油吧，不要被垃圾留言廣告商打敗!!不然，以後誰會去買你們Yahoo的關鍵字廣告呢?<br/>
<br/>
<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7_093009.jpg" alt=""/><br/>
<br/>
P.S.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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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6" style="color:rgb(255,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因為這篇文章，慘遭垃圾廣告公司留言洗版:</span></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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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7_221242.jpg"/><br/>
<br/>
<font size="6" style="color:rgb(255,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無名官方，你們怎麼看這事兒呢?</span></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3">(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零與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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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邱毅的假髮]]></title>
    <updated>2008-12-15T18:51: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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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新聞是這樣寫的 引自: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644773.shtml


不過此事眾說紛云，有一個版本是這樣的:





還有人拍到的是:






也有:






還有Face off (變臉):




噗浪上也有這樣的推論:



見 http://www.plurk.com/p/ahqyf


這樣笑人家會不會太毒了啊?不會，因為這個梗，是邱毅自已起的頭啊.....看看他之前參加演出的『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預告片就知道了:





P.S.1 邱毅後來說:「這就好像是被當街脫衣服、脫褲子」，所以『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算是A片嗎?那一段預告是前戲嗎?同一個梗，在豆導的片子裏興高采烈的配合耍寶，現在卻在 TVBS上面哭，演技噁的讓人想吐。然後之前信誓旦旦的說自已頭髮是真的謊言要不要出來道歉一下?

P.S.2  還有一張圖也很有趣，把整件事陰謀化到和阿扁有關:



P.S.3 網路上想必已經掀起一股改圖風潮，請網友看到後留下聯結在下面的回應裏..科科....

本文FunP推文網址http://funp.com/t600853]]></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新聞是這樣寫的 引自:<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644773.shtml" target="_blank">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644773.shtml</a><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88510d.jpg"/><br/>
<br/>
不過此事眾說紛云，有一個版本是這樣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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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8ddef8.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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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拍到的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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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91b9a0.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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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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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943468.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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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還有Face off (變臉):<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96de15.jpg"/><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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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上也有這樣的推論:<br/>
<br/>
<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99c067.jpg" alt=""/><br/>
<br/>
見 <a href="http://www.plurk.com/p/ahqyf">http://www.plurk.com/p/ahqyf</a><br/>
<br/>
<br/>
這樣笑人家會不會太毒了啊?不會，因為這個梗，是邱毅自已起的頭啊.....看看他之前參加演出的『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預告片就知道了:<br/>
<br/>
<br/>
<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src="http://www.youtube.com/v/pZ_xxgMRv20&hl=zh_TW&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25" height="344"></embed>
<br/>
<br/>
P.S.1 邱毅後來說:「這就好像是被當街脫衣服、脫褲子」，所以『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算是A片嗎?那一段預告是前戲嗎?同一個梗，在豆導的片子裏興高采烈的配合耍寶，現在卻在 TVBS上面哭，演技噁的讓人想吐。然後之前信誓旦旦的說自已頭髮是真的謊言要不要出來道歉一下?
<br/><br/>
P.S.2  還有一張圖也很有趣，把整件事陰謀化到和阿扁有關:
<br/><br/>
<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6_121435.jpg">
<br/><br/>
P.S.3 網路上想必已經掀起一股改圖風潮，請網友看到後留下聯結在下面的回應裏..科科....<br/><br/>

本文FunP推文網址<a href="http://funp.com/t600853">http://funp.com/t600853</a>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2">(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三秒鐘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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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1</id>
    <title><![CDATA[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title>
    <updated>2008-12-14T00:33:00+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1"/>
    <summary><![CDATA[
U2/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

I want to run
我渴望奔跑
I want to hide
我想要躲藏
I want to tear down the walls
我想去摧毀
That hold me inside
禁錮我的高牆
I want to reach out
我想伸出雙手
And touch the flame
試探火燄有多燙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上

I want to feel, sunlight on my face
我想感受，陽光照在臉龐
I See that dust cloud disappear without a trace
看著微塵迸散，消失無蹤
I want to take shelter from the poison rain
在污染的雨裏，給我藏身的地方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上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
We&#39;re still building
我們的熱情不斷地凝聚
Then burning down love, burning down love
不斷地燃燒，不斷地燃燒

And when I go there
當我走上街頭時
I go there with you
我會和你走在一起
It&#39;s all I can do
這是我唯一能做的

The city is a flood
整個城市被淹沒
And our love turns to rust
我們的熱情被侵蝕了
We&#39;re beaten and blown by the wind
我們被狂風吹打
Trampled into dust
被踩成塵土
I&#39;ll show you a place
我還是要告訴你有個地方
High on the desert plain
就在荒蕪的沙漠中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就在無名的街頭上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

We&#39;re still building
我們的熱情不斷地凝聚
Then burning down love, burning down love
不斷地燃燒，不斷地燃燒

And when I go there
當我上街頭時
I go there with you
我會和你走在一起
It&#39;s all I can do
這是我唯一能做的

Our love turns to rust
我們的熱情被侵蝕了
We&#39;re beaten and blown by the wind
我們被狂風吹打
Blown by the wind
被狂風吹打
Oh, and I see our love
哎，我看見我們的熱情
See our love turn to rust
看見我們的熱情被侵蝕了
Oh, we&#39;re beaten and blown by the wind
哎，我們被狂風吹打
Blown by the wind
被狂風吹打
Oh, when I go there
哎，當我上街頭時
I go there with you
我會和你走在一起
It&#39;s all I can do
這是我唯一能做的


[紅色戒嚴]  記錄片首映(完整50分鐘版本)暨[台灣危機 全民總動員]巡迴演講會

2008.12.27(星期六) 

晚上7：00 自由廣場    

串聯貼紙

   
觀迎部落客自由轉貼，影片和貼紙轉貼語法請見:

請按此取得語法  

搶救台灣系列演講相關文章:  

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category/rr

《紅色戒嚴》預告片高畫質8分鐘BillyPan版:

 



U2被警察驅離的紀錄片(MV?)]]></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src='http://embed.wretch.cc/aYmlsbHlwYW4xMDEvMTQ2LzEwMzk0NDQ2Njk=' width='440' height='330' allowfullscreen='true'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embed>
<br/><br/>U2/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在無名的街頭<br/>
<br/>
I want to run<br/>
我渴望奔跑<br/>
I want to hide<br/>
我想要躲藏<br/>
I want to tear down the walls<br/>
我想去摧毀<br/>
That hold me inside<br/>
禁錮我的高牆<br/>
I want to reach out<br/>
我想伸出雙手<br/>
And touch the flame<br/>
試探火燄有多燙<br/>
<br/>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br/>
在無名的街頭上<br/>
<br/>
I want to feel, sunlight on my face<br/>
我想感受，陽光照在臉龐<br/>
I See that dust cloud disappear without a trace<br/>
看著微塵迸散，消失無蹤<br/>
I want to take shelter from the poison rain<br/>
在污染的雨裏，給我藏身的地方<br/>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br/>
在無名的街頭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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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br/>
在無名的街頭<br/>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br/>
在無名的街頭<br/>
We&#39;re still building<br/>
我們的熱情不斷地凝聚<br/>
Then burning down love, burning down love<br/>
不斷地燃燒，不斷地燃燒<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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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走上街頭時<br/>
I go there with you<br/>
我會和你走在一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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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唯一能做的<br/>
<br/>
The city is a flood<br/>
整個城市被淹沒<br/>
And our love turns to rust<br/>
我們的熱情被侵蝕了<br/>
We&#39;re beaten and blown by the wind<br/>
我們被狂風吹打<br/>
Trampled into dust<br/>
被踩成塵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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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要告訴你有個地方<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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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荒蕪的沙漠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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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無名的街頭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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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狂風吹打<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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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我們的熱情被侵蝕了<br/>
Oh, we&#39;re beaten and blown by the wind<br/>
哎，我們被狂風吹打<br/>
Blown by the wind<br/>
被狂風吹打<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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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當我上街頭時<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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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color:red;">紅色戒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span></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color:red;">記錄片首映(完整50分鐘版本)</span><span style="color:red;">暨</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color:red;">台灣危機</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 </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color:red;">全民總動員</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color:red;">]</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color:red;">巡迴演講會</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small;font-family:Arial;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font-size:12pt;font-family:Arial;color:red;"><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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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7">2008.12.27(星期六) <br/>
</font></span></span><font size="7"><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red;font-weight:bold;"><span style="color:red;"><br/>
晚上</span><span style="color:red;">7</span><span style="color:red;">：<span lang="EN-US">00 </span>自由廣場</span></span></font><br style="font-weight:bold;"/></font>    <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r/>
串聯貼紙</span><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black;"><span style="color:red;"><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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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n></span><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ocot.tw/blog/ra"><img border="0" alt="" src="http://i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4.gif"/></a>  <br/>
觀迎部落客自由轉貼，影片和貼紙轉貼語法請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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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billypan101.googlepages.com/stick">請按此取得語法</a>  <br/>
<br/>
搶救台灣系列演講相關文章: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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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category/rr">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category/rr</a><br/><br/>
<hr style="width:100%;height:2px;"/>
<br/>《紅色戒嚴》預告片高畫質8分鐘BillyPan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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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src="http://www.youtube.com/v/OS7NmqICpYA&hl=zh_TW&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25" height="344"></embed> 
<br/><br/>
<hr style="width:100%;height:2px;"/>
<br/><br/>
<a href="http://tw.youtube.com/watch?v=GpVbLm4TN3g" target="_blank">U2被警察驅離的紀錄片(MV?)</a>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1">(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五年信班播音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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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社運新武器:個人SNG網路影像直播設備完全攻略!]]></title>
    <updated>2008-12-11T18:54:00+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0"/>
    <summary><![CDATA[

http://zh-tw.justin.tv/action1106

在自由廣場靜坐的野草莓大學生，今天早上4點多被警方驅離。但很快的他們又回到廣場，上面是他們現場轉播的網址和畫面。

野草莓出生於e世代，從小就頻繁的上網，所以很自然一開始就透過網路把最新的畫面直接傳播給大眾。之前他們用的是Y!Live的界面，最高曾經達到驚人的2,000位同時線上觀看。(後來Y!Live停播，不知道是不是被他們搞垮的...)

網路轉播除了可以擴大參與之外，另一個重點是它也是一項很重要的保衛武器。這個月以來，台灣人權倒退的情況十分嚴重，從事社運的民眾和學生隨時都在鎮暴警察暴力陰影之下。台灣的媒體也十分墮落，每每成為統治者的幫凶。但時代已經不一樣，網路和數位產品日新月異，現在已經進化到只要很少的成本，甚至是一個人，就可以變成一台 SNG轉播車，利用網路的公共服務，把現場的畫面和聲音立刻傳達到網路上讓關心的人可以加入聲援。

差不多一年前，當樂生的學生被驅離的時候，我曾寫了篇文章，連結當時的捷運督工攝影機，拍到第一手的警察驅離學生的過程:(見 拆樂生!未被捷運局公開的網路攝影機直播!)



當時網路直播條件還不是那麼成熟，只是剛好被我找到附近的監視攝影機聯結進去而已。(利用google search engine hack 手法，有點電影全民公敵的感覺，嘿嘿)，現在網路軟體和硬體又進步不少，可以很方便的進行直播，只是需要知道一些方法而已。

所以不但宅宅可以上街頭，連技客(Geek)也有可以出力的地方啊....科科....

1。做為直播的電腦，不必懷疑，就是EEE PC!



首推台灣Asus生產的EEE PC，它很輕，不到一公斤，使用的是固態硬碟，這兩項很重要，因為在街頭被鎮暴警察追來追去時，一般筆記型電腦的硬碟容易掛點。而被抬來抬去的時候，也要減輕一下波麗士大人的重量負荷吧。而且，EEE PC不可思議的便宜，以Eee PC 4G Surf  7吋Linux 版，現在可以差不多7,000元左右就可以買到，不到 iPhone 1/3的價格。真是窮人們居家旅行，革命造反時的必備良伴啊....

它本身內建有視訊鏡頭，可以直接拿來當轉播的工具。

你可以貴一點EEE PC Windows XP版的版本，也可以自已改裝超便宜的Linux EEE PC，改裝的方法請見我這一帖: eee PC 改裝 Windows XP 徹底攻略及實測影片

也許有人會懷疑EEE PC的效能，這點玉山台的Jessie可以証明，她做過很多次網路直播，用的都是EEE PC，效果還不錯。

比較大的問題是電池，因為社運的場合大概沒法提供電源，(除非像後來的野草莓可以自備發電機)，在立法院蔡丁貴教授剛開始絕食的時候，Jessie 曾經一度要向網友借用EEE PC電池。現在已經有人做出EEE PC專用的10400 mAh的超強電池，據說可以供電長達7個小時。



Y!拍賣上有，大概一個 2100元左右。(請見此)

如果超過7個小時，這場街頭活動還在持續，那不是SNG車已經過來，就是要準備好給鎮暴警察K了。

2. 直播用的鏡頭:

A.使用WebCam

前面講直播可以用EEE PC內建鏡頭，但它的畫質比較差。而且鏡頭直接對著鍵盤這邊，變成你要轉播時就無法使用鍵盤，會有點冏，(正妹例外，這樣收視率會高一點)，所以可以考慮另外買WebCam。

WebCam這幾年的進步非常的大，我推薦一款台灣廠商威聚出品的 TX-1370AF:



它有些神奇的功能:

1。可以全自動光學對焦!這是EEE PC鏡頭不可能辦的到的。

2。光圈很大，F 2.8，(這在Canon數位單眼相機算是小白級的鏡頭了)，在晚上街頭運動光線不良時很有幫助。

3。接上Windows XP/Vista馬上可以使用，不必驅動程式。但如果灌上驅動程式就有臉部追蹤系統。

產品網頁在此，這玩意兒並不貴，1,200元而已。

B.使用攝影機

WebCam的缺點是無法改變焦段，所以你可以使用DV攝影機。(目前玉山台的做法)，配合腳架，這樣轉播品質更好，也可以用特寫鏡頭。

DV攝影機，訊號要如何讓電腦接收?這就要仰賴一個小玩意兒了--AV 端子影音信號轉USB 影像盒 



把攝影機一定會有的AV或S端子輸出接上這個器材，再經由USB 2.0接口接到EEE PC上，這樣也等於一台 WebCam。這個產品也不貴，在Y!拍賣上950元左右就可以買到。

C。網路聯結:

A. 3.5G 無線網卡

這是目前最推薦的方式，因為3.5G的基地台覆蓋率已經相當高，而且不易受天候影響。目前各家電信公司都有推出一個月無限時間撥接的方案，費率約在650-950元之間，最適合長期作戰用。綁門號兩年就送一張 3.5G無線上網的網卡，也有綁門號送 EEE PC的方案。這是最推薦的方式。

B.付費或免費的無線上網服務:如Wifly，但份佈地點有限。另外，我也曾寫過一篇文章，介紹過一個神奇的工具:Easy WiFi Radar (見 秘! 無線上網不用錢! 有筆記型電腦的必裝，駭客級工具 Easy WiFi Radar)，可以用這個工具尋找是否有免費的無線溢波可使用。




這幾樣東西組合起來還可以配上一頂帽子，把WebCam放在上面，就變成個人行動SNG轉播設備。我的例子如下:



EEE PC上的小視窗中是我拍照的Live畫面。鍵盤旁邊上有CHT字樣的小盒子是3.5G無線網卡。在街頭走跳時，EEE PC和網卡放在背包內，WebCam架在帽子上，還可以空出雙手來拍照!

D.網路轉播網站:

硬體準備好了，再來就是軟體。網路技術進步很快，軟體?只要IE或FireFox網路瀏覽器就搞定了!

首推這個網站: http://www.stickam.com/



連上去後，看到右下角那個藍色的Join嗎?不用懷疑，按下去給它註冊一個帳號先:



第一個空格是你的id，以後你的轉播網址就是 http://www.stickam.com/+你的id，第2個空格是 e mail，第3 個是密碼，第4個是年齡，第5個是驗証碼。填完之後再按Join，系統就會發一封信到你的e mail信箱中，裏面有個驗証聯結，(見下圖)，點一下就完成註冊了!



進到你的頁面後，點下面那個Go Live就可以進行轉播:



之後會出現個小視窗，因為要載入程式要等久一點。當然你的網路攝影機必需先連接好而且可用，不然在這兒可會當掉。(如果你買的是我推薦的那款，連驅動程式都不必裝，插上USB就可以用了)。

接下來會出現設定畫面，注意下列的地方要點選Everyone，這樣別人才看的到:




按下Save後，有時候會要設定正確的WebCam，影像才能出來，在影像黑框內按mouse右鍵會出現設定視窗:



選對攝影機編號才會出現正確的影像。



然後，恭喜你，影像已經上線了!!

E. 如何收看網路轉播:

在你的stickam網址上，預設就會看到網路轉播影像。如果沒看到，可以按下方那個WebCam的標誌。預設的播放器是視訊聊天界面，但你可以更改成單純的播放器:

按工作列上『Home』再選『My Stickam Player』



會看到一大堆播放器的格式可以選。我畫藍色箭頭的地方，是把這個播放器設成你的stickam網址頁面中的預設播放器，紅色箭頭的地方，則是播放器代碼。你把這串文字 copy起來，貼到你的blog裏，就可以在Blog上直播了!!




F.如何散佈你的直播網址:

不管你是用Stickam的頁面，或是你把代碼貼到Blog上面做直播，轉播成功了，沒有人看到，就沒什麼用。一般網友 blog同時上線的人很少，等到人家發現你在做直播，在網路上傳開來，可能已經過了好幾個小時 ，搞不好你已經被鎮暴警察抬到山上去放生，網路上都還沒幾個人知道....

這個時候，就要用網路即時社交工具或微網誌，如MSN， Twitter，Plurk，Buboo等等來加持人氣了:

這是我的Plurk頁面，目前有586個朋友會看到:

http://www.plurk.com/billypan

Twitter:少一點，80個朋友

http://twitter.com/billypan

Buboo 有61 個

http://buboo.tw/billypan

然後呢?你可以在所有的微網誌上發佈這樣的訊息:

『 目前網路直播中，愛好和平的圖博人正在被警方海K!!救命!!請協助轉貼此網路直播網址! http://www.stickam.com/billypan 』

這些社交工具上正在活動中的網友就會看到，連上去關心，然後幫忙轉貼訊息，散佈到PTT也是不錯的方式。

嗯，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我們這些網路重度使用者，平常在微網誌(micro-blog)上的活動不是為了喇賽和把妹，而是為了台灣2300萬人的前途啊....

OK，以上課程大致結束，希望下次在街頭上，可以看到一大堆部落客拼命做著網路轉播工作。我們還有言論自由，我們可以利用科技和Web 2.0讓台灣的民主不致於倒退!!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592724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1_185428.jpg" alt="" style="width:438px;height:339px;"/><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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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arget="_blank" href="http://zh-tw.justin.tv/action1106">http://zh-tw.justin.tv/action1106</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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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廣場靜坐的野草莓大學生，今天早上4點多被警方驅離。但很快的他們又回到廣場，上面是他們現場轉播的網址和畫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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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出生於e世代，從小就頻繁的上網，所以很自然一開始就透過網路把最新的畫面直接傳播給大眾。之前他們用的是Y!Live的界面，最高曾經達到驚人的2,000位同時線上觀看。(後來Y!Live停播，不知道是不是被他們搞垮的...<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1982b3.gif"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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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轉播除了可以擴大參與之外，另一個重點是它也是一項很重要的<font size="4" color="#ff0000">保衛武器</font>。這個月以來，台灣人權倒退的情況十分嚴重，從事社運的民眾和學生隨時都在鎮暴警察暴力陰影之下。台灣的媒體也十分墮落，每每成為統治者的幫凶。但時代已經不一樣，網路和數位產品日新月異，現在已經進化到只要很少的成本，甚至是一個人，就可以變成一台 SNG轉播車，利用網路的公共服務，把現場的畫面和聲音立刻傳達到網路上讓關心的人可以加入聲援。<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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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一年前，當樂生的學生被驅離的時候，我曾寫了篇文章，連結當時的捷運督工攝影機，拍到第一手的警察驅離學生的過程:(見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442705">拆樂生!未被捷運局公開的網路攝影機直播</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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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網路直播條件還不是那麼成熟，只是剛好被我找到附近的監視攝影機聯結進去而已。(利用google search engine hack 手法，有點電影全民公敵的感覺，嘿嘿)，現在網路軟體和硬體又進步不少，可以很方便的進行直播，只是需要知道一些方法而已。<br/>
<br/>
所以不但<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6682">宅宅可以上街頭</a>，連<font size="4" color="#ff0000">技客(Geek)</font>也有可以出力的地方啊....科科....<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01f8c7.gif"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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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1。做為直播的電腦，不必懷疑，就是EEE PC!</font></stro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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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推台灣Asus生產的EEE PC，它很輕，不到一公斤，使用的是固態硬碟，這兩項很重要，因為在街頭被鎮暴警察追來追去時，一般筆記型電腦的硬碟容易掛點。而被抬來抬去的時候，也要減輕一下波麗士大人的重量負荷吧。而且，EEE PC不可思議的便宜，以<font size="2">Eee PC 4G Surf  7吋Linux 版，現在可以差不多<font color="#ff0000">7,000元左右就可以</font>買到，不到 iPhone 1/3的價格。真是窮人們居家旅行，革命造反時的必備良伴啊....<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24dd56.gif"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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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本身內建有視訊鏡頭，可以直接拿來當轉播的工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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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貴一點EEE PC Windows XP版的版本，也可以自已改裝超便宜的Linux EEE PC，<font size="4" color="#ff0000">改裝的方法</font>請見我這一帖: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24851">eee PC 改裝 Windows XP 徹底攻略及實測影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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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懷疑EEE PC的效能，這點玉山台的<a target="_blank" href="http://jessie-tw.blogspot.com/">Jessie</a>可以証明，她做過很多次網路直播，用的都是EEE PC，效果還不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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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大的問題是電池，因為社運的場合大概沒法提供電源，(除非像後來的野草莓可以自備發電機)，在立法院蔡丁貴教授剛開始絕食的時候，Jessie 曾經一度要向網友借用EEE PC電池。現在已經有人做出<font color="#ff0000">EEE PC專用的10400 mAh的超強電池</font>，據說可以供電長達7個小時。<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2ab388.gif"/><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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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拍賣上有，大概一個 2100元左右。(請<a target="_blank" href="http://tw.search.bid.yahoo.com/search/ac?p=eee+pc+10400">見此</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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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過7個小時，這場街頭活動還在持續，那不是SNG車已經過來，就是要準備好給鎮暴警察K了。<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3cf008.gif"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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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2. 直播用的鏡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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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 color="#ff0000">A.使用WebCam<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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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講直播可以用EEE PC內建鏡頭，但它的畫質比較差。而且鏡頭直接對著鍵盤這邊，變成你要轉播時就無法使用鍵盤，會有點冏，(正妹例外，這樣收視率會高一點)，所以可以考慮另外買WebCam。<br/>
<br/>
WebCam這幾年的進步非常的大，我推薦一款台灣廠商威聚出品的<strong> TX-1370AF:<br/>
</strong><br/>
<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459d0e.jpg" alt=""/><br/>
<br/>
它有些神奇的功能:<br/>
<br/>
1。可以全自動<strong>光學對焦</strong>!這是EEE PC鏡頭不可能辦的到的。<br/>
<br/>
2。光圈很大，<strong>F 2.8</strong>，(這在Canon數位單眼相機算是小白級的鏡頭了)，在晚上街頭運動光線不良時很有幫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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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上Windows XP/Vista馬上可以使用，不必驅動程式。但如果灌上驅動程式就有臉部追蹤系統。<br/>
<br/>
產品<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eichu.net/Chinese/TX-1370-AF.htm">網頁在此</a>，這玩意兒並不貴，<font color="#ff0000">1,200</font>元而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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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 color="#ff0000">B.使用攝影機</font><br/>
<br/>
WebCam的缺點是無法改變焦段，所以你可以使用DV攝影機。(目前玉山台的做法)，配合腳架，這樣轉播品質更好，也可以用特寫鏡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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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攝影機，訊號要如何讓電腦接收?這就要仰賴一個小玩意兒了--<font size="4"><strong>AV 端子影音信號轉USB 影像盒</strong>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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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攝影機一定會有的AV或S端子輸出接上這個器材，再經由USB 2.0接口接到EEE PC上，這樣也等於一台 WebCam。這個產品也不貴，在<a target="_blank" href="http://tw.search.bid.yahoo.com/search/ac?p=AV+%C2%E0USB">Y!拍賣</a>上<font color="#ff0000">950元</font>左右就可以買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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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目前最推薦的方式，因為3.5G的基地台覆蓋率已經相當高，而且不易受天候影響。目前各家電信公司都有推出一個月無限時間撥接的方案，費率約在<font color="#ff0000">650-950元</font>之間，最適合長期作戰用。綁門號兩年就送一張 3.5G無線上網的網卡，也有綁門號送 EEE PC的方案。這是最推薦的方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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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 color="#ff0000">B.付費或免費的無線上網服務</font>:如Wifly，但份佈地點有限。另外，我也曾寫過一篇文章，介紹過一個神奇的工具:Easy WiFi Radar (見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441644">秘! 無線上網不用錢! 有筆記型電腦的必裝，駭客級工具 Easy WiFi Radar</a>)，可以用這個工具尋找是否有<font color="#ff0000">免費的無線溢波</font>可使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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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E PC上的小視窗中是我拍照的Live畫面。鍵盤旁邊上有CHT字樣的小盒子是3.5G無線網卡。在街頭走跳時，EEE PC和網卡放在背包內，WebCam架在帽子上，還可以空出雙手來拍照!<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5879a3.gif" al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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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D.網路轉播網站:</font></stro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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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準備好了，再來就是軟體。網路技術進步很快，軟體?只要IE或FireFox網路瀏覽器就搞定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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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去後，看到右下角那個藍色的Join嗎?不用懷疑，按下去給它註冊一個帳號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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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height="377" width="537"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1_205103.jpg" alt="" style="width:573px;height:402px;"/><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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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空格是你的id，以後你的轉播網址就是 <font size="3"><a href="http://www.stickam.com/">http://www.stickam.com/</a><font color="#3366ff">+你的id</font>，</font></font><font size="2">第2個空格是 e mail，第3 個是密碼，第4個是年齡，第5個是驗証碼。填完之後再按Join，系統就會發一封信到你的e mail信箱中，裏面有個驗証聯結，(見下圖)，點一下就完成註冊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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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會出現個小視窗，因為要載入程式要等久一點。當然你的網路攝影機必需先連接好而且可用，不然在這兒可會當掉。(如果你買的是我推薦的那款，連驅動程式都不必裝，插上USB就可以用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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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會出現設定畫面，注意下列的地方要點選Everyone，這樣別人才看的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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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Save後，有時候會要設定正確的WebCam，影像才能出來，在影像黑框內按mouse<strong>右鍵</strong>會出現設定視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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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stickam網址上，預設就會看到網路轉播影像。如果沒看到，可以按下方那個WebCam的標誌。預設的播放器是視訊聊天界面，但你可以更改成單純的播放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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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列上『<strong>Home</strong>』再選『<strong>My Stickam Player</stro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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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1_211721.jpg" alt=""/><br/>
<br/>
會看到一大堆播放器的格式可以選。我畫藍色箭頭的地方，是把這個播放器設成你的stickam網址頁面中的預設播放器，紅色箭頭的地方，則是播放器代碼。你把這串文字 copy起來，貼到你的blog裏，就可以在Blog上直播了!!<br/>
<br/>
<img height="89" width="575" src="http://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2008-12-11_211946.jpg" alt="" style="width:685px;height:205px;"/><br/>
<br/>
<br/>
<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F.如何散佈你的直播網址:</font></strong><br/>
<br/>
不管你是用Stickam的頁面，或是你把代碼貼到Blog上面做直播，轉播成功了，沒有人看到，就沒什麼用。一般網友 blog同時上線的人很少，等到人家發現你在做直播，在網路上傳開來，可能已經過了好幾個小時 ，搞不好你已經被鎮暴警察抬到山上去放生，網路上都還沒幾個人知道....<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73518c.gif" alt=""/><br/>
<br/>
這個時候，就要用網路即時社交工具或微網誌，如MSN， Twitter，Plurk，Buboo等等來加持人氣了:<br/>
<br/>
這是我的Plurk頁面，目前有586個朋友會看到:<br/>
<br/>
<a href="http://www.plurk.com/billypan">http://www.plurk.com/billypan</a><br/>
<br/>
Twitter:少一點，80個朋友<br/>
<br/>
<a href="http://twitter.com/billypan">http://twitter.com/billypan</a><br/>
<br/>
Buboo 有61 個<br/>
<br/>
<a href="http://buboo.tw/billypan">http://buboo.tw/billypan</a><br/>
<br/>
然後呢?你可以在所有的微網誌上發佈這樣的訊息:<br/>
<br/>
<font size="4">『 <font color="#ff0000">目前網路直播中，愛好和平的圖博人正在被警方海K!!救命!!請協助轉貼此網路直播網址! </font></font><a href="http://www.stickam.com/billypan"><font size="4" color="#ff0000">http://www.stickam.com/billypan</font></a><font size="4"> 』<br/>
</font></font><font size="2"><br/>
這些社交工具上正在活動中的網友就會看到，連上去關心，然後幫忙轉貼訊息，散佈到PTT也是不錯的方式。<br/>
<br/>
嗯，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我們這些網路重度使用者，平常在微網誌(micro-blog)上的活動不是為了喇賽和把妹，而是為了台灣2300萬人的前途啊....<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79e91d.gif" alt=""/><br/>
<br/>
OK，以上課程大致結束，希望下次在街頭上，可以看到一大堆部落客拼命做著網路轉播工作。我們還有<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言論自由</font></strong>，我們可以利用<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科技</font></strong>和<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Web 2.0</font></strong>讓台灣的<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民主不致於倒退</font></strong>!!<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812509.gif" alt=""/><br/>
<br/>
<br/>
<br/>
<br/>
<font size="4">本文FunP推文網址 <a href="http://funp.com/t592724">http://funp.com/t592724</a></font><br/>
<br/>
<br/>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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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font><br/>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10">(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真秘技無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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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現在進行式:國民黨立委，正在搞垮台灣經濟!]]></title>
    <updated>2008-12-02T13:03:00+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9"/>
    <summary><![CDATA[昨天的新聞 (引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624229.shtml)



大部份的人看到這個新聞大概都沒什麼感覺吧。挺藍的民眾整天只關心阿扁的新聞，挺綠的民眾最近都在罵貓纜。(貓纜?在郝龍斌講的兩個星期前我就寫兩篇文章斷定要砍掉了，我沒唬網友吧?)

其實這條新聞才是最大條的，關係到我們未來一年(也許影響會三-四年)，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水準，公共建設，社會福利，幾乎是每一件事情。

那就是98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高達1.8兆。這不去重視，到現在還整天海角7億和13億貓纜，所謂主流媒體，根本不知道何謂社會責任。

我最討厭人家講拼經濟。立法院混，媒體混，政客混，然後叫小老百姓每天做的要死要活，動不動裁員叫拼經濟。依我看，這些穿著光鮮亮麗喊拼經濟的人，都在拼不要臉。

怎麼說呢?我覺得這本中央政府總預算，根本就是一場災難。不負責任的立委們，應該都要被罷免。

原因在於，這本預算案，沒有修正錯誤的經濟成長預估:



我在10月19日寫的文章 633?沒有啦，今年大概是242啦，就提到，今年經濟成長要下修到2%左右(原先預計4.30%)，明年可能零成長甚至會變負的(原先預計5.08%)，主計處發佈預測還晚我快1個月，他們果然把今年經濟成長下修到 2% (我懷疑他們有在偷看我的blog)，但明年他們還是不信邪，覺得有2.12%的成長率。

也許你會說，這幾個小數點，有什麼好計較的呢?魔鬼就在細節中啊，我不知道我們選那些立委，而且花那麼多錢供養他們要幹嘛。現在這本錯誤的總預算就要二讀三讀了，那些國民黨立委還在鬼打牆。

中央政府的總預算案看這裏 (http://nplbudget.ly.gov.tw/)(都說了BillyPan寫文章一定會告訴你原始資料出處了)



你看出來了嗎?明年的歲入，預算案中寫著要比今年多5.24%，這是怎麼猜到的?政府怎麼知道明年會比今年多收這麼多稅金?國營事業能多這麼多收入?

很簡單，因為那是按照舊的經濟成長率，98年為5.08%預測值去猜的:



現在連小學五年級學生都知道，經濟景氣的寒冬就要到來。連主計處也承認，明年經濟成長率5.08%是不可能了，甚至外資都預測明年會負成長，為什麼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是這樣亂編?




預算書會錯的這麼厲害，是因為經濟景氣急速衰退，政府完全來不及因應，不但劉兆玄內閣進入昏迷狀態中，國民黨立委諸公也接近腦死邊緣，竟還說考量經濟情況，預算應該少刪一些!

就算預算書來不及改，最後在立法院，還有修正機會。這也很簡單，大筆一揮，砍掉不必要的，浪費的，浮編的預算就好了，(我估計應該砍個1000億差不多5%左右)。但如果國民黨立委就這樣混過三讀，明年台灣經濟被搞垮，大家記得把這些人抓出來罷免掉!!


好久沒發文，人氣下滑，再加上這篇文章有點給他複雜，科科科，也該是值班正妹現身的時候了...


(P.S. 攝於資訊展)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570454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昨天的新聞 (引自 </font><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624229.shtml"><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624229.shtml</font></a><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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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e60b85.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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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的人看到這個新聞大概都沒什麼感覺吧。挺藍的民眾整天只關心阿扁的新聞，挺綠的民眾最近都在罵貓纜。(貓纜?在郝龍斌講的<span style="FONT-WEIGHT:bold;">兩個星期前</span>我就寫兩篇文章斷定要砍掉了，我沒唬網友吧?)<br/>
<br/>
其實這條新聞才是最大條的，關係到我們未來一年(也許影響會三-四年)，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水準，公共建設，社會福利，幾乎是每一件事情。<br/>
<br/>
那就是<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98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高達1.8兆。</font></strong>這不去重視，到現在還整天海角7億和13億貓纜，所謂主流媒體，根本不知道何謂社會責任。<br/>
<br/>
我最討厭人家講拼經濟。立法院混，媒體混，政客混，然後叫小老百姓每天做的要死要活，動不動裁員叫拼經濟。依我看，這些<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穿著光鮮亮麗喊拼經濟的人，都在拼不要臉。<br/>
</font></strong><br/>
怎麼說呢?我覺得這本中央政府總預算，根本就是一場災難。不負責任的立委們，應該都要被罷免。<br/>
<br/>
原因在於，這本預算案，<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沒有修正錯誤的經濟成長預估:<br/>
</font></strong><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e9e1fd.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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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月19日寫的文章 </font><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6552" target="_blank"><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633?沒有啦，今年大概是242啦</font></a><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就提到，今年經濟成長要下修到<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2%</span></font>左右(原先預計4.30%)，明年可能零成長甚至會變負的(原先預計5.08%)，<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主計處發佈預測還晚我快1個月</strong></font>，</font><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他們果然</span></font></font><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把今年經濟成長<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span></font>下修到 <font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rgb(255,0,0);" size="4">2% </font>(我懷疑他們有在偷看我的blog)，但明年他們還是不信邪，覺得有2.12%的成長率。<br/>
<br/>
也許你會說，這幾個小數點，有什麼好計較的呢?魔鬼就在細節中啊，我不知道我們選那些立委，而且花那麼多錢供養他們要幹嘛。現在這本錯誤的總預算就要二讀三讀了，那些國民黨立委還在<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6">鬼打牆。<br/>
</font></strong><br/>
中央政府的總預算案看這裏 (</font><a href="http://nplbudget.ly.gov.tw/"><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http://nplbudget.ly.gov.tw/</font></a><font face="&#x006a19;&#x006977;&#x009ad4;" size="3">)(都說了BillyPan寫文章一定會告訴你原始資料出處了)<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f20c2c.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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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出來了嗎?<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明年的歲入，預算案中寫著要比今年多5.24%，這是怎麼猜到的?政府怎麼知道明年會比今年多收這麼多稅金?國營事業能多這麼多收入?<br/>
</font></strong><br/>
很簡單，因為<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那是按照舊的經濟成長率，98年為5.08%預測值去猜的:<br/>
</font></strong><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dda5d37b.gif"/><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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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連小學五年級學生都知道，經濟景氣的寒冬就要到來。連<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主計處也承認，明年經濟成長率5.08%是不可能</font></strong>了，甚至外資都預測明年會<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負成長</span></font>，為什麼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是這樣亂編?<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f9cca2.jpg"/><br/>
<br/>
<br/>
預算書會錯的這麼厲害，是因為經濟景氣急速衰退，政府完全來不及因應，<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不但劉兆玄內閣進入昏迷狀態中，國民黨立委諸公也接近腦死邊緣，竟還說考量經濟情況，預算應該少刪一些!<br/>
</font></strong><br/>
就算預算書來不及改，最後在立法院，還有修正機會。這也很簡單，大筆一揮，砍掉不必要的，浪費的，浮編的預算就好了，(我估計應該砍個<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1000億差不多5%</strong></font>左右)。但如果國民黨立委就這樣混過三讀，<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font size="5">明年台灣經濟被搞垮，大家記得把這些人抓出來罷免掉!!<br/>
</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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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color="#000000" size="3">好久沒發文，人氣下滑，再加上這篇文章有點給他複雜，科科科，也該是值班正妹現身的時候了...<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01f8c7.gif"/><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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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6086d3e.jpg"/><br/>
(P.S. 攝於資訊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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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本文funP推文網址 </font><a href="http://funp.com/t570454" target="_blank"><font size="4">http://funp.com/t570454</font><br/>
</a></font></font></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9">(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台灣政治經濟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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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關於台灣部落格協會]]></title>
    <updated>2008-11-27T11:00:00+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8"/>
    <summary><![CDATA[常到我部落格的讀者可能會嚇一跳，因為我從來沒在部落格上寫這件事。科科，現在東窗事發，不是，是媒體已經都報導，所以，也只好跳出來說明一下了。

今天的蘋果日報 (見此)



台灣部落格協會，英文是Taiwan Bloggers Association，簡稱TBA，所以官方網址網址就是 http://tba.tw

這個團體已經密謀籌設許久，大致上過程如下:



協會的宗旨是:『推廣部落格閱讀寫作，保護網路言論自由及智慧財產，豐富台灣主體性論述。』

成立大會訂在 11月30日，現在成員接近110人。因為這是向內政部登記的合法人民團體，所以名冊必須先送部。因此當天開會基本上是發起人和成立會員參加，我們必需通過章程和選舉理監事。還不是會員的可以旁聽，不過就無法發言和投票。進一步消息可以見官網上的說明。

媒體上的批評，我覺得有必要回應和說明一下。另外也有很多人想知道的問題，我想也趁這個機會提出來講下好了:

1。『不團結就算了』....不知道這句話從何而來。現在協會的110個成員，基本上是一個一個邀請來的。雖然半年前大家多不認識，不過講到團結，我自已還沒有看過向心力這麼高的團體。我們大概開過了有10次以上的工作會議，籌會也進行了3次。而且尚在成立中，就參加了不少活動，向心力沒問題，也已經累積了不少戰鬥值，生命點和經驗值了啊.....

2。『缺乏年輕辣妹與名人助陣，正妹也不正』.....

      先講名人好了...因為這是部落格組織，所謂部落圈的名人，或許在主流媒體上沒有演藝人員或政治人物來的高。不過換個角度來看，那些演藝人員或政治人物的部落格，在部落圈裏面大多算小咖的。比流量或部落格排名，大概九成只要偶出來就夠秒殺了。所以『名人』要看你怎麼定義。另外透露一點，國內兩個大書籤網站的CEO，和Bloglook這個部落格最常被使用的排名計數器的創辦人，這三位都是協會的成員。這樣夠A咖嗎?

     『綠正妹也不正』??...這種事，網路上有網路上的解決辦法。NPNT，沒圖沒真相:

  

嗯，可以閉嘴了吧。(對啊，好久沒放值班正妹了...)

3. 『問半天怎麼加入不知道』...這是因為協會現在才要召開成立大會，章程都還沒通過呢。不過基本上，章程草案裏是寫要有兩個成員推薦才能加入。目前成員除了發起人，另外就是有兩位發起人推薦後加入的。但最後會費多少和加入流程，還是要等會員大會通過章程才能公告。目前可以到 http://tba.tw 先加入網路會員。詳細的加入協會的方法等章程通過後就會公佈了。

4。『少數人設的空殼子』...這個實在是嚴重的誤解。110個部落客都是實實在在有部落格，部落格協會已經找好辦公地點。(在忠孝復興站附近)，而且未來會規劃許多網聚，演講和課程。也可能會參加，主辦或協辦許多活動。部落客也可以在官網上進行各式各樣的串聯。少數人的話，這沒辦法，據說台灣有400萬個Blog，你就算找到一萬人，都算是少數人呢。

5。另外也有很多人關心的問題，比方說:『你們是不是都在搞政治?』，『你們是不是都很綠?』....我寫部落格，還有我在日常生活中，本身對政治話題一向就採取不迴避，甚至是積極參與的態度。很多Blogger也是和我一樣。也許有不少人一聽到政治就冷漠，避談，敬而遠之，不過，這種態度，也是我們想改變的呢? 但我們的生命中並不是只有政治，也有很多吃喝玩樂，很多關心的話題，像我就對美食，攝影，高爾夫，神秘現象等很多方面都有興趣。部落格協會不會預作政治立場，也不會偏好那一類的議題。它只是提供一個串聯的平台，一個可以在實體世界有分工合作的組織架構，來幫助許多Blogger完成他們的理想。被貼標簽的事我倒不擔心，因為我們以後的收視率，如果比貼標簽的人還低的話，那就不用混了。你比他們收視率還高的話，你的Image是你自已決定的，怕什麼呢?

6。還有就是『台灣部落格協會』和『台灣派部落客』，『綠正妹』的關係如何?後兩者是網路串聯組織，它是Blog貼貼紙就可以加入的，不必審查，比較簡單。『協會』則是正式的人民團體，所有會員資料要報內政部，是實體的組織，相當的嚴謹。『台灣派部落客』和『綠正妹』的主要成員都加入了『台灣部落格協會』，但是也有很多其它的部落客並不屬於這兩個網路串聯團體。未來團體的運作一切要照人民團體法走。以後協會裏也可以成立類似的網路串聯次團體，就看成員們怎麼運作了。不過我想一切都會以民主，公開的方式進行的。

7。有關於『金錢和募款』的問題，其實這正是要網友串聯要人民團體化的目的。因為人民團體必需以本名參加，資料也要送內政部，必需經由投票選出理監事，並且有獨立的財務管理人員。將來協會可以依法接受捐款還可以抵稅。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會員都是部落客，部落格自已的部落格就有言論的力量，這個組織很難去做什麼不可告人之事...

8。還有一點要說明的，就是協會成立之初大家就約定好了先不要請政治人物加入，不然又被歸類成某個黨派的次團體。但成立後，運作就照章程走，那也許會有政治人物以部落客身份加入了。(馬先生，要不要考慮開個無名帳號?)


協會已經有logo，以後會推出MSN表情符號和周邊商品:




希望這個協會能帶給部落客們正面積極的態度，也讓我們台灣人民的精神文化更加豐富。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557778]]></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常到我部落格的讀者可能會嚇一跳，因為我從來沒在部落格上寫這件事。科科，現在<span style="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東窗事發，不是，</span>是媒體已經都報導，所以，也只好跳出來說明一下了。<img alt="" src="http://jiayun.org/onion/016.gif"/><br/>
<br/>
今天的蘋果日報 (<a href="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1176878&IssueID=20081127" target="_blank">見此</a>)<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d192d7.jpg"/><br/>
<br/>
<font size="4">台灣部落格協會，英文是Taiwan Bloggers Association，簡稱TBA，所以官方網址網址就是 </font><a href="http://tba.tw" target="_blank"><font size="4">http://tba.tw<br/>
</font></a><br/>
這個團體已經<strike>密謀</strike>籌設許久，大致上過程如下:<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d80b1b.jpg"/><br/>
<br/>
協會的宗旨是:『<span class="word04"><strong><font size="4">推廣部落格閱讀寫作，保護網路言論自由及智慧財產，豐富台灣主體性論述</font></strong>。』</span><br/>
<br/>
成立大會訂在 11月30日，現在成員接近110人。因為這是向內政部登記的合法人民團體，所以名冊必須先送部。因此當天開會基本上是發起人和成立會員參加，我們必需通過章程和選舉理監事。還不是會員的可以旁聽，不過就無法發言和投票。進一步消息可以見官網上的說明。<br/>
<br/>
媒體上的批評，我覺得有必要回應和說明一下。另外也有很多人想知道的問題，我想也趁這個機會提出來講下好了:<img alt="" src="http://jiayun.org/onion/018.gif"/><br/>
<br/>
1。『<strong><font size="4">不團結就算了</font></strong>』....不知道這句話從何而來。現在協會的110個成員，基本上是一個一個邀請來的。雖然半年前大家多不認識，不過講到團結，我自已還沒有看過向心力這麼高的團體。我們大概開過了有10次以上的工作會議，籌會也進行了3次。而且尚在成立中，就參加了不少活動，向心力沒問題，也已經累積了不少戰鬥值，生命點和經驗值了啊.....<img alt="" src="http://jiayun.org/onion/058.gif"/><br/>
<br/>
2。『<strong><font size="4">缺乏年輕辣妹與名人助陣，正妹也不正</font></strong>』.....<br/>
<br/>
      先講名人好了...因為這是部落格組織，所謂部落圈的名人，或許在主流媒體上沒有演藝人員或政治人物來的高。不過換個角度來看，那些演藝人員或政治人物的部落格，在部落圈裏面大多算小咖的。比流量或部落格排名，大概九成只要<strong><font size="4">偶</font></strong>出來就夠秒殺了<img alt="" src="http://jiayun.org/onion/057.gif"/>。所以『名人』要看你怎麼定義。另外透露一點，國內兩個大書籤網站的CEO，和Bloglook這個部落格最常被使用的排名計數器的創辦人，這三位都是協會的成員。這樣夠<strong><font size="4">A咖</font></strong>嗎?<img alt="" src="http://jiayun.org/onion/063.gif"/><br/>
<br/>
     『<strong><font size="4">綠正妹也不正</font></strong>』??...這種事，網路上有網路上的解決辦法。NPNT，沒圖沒真相:<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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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 style="width:309px;height:412px;"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dc85a0.jpg"/><br/>
<br/>
嗯，可以閉嘴了吧。(對啊，好久沒放值班正妹了...)<br/>
<br/>
3. 『<strong><font size="4">問半天怎麼加入不知道</font></strong>』...這是因為協會現在才要召開成立大會，章程都還沒通過呢。不過基本上，章程草案裏是寫要有兩個成員推薦才能加入。目前成員除了發起人，另外就是有兩位發起人推薦後加入的。但最後會費多少和加入流程，還是要等會員大會通過章程才能公告。目前可以到 <a href="http://tba.tw " target="_blank">http://tba.tw </a>先加入網路會員。詳細的加入協會的方法等章程通過後就會公佈了。<br/>
<br/>
4。『<strong><font size="4">少數人設的空殼子</font></strong>』...這個實在是嚴重的誤解。110個部落客都是實實在在有部落格，部落格協會已經找好辦公地點。(在忠孝復興站附近)，而且未來會規劃許多網聚，演講和課程。也可能會參加，主辦或協辦許多活動。部落客也可以在官網上進行各式各樣的串聯。少數人的話，這沒辦法，據說台灣有400萬個Blog，你就算找到一萬人，都算是少數人呢。<br/>
<br/>
5。另外也有很多人關心的問題，比方說<strong><font size="4">:『你們是不是都在搞政治?』，『你們是不是都很綠?』....</font></strong>我寫部落格，還有我在日常生活中，本身對政治話題一向就採取不迴避，甚至是積極參與的態度。很多Blogger也是和我一樣。也許有不少人一聽到政治就冷漠，避談，敬而遠之，不過，這種態度，也是我們想改變的呢?<img alt="" src="http://jiayun.org/onion/044.gif"/> 但我們的生命中並不是只有政治，也有很多吃喝玩樂，很多關心的話題，像我就對美食，攝影，高爾夫，神秘現象等很多方面都有興趣。部落格協會不會預作政治立場，也不會偏好那一類的議題。它只是提供一個串聯的平台，一個可以在實體世界有分工合作的組織架構，來幫助許多Blogger完成他們的理想。<strong><font size="4">被貼標簽的事我倒不擔心，因為我們以後的收視率，如果比貼標簽的人還低的話，那就不用混了。你比他們收視率還高的話，你的Image是你自已決定的，怕什麼呢?<br/>
</font></strong><br/>
6。還有就是<strong><font size="4">『台灣部落格協會』和『台灣派部落客』，『綠正妹』</font></strong>的關係如何?後兩者是網路串聯組織，它是Blog貼貼紙就可以加入的，不必審查，比較簡單。『協會』則是正式的人民團體，所有會員資料要報內政部，是實體的組織，相當的嚴謹。『台灣派部落客』和『綠正妹』的主要成員都加入了『台灣部落格協會』，但是也有很多其它的部落客並不屬於這兩個網路串聯團體。未來團體的運作一切要照人民團體法走。以後協會裏也可以成立類似的網路串聯次團體，就看成員們怎麼運作了。不過我想一切都會以民主，公開的方式進行的。<br/>
<br/>
7。有關於『<font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金錢和募款</span></font>』的問題，其實這正是要網友串聯要人民團體化的目的。因為人民團體必需以本名參加，資料也要送內政部，必需經由投票選出理監事，並且有獨立的財務管理人員。將來協會可以依法接受捐款還可以抵稅。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會員都是部落客，部落格自已的部落格就有言論的力量，這個組織很難去做什麼不可告人之事...<br/>
<br/>
8。還有一點要說明的，就是協會成立之初大家就約定好了先不要請政治人物加入，不然又被歸類成某個黨派的次團體。但成立後，運作就照章程走，那也許會有政治人物以部落客身份加入了。(馬先生，要不要考慮開個無名帳號?)<br/>
<br/>
<br/>
協會已經有logo，以後會推出MSN表情符號和周邊商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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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e35def.jpg"/><br/>
<br/>
<br/>
希望這個協會能帶給部落客們正面積極的態度，也讓我們台灣人民的精神文化更加豐富。<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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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FunP推文網址 <a target="_blank" href="http://funp.com/t557778">http://funp.com/t557778</a><br/>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8">(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台灣政治經濟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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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侵害著作權』的是關別人台的Yahoo網管，不是『合理使用』的芒果日報!]]></title>
    <updated>2008-11-23T20:36: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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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P.S.

芒果日報已經恢復開台。

必須肯定Yahoo!奇摩的正確決定。

言論自由，是值得台灣人捨身捍衛的，最重要的基本價值。

2008/11/28 8:00PM


Yahoo部落格管理員在他們的Blog貼出了把芒果日報關台的理由. (見此文)



關台的理由竟然是侵害著作權!這完全不對!!

所謂的"Yahoo部落格管理員"用這個理由關芒果的台不能讓人接受。為什麼，因為他不懂著作權法，不懂著作權法裏面，什麼叫做『合理使用』!!

我們就來看看，什麼叫著作權法裏的合理使用。

引發問題的文章在此 (我上一篇文章就說過了，這個網頁在Google搜尋引擎裏也有備份，我聯結的是備份!!)




芒果日報在註明出處的情況下，為了說明他所批評的文章內容，取用了部份該blog的截圖和內容，這就是著作權法裏所謂的合理使用。著作權法，明確地寫著保護合理使用的條文如下:

著作權法在這裏:



芒果日報要報導該部落格的文字，得以合理利用報導過程所接觸之著作。



芒果日報為報導，評論的目的，得以引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




這個49條，52條，65條，講的就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這根本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如果有的話，那Yahoo搜尋引擎，在列出搜尋結果的時候，會侵犯多少人的著作權?

如果這叫侵犯著作權的話，那報紙上的書評，電視節目裏的影評，廣播裏的樂評，只要引用了部份的創作，而批評的又不合原作者的意的話，原作者是不是都可以告人家『侵害著作權』?

比方說我的上一篇文章:『抗議Yahoo!奇摩侵害言論自由!要求立刻恢復『芒果日報』部落格!』

Yahoo從來沒有問過我，可不可以引用我寫的文字，但我的部份文字卻列在yahoo搜尋的頁面上，那這樣就算是yahoo侵害我的著作權了嗎?

如果這樣算的話，那部落客聯合起來告Yahoo長年的侵犯著作權，Yahoo整家公司拿來賠也不夠吧!!



而且，我從來就都沒有同意過，Yahoo搜尋引擎也把我的文章備份一份在電腦裏，也在他們賺錢的搜尋結果裏跑出來啊...



Google也是這樣。所有的搜尋引擎，從來都沒問過網路上的部落格作者，就先把所有人的文章放到他們的搜尋引擎裏。為什麼可以這樣做，而沒有侵犯著作權?為何書評，影評，樂評可以存在?因為，這屬於『合理使用』。

設想，你天天罵陳水扁，阿扁可以說，『陳水扁』這三個字，是他的著作權，所以你罵他就侵犯了他的著作權嗎?

而且原來那個警察大人，他寫的檢舉理由文章中，根本就不是在生氣著作權的事情，而是因為他認為『被批判』，『被攻擊』:



其實，我現在的文章寫法，就是著作權合理使用的例子之一，因為那個警察大人的Blog已經關了，(見 
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67024，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曾建議過他絕對不要關Blog)，如果我沒有放這張截圖，讀者永遠也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然後，Google也是整個把這位警察大人的Blog文章備份下來了，(見此)，當然，Yahoo也是。

如果這樣的『合理使用』都叫『侵犯著作權』，那麼Yahoo，Google都要關起來了!!因為人家只是部份引用，你們是整篇部落格文章都顯示在你們的網頁裏啊!!

其實Yahoo真的不懂著作權法嗎?我不認為。他們只是拿『侵害著作權』當藉口，行『言論自由』侵犯之實!!

Yahoo網管，你們拿『合理使用』，當做是『侵害著作權』，大錯特錯，因為你們自已天天都在利用『合理使用』的著作權條文來賺錢。你們把人家經營兩年，有高人氣，得過獎的部落格『整個站關台』，才是真正的『侵害著作權』啊!!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547925]]></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S.<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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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日報已經恢復開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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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肯定Yahoo!奇摩的正確決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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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值得台灣人捨身捍衛的，最重要的基本價值。<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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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8:00PM<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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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新細明體;"><font color="#00007f">部落格管理員在他們的Blog貼出了把芒果日報關台的理由. (<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yahoo-blog/article?mid=198877" target="_blank">見此文</a>)</font></span><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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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台的理由竟然是<font size="5"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rgb(255, 0, 0);">侵害著作權!這完全不對!!</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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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strong><font size="3">Yahoo部落格管理員</font></strong>"用這個理由關芒果的台不能讓人接受。為什麼，因為他不懂著作權法，不懂著作權法裏面，什麼叫做『<font size="6" color="#ff0000"><strong>合理使用</strong></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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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來看看，什麼叫著作權法裏的合理使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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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問題的<a href="http://209.85.175.132/search?q=cache:e4WpYsUGZi0J: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article%3Fmid%3D18828%26prev%3D18680%26next%3D18823+%E6%84%9F%E6%81%A9%E5%95%8A+%E6%B3%A2%E9%BA%97%E5%A3%AB%E5%A4%A7%E4%BA%BA&hl=zh-TW&ct=clnk&cd=3&gl=tw" target="_blank">文章在此</a> (我上一篇文章就說過了，這個網頁在Google搜尋引擎裏也有<a href="http://209.85.175.132/search?q=cache:e4WpYsUGZi0J: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article%3Fmid%3D18828%26prev%3D18680%26next%3D18823+%E6%84%9F%E6%81%A9%E5%95%8A+%E6%B3%A2%E9%BA%97%E5%A3%AB%E5%A4%A7%E4%BA%BA&hl=zh-TW&ct=clnk&cd=3&gl=tw" target="_blank"><font size="5">備份</font></a>，我聯結的是<font size="5"><strong>備份</strong></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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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芒果日報在<u><font size="5">註明出處</font></u>的情況下，為了說明他所批評的文章內容，取用了<font size="5"><u>部份</u></font>該blog的截圖和內容，這就是著作權法裏所謂的<u><font size="6">合理使用</font></u>。著作權法，明確地寫著<u><font size="5">保護</font></u>合理使用的條文如下:<br/>
<br/>
</font></strong>著作權法<a href="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J0070017" target="_blank">在這裏:</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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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a5e3dd.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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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3">芒果日報要報導該部落格的文字，得以合理利用報導過程所接觸之著作。<br/>
</font></stro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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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strong><font size="3">芒果日報為報導，評論的目的，得以<u>引用</u>已公開發表的著作。</font></stron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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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ad94bb.jpg"/><br/>
<br/>
這個49條，52條，65條，講的就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br/>
<br/>
這根本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如果有的話，那Yahoo搜尋引擎，在列出搜尋結果的時候，會侵犯多少人的著作權?<br/>
<br/>
如果這叫侵犯著作權的話，那報紙上的書評，電視節目裏的影評，廣播裏的樂評，只要引用了部份的創作，而批評的又不合原作者的意的話，原作者是不是都可以告人家『侵害著作權』?<br/>
<br/>
比方說我的上一篇文章:『<strong>抗議Yahoo!奇摩侵害言論自由!要求立刻恢復『芒果日報』部落格</strong>!』<br/>
<br/>
<strong><font size="3">Yahoo從來沒有問過我，可不可以引用我寫的文字，但我的部份文字卻列在yahoo搜尋的頁面上，那這樣就算是yahoo侵害我的著作權了嗎?<br/>
<br/>
</font></strong>如果這樣算的話，那部落客聯合起來告Yahoo長年的侵犯著作權，Yahoo整家公司拿來賠也不夠吧!!<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b86c83.jpg"/><br/>
<br/>
而且，我從來就都沒有同意過，Yahoo搜尋引擎也把我的文章備份一份在電腦裏，也在他們賺錢的搜尋結果裏跑出來啊...<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c0ac2d.jpg"/><br/>
<br/>
Google也是這樣。所有的搜尋引擎，從來都沒問過網路上的部落格作者，就先把所有人的文章放到他們的搜尋引擎裏。為什麼可以這樣做，而沒有侵犯著作權?為何書評，影評，樂評可以存在?因為，這屬於『<strong><font size="6" color="#ff0000">合理使用</font></strong>』。<br/>
<br/>
設想，你天天罵陳水扁，阿扁可以說，『陳水扁』這三個字，是他的著作權，所以你罵他就侵犯了他的著作權嗎?<br/>
<br/>
而且<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原來那個警察大人，他寫的檢舉理由文章中，根本就不是在生氣著作權的事情，而是因為他認為『被批判』，『被攻擊』:<br/>
</font></strong><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6285f1.jpg"/><br/>
<br/>
其實，我現在的文章寫法，就是著作權合理使用的例子之一，因為那個警察大人的Blog已經關了，(見 <br/>
<a href="../../kidd0628/11867024">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67024</a>，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曾建議過他絕對不要關Blog)，如果我沒有放這張截圖，讀者永遠也不知道我在講什麼。<br/>
<br/>
然後，Google也是整個把這位警察大人的Blog文章備份下來了，(<a href="http://72.14.235.132/search?q=cache:usB6kKgiGEcJ: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67024+%22%E5%B7%B2%E7%B6%93%E5%88%AA%E4%BA%86%E4%B8%89%E7%AF%87%E6%94%BB%E6%93%8A%E6%88%91%E9%83%A8%E8%90%BD%E6%A0%BC%22&hl=zh-TW&ct=clnk&cd=2&gl=tw" target="_blank">見此</a>)，當然，Yahoo也是。<br/>
<br/>
<font size="5"><strong>如果這樣的『<font color="#ff0000">合理使用</font>』都叫『<font color="#ff0000">侵犯著作權</font>』，那麼Yahoo，Google都要關起來了!!因為人家只是部份引用，你們是整篇部落格文章都顯示在你們的網頁裏啊!!<br/>
<br/>
</strong></font><font size="2">其實Yahoo真的不懂著作權法嗎?我不認為。他們只是拿『侵害著作權』當藉口，行『言論自由』侵犯之實!!<br/>
<br/>
</font><font size="5"><strong>Yahoo網管，你們拿『<font color="#ff0000">合理使用</font>』，當做是『<font color="#ff0000">侵害著作權</font>』，大錯特錯，因為<font color="#ff0000">你們自已天天都在利用『合理使用』的著作權條文來賺錢</font>。你們把人家經營兩年，有高人氣，得過獎的部落格『<font color="#ff0000">整個站關台</font>』，才是真正的『<font color="#ff0000">侵害著作權</font>』啊!!<hr/>
<br/>
本文FunP推文網址 <a href="http://funp.com/t547925">http://funp.com/t547925</a></strong></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7">(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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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抗議Yahoo!奇摩侵害言論自由!要求立刻恢復『芒果日報』部落格!]]></title>
    <updated>2008-11-22T09:56: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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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P.S.

芒果日報已經恢復開台。

必須肯定Yahoo!奇摩的正確決定。

言論自由，是值得台灣人捨身捍衛的，最重要的基本價值。

2008/11/28 8:00PM



在網路上頗負盛名的芒果日報部落格，網址於 http://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 ，咋天遭到Yahoo!奇摩無預警的關台。現在(97年11月22日)上午，當你點擊以上網址，你會看見以下畫面:



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芒果日報最近寫了什麼不對的文章嗎?為什麼會被關台呢?

很簡單，Google有幫芒果日報的網頁做『快照』，也就是『備份』，我們可以看這個連結:

你可以看到，芒果日報置頂的文章是:聲援『野草莓學運』直播:



Yahoo!奇摩是因為反對學生運動，所以才把芒果日報關站嗎?

不要忘了，野草莓的直播用的是Yahoo的Y!Live服務!!如果是因為這個理由，那麼不但是和自已的規定自相矛盾，而且Yahoo要負上非常嚴重的罪名!

如果不是因為野草莓學運，那可能是為了什麼?我們來看看google快照中，原來芒果日報yahoo分站上最近的文章有那些:






講霧社事件，講劉柏煙老伯募款，講農委會和立委槓上，法官的投書，李攸峰老師的文章，朱成志的新聞，蘇治芬的被司法迫害...

這些主題，那一件不是在主流媒體，部落格間被沸沸揚揚的討論過?有什麼理由要求這些文章不能刊出??

根據我的判斷，最有可能的是這一篇 (這一樣是Google的網頁快照) 

&nbsp;

這裏所指的芒果日報另一篇文章被Yahoo刪除，理由是『著作權』的問題，那篇文章當然也可以找到 Google的快照:



這篇文章中提到的部落格在此，是一位警察先生的部落格，所以芒果才說:『波麗士大人』。然後我覺得很奇怪的是侵犯著作權?侵犯什麼著作權啊?要認定侵犯著作權，應該是法官才能認定吧?判決書在那裏?

芒果文章中引用的警察先生的文章，屬於合理的使用範圍，所以，這才不是什麼著作權的問題，(連google的網頁快照裏都備份了一份)，這根本和政治有關。我們可以去看他寫的新文:

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67024

這位警察先生在文章中承認，他最近連續三次檢舉了芒果日報:



然後我們可以追到引發爭議的文章:

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52514

中山橋之役， 這年頭，部落客中有的從事街頭運動，有的，也是鎮暴警察啊....

言論自由，每一個人都可以寫出他的所想所感，就算是公務人員也不例外:

但，這篇部落格中的文字卻讓我嚇了一大跳:





警察當然也可以寫部落格，但我沒想到警察的心聲是把人民當『共同的敵人』，會寫下『就算排除掉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hellip;』這種文字。

這樣的文字雖然讓我心驚，但也很重要，它必需存在，這篇文章難得讓我們有機會了解到當時警民衝突時，警察的心態和想法。

我希望作者不管有多少人批評，受了多少壓力，永遠不要刪掉這篇文章，無名也不能動這篇文章，這位警察的身份如果曝光，他的長官也不能對他有任何處份。

這是那句老話了:『我不同意你，但我會拼命維護你說話的權利』，這就是言論自由，這是台灣最重要的價值!

這個警察大人的問題在於，他的部格接受回應，但他卻無法接受不同意見的批評。

你可以不開放文章接受回應，也可以把回應設隱藏(像他現在做的那樣)，或是把回應刪掉。這是你的部落格，你的文章，你可以。

不過別人在部落格批評你的文章，那是在他的部落格上，那是他的言論自由。你的部落格既然公開了，就對社會有影響力，就是可受公評之事。身為一個部落客，我非常清楚被別人批評的感受，(我的部落格回應已經超過3萬則，常常有人留言直接罵髒話的)，別的部落客有時候也會在他的部落格上罵我，我會跑去筆戰，但，我從沒想過要設法把別人的部落格關掉。

別人批評你，你大可用文字或法律反擊。但用不斷檢舉的方式，要求部落格供應商把別人的部落格關掉，這樣，就是不給別人發聲的權利，這樣，就是在侵犯言論自由。

管制言論，審查言論的權力竟在一個鎮暴警察身上，而且起因就是因為群眾運動，這是非常嚴重的，侵害言論自由的案例。

這違反了憲法第11條:



Yahoo!奇摩竟然配合這種不合理的檢舉就把芒果日報關台，實在十分昏庸。Yahoo!奇摩侵害人權，對這家公司的商譽有非常不良的影響。

芒果日報經營已經2年，它在部落格觀察上排名第258名，平均流量有2000-3000人，是很受歡迎的部落格，也是芒果社長的心血結晶。

芒果日報是2008台灣部落格大獎賽的政經組得獎部落格之一，它深獲許多讀者的認同。在當時投票的時候，票數是驚人的5703票:



這樣的部落格，Yahoo!奇摩只是因為某個警察先生連續三次得檢舉函就把人家整個關台，違反言論自由，不符比例原則，而且未經法院審判，就直接損害到了別人的智慧財產。

芒果日報經營這個部落格聯結長達兩年，在網路上有超過六萬個聯結，這也是筆智慧財產，如果告起來，Yahoo還要賠上民事求償。

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每個人都必需為他自已的言論負責。警察先生如果認為芒果社長涉及毀謗，絕對可以透過法律告訴解決。法官開庭審理後，認為芒果日報有不適當的文字，有侵犯隱私，或是著作權的地方，可以要求更正，道歉，賠償或是要求刪文，這才是出版法廢止後，台灣成為一個民主法制國家面對不同言論應有的程序。

但在沒有法律的定論之下，Yahoo!奇摩根據自已的判斷，就擅自把用戶的部落格關掉，我只能說，&nbsp;Yahoo!奇摩這種惡劣的行徑是在自掘墳墓，因為，你的客戶就是這些網友，這些部落客。

不然， Yahoo!奇摩就是受了新聞局，或是更高層的意思，故意地拿芒果日報來開刀，箝制言論自由。這更是一件嚴重的事。因為，別忘了Yahoo是美國公司，這種事告起洋狀，傷害到美國母公司的信譽，台灣 Yahoo(最近可能要裁員吧)的高層幹部等著被Fire吧。

Yahoo還想讓醜聞再上國際版面，再出來道歉嗎?

(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8/today-int2.htm)



我呼籲Yahoo儘快和芒果社長長溝通，解決爭議，重新開放芒果日報。

不然，我會聯合台灣派部客，發動至少以下的合法抗爭，這不會再是那種虛擬的，網路上的抗爭， Yahoo!奇摩，將會遇到實體的抗爭，而很容易上電視新聞，不過保証對公司是負面的:

1。直接在Yahoo的辦公室前抗議。

2。Yahoo自已辦的，或和別人合辦的活動中，我們部落客也會去舉牌抗議。以後沒有大企業會想要和你們合辦活動。

3。和Yahoo買關鍵字廣告的公司，我們會呼籲網友不要購買這些公司的產品。部落客也會寫信給這家公司希望他們不要再購買Yahoo的廣告。

希望Yahoo!奇摩總經理洪小玲能夠儘快做出回應，以保住Yahoo!奇摩的商譽。


芒果日報是台灣派部落客，我們，已經簽下了投名狀。


(翻攝自電影投名狀中)

投名狀是什麼意思，你們很清楚吧。如果芒果日報關台我們不抗議到底，那大家以後也不必寫部落格了。

關台對部落客而言，就像是身上殺了一刀。Yahoo!奇摩的幹部和員工中，有誰頭腦不清到要和部落客們執意過不去的話，現在高層快點開會修正過來。景氣不好，股價下跌，美國執行長又被換。部落客們現在不是在網路上叫叫而已，部客會用合法的，實體的抗議方法讓你們的營收減少，形象變差。你們沒有理由要和自已的荷包過不去。

部落格供應商，做自已該做的事就好。不要笨到去幹審查言論的事，不要去踩言論自由這條紅條!

還有，不要和我提什麼Yahoo!奇摩使用者條款, (見此 http://tw.info.yahoo.com/legal/utos.html)，以為有那個條款就可以隨意關部落客的台!

在 消費者保護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裏面，第12條明確的提到: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條文，在Yahoo使用者條款裏到處都是。真的打起官司來，你們覺得自已隨便寫寫的那個服務條款能當你們的護身符嗎?別傻了!

台灣派部落客有很多位律師，還有人在美國執業。Yahoo公司裏面的員工幹部有人喜歡常常跑去開庭嗎?嗯，不管在美國或台灣，我們會有人樂意陪你們去開的!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544924



聲援串聯貼紙(點擊後可取得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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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 type="html"><![CDATA[<br/>
P.S.<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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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日報已經恢復開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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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肯定Yahoo!奇摩的正確決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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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值得台灣人捨身捍衛的，最重要的基本價值。<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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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8:00PM<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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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頗負盛名的芒果日報部落格，網址於<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 " target="_blank"> http://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 </a>，咋天遭到Yahoo!奇摩無預警的關台。現在(97年11月22日)上午，當你點擊以上網址，你會看見以下畫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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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tyle="width:645px;height:274px;"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1d6a61.jpg"/><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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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芒果日報最近寫了什麼不對的文章嗎?為什麼會被關台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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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Google有幫芒果日報的網頁做『快照』，也就是『備份』，我們可以看<a href="http://209.85.175.132/search?q=cache:z0P73QUBGzYJ: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E8%8A%92%E6%9E%9C%E6%97%A5%E5%A0%B1&hl=zh-TW&ct=clnk&cd=1&gl=tw" target="_blank">這個連結</a>:<br/>
<br/>
你可以看到，芒果日報置頂的文章是:聲援『野草莓學運』直播:<br/>
<br/>
<img style="width:387px;height:458px;"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23a482.jpg"/><br/>
<br/>
Yahoo!奇摩是因為反對學生運動，所以才把芒果日報關站嗎?<br/>
<br/>
不要忘了，野草莓的直播用的是Yahoo的Y!Live服務!!如果是因為這個理由，那麼不但是和自已的規定自相矛盾，而且Yahoo要負上非常嚴重的罪名!<br/>
<br/>
如果不是因為野草莓學運，那可能是為了什麼?我們來看看<a href="http://209.85.175.132/search?q=cache:z0P73QUBGzYJ: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E8%8A%92%E6%9E%9C%E6%97%A5%E5%A0%B1&hl=zh-TW&ct=clnk&cd=1&gl=tw" target="_blank">google快照中</a>，原來芒果日報yahoo分站上最近的文章有那些:<br/>
<br/>
<img style="width:352px;height:560px;"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2a99ca.jpg"/><br/>
<br/>
<br/>
<img style="width:397px;height:223px;"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3254af.jpg"/><br/>
<br/>
講霧社事件，講劉柏煙老伯募款，講農委會和立委槓上，法官的投書，李攸峰老師的文章，朱成志的新聞，蘇治芬的被司法迫害...<br/>
<br/>
這些主題，那一件不是在主流媒體，部落格間被沸沸揚揚的討論過?有什麼理由要求這些文章不能刊出??<br/>
<br/>
根據我的判斷，最有可能的是<a>這一篇 </a>(這一樣是<a href="http://209.85.175.132/search?q=cache:zefBfYBRatAJ: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article%3Fmid%3D18865+2008/11/15%E8%8A%92%E6%9E%9C%E6%97%A5%E5%A0%B1--%E8%8A%92%E6%9E%9C%E9%A2%A8%E9%9B%B2--%E9%9B%85%E8%99%8E%E5%A5%87%E6%91%A9%E5%88%AA%E6%96%87%E6%82%94%E9%81%8E%E6%9B%B8&hl=zh-TW&ct=clnk&cd=1&gl=tw" target="_blank">Google的網頁快照</a>) <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3b5577.jpg"/>&nbsp;<br/>
<br/>
這裏所指的芒果日報另一篇文章被Yahoo刪除，理由是『著作權』的問題，那篇文章當然也可以找到 <a href="http://209.85.175.132/search?q=cache:e4WpYsUGZi0J: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article%3Fmid%3D18828%26prev%3D18680%26next%3D18823+%E6%84%9F%E6%81%A9%E5%95%8A+%E6%B3%A2%E9%BA%97%E5%A3%AB%E5%A4%A7%E4%BA%BA&hl=zh-TW&ct=clnk&cd=3&gl=tw" target="_blank">Google的快照</a>:<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46c788.jpg"/><br/>
<br/>
這篇文章中提到的部落格在此，是一位警察先生的部落格，所以芒果才說:『波麗士大人』。然後我覺得很奇怪的是侵犯著作權?侵犯什麼著作權啊?要認定侵犯著作權，應該是法官才能認定吧?判決書在那裏?<br/>
<br/>
芒果文章中引用的警察先生的文章，屬於合理的使用範圍，所以，這才不是什麼著作權的問題，(連google的網頁快照裏都備份了一份)，這根本和政治有關。我們可以去看他寫的新文:<br/>
<br/>
<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67024">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67024</a><br/>
<br/>
<strong><font size="5" color="#ff0000">這位警察先生在文章中承認，他最近連續三次檢舉了芒果日報:<br/>
</font></strong><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6285f1.jpg"/><br/>
<br/>
然後我們可以追到引發爭議的文章:<br/>
<br/>
<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52514">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11852514</a><br/>
<br/>
<strong><font size="4"><font color="#ff0000">中山橋之役</font>， 這年頭，部落客中有的從事街頭運動，有的，也是鎮暴警察啊....<br/>
</font></strong><br/>
言論自由，每一個人都可以寫出他的所想所感，就算是公務人員也不例外:<br/>
<br/>
但，這篇部落格中的文字卻讓我嚇了一大跳:<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68ee9c.jpg"/><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6d6925.jpg"/><br/>
<br/>
警察當然也可以寫部落格，但我沒想到警察的心聲是把人民當『<strong><font size="3" color="#ff0000">共同的敵人</font></strong>』，會寫下『<strong><font size="3" color="#ff0000">就算排除掉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font></strong>&hellip;』這種文字。<br/>
<br/>
<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這樣的文字雖然讓我心驚，但<u>也很重要，它必需存在，這篇文章難得讓我們有機會了解到當時警民衝突時，警察的心態和想法。</u><br/>
<br/>
<font size="5">我希望作者不管有多少人批評，受了多少壓力，永遠不要刪掉這篇文章，無名也不能動這篇文章，這位警察的身份如果曝光，他的長官也不能對他有任何處份。<br/>
</font><br/>
<font size="5">這是那句老話了:『我不同意你，但我會拼命維護你說話的權利』，這就是言論自由，這是台灣最重要的價值!<br/>
</font></font></strong><br/>
<strong><font size="4">這個警察大人的問題在於，他的部格接受回應，但他卻無法接受不同意見的批評。<br/>
<br/>
你可以不開放文章接受回應，也可以把回應設隱藏(像他現在做的那樣)，或是把回應刪掉。這是你的部落格，你的文章，你可以。<br/>
<br/>
不過別人在部落格批評你的文章，那是在他的部落格上，那是他的言論自由。<font color="#ff0000">你的部落格既然公開了，就對社會有影響力，就是可受公評之事。身為一個部落客，我非常清楚被別人批評的感受，(我的部落格回應已經超過3萬則，常常有人留言直接罵髒話的)，別的部落客有時候也會在他的部落格上罵我，我會跑去筆戰，但，我從沒想過要設法把別人的部落格關掉。<br/>
</font><br/>
別人批評你，你大可用文字或法律反擊。但用不斷檢舉的方式，<font color="#ff0000">要求部落格供應商把別人的部落格關掉，這樣，就是不給別人發聲的權利，這樣，就是在侵犯言論自由。</font><br/>
<br/>
</font><font size="7" color="#ff0000"><font size="6">管制言論，審查言論的權力竟在一個鎮暴警察身上，而且起因就是因為群眾運動，這是非常嚴重的，侵害言論自由的案例。<br/>
<br/>
<font size="2" style="font-weight:normal;color:rgb(0, 0, 0);">這違反了<a href="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86%B2%E6%B3%95.htm" target="_blank">憲法第11條:<br/>
</a><br/>
</font><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722c43.jpg"/><br/>
</font></font></strong><br/>
<strong><font size="4">Yahoo!奇摩竟然配合這種不合理的檢舉就把芒果日報關台，實在十分昏庸。Yahoo!奇摩侵害人權，對這家公司的商譽有非常不良的影響。<br/>
</font></strong><br/>
芒果日報經營已經2年，它在<a href="http://look.urs.tw/showhits.php?BlogID=22741" target="_blank">部落格觀察上排名第258名，平均流量有2000-3000人</a>，是很受歡迎的部落格，也是芒果社長的心血結晶。<br/>
<br/>
<font size="4" style="color:rgb(255,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芒果日報是2008台灣部落格大獎賽的政經組得獎部落格</span></font>之一，它深獲許多讀者的認同。在當時投票的時候，票數是驚人的5703票:<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748f94.jpg"/><br/>
<br/>
這樣的部落格，<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Yahoo!奇摩只是因為某個警察先生連續三次得檢舉函就把人家整個關台，違反言論自由，不符比例原則，而且未經法院審判，就直接損害到了別人的智慧財產。<br/>
</font></strong><br/>
芒果日報經營這個部落格聯結長達兩年，<a href="http://siteexplorer.search.yahoo.com/search?p=http%3A%2F%2Ftw.myblog.yahoo.com%2Fantired-newspaper&bwm=i&bwmf=u&bwms=p&fr=siteexplorer&fr2=seo-rd-se" target="_blank">在網路上有超過六萬個聯結</a>，這也是筆智慧財產，如果告起來，Yahoo還要賠上民事求償。<br/>
<br/>
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每個人都必需為他自已的言論負責。<strong><font size="4"><font color="#ff0000">警察先生如果認為芒果社長涉及毀謗，絕對可以透過<u><font size="7">法律告訴</font></u>解決。法官開庭審理後，認為芒果日報有不適當的文字，有侵犯隱私，或是著作權的地方，可以要求更正，道歉，賠償或是要求刪文，這才是<u>出版法廢止</u>後，台灣成為一個<u>民主法制國家面對不同言論應有的程序。<br/>
</u><br/>
</font><font color="#ff0000">但在沒有法律的定論之下，Yahoo!奇摩根據自已的判斷，就擅自把用戶的部落格關掉，</font></font></strong>我只能說，&nbsp;<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Yahoo!奇摩這種惡劣的行徑是在自掘墳墓，因為，你的客戶就是這些網友，這些部落客。<br/>
</font></strong><br/>
不然， Yahoo!奇摩就是受了新聞局，或是更高層的意思，故意地拿芒果日報來開刀，箝制言論自由。這更是一件嚴重的事。因為，別忘了Yahoo是美國公司，這種事告起洋狀，傷害到美國母公司的信譽，台灣 Yahoo(最近可能要裁員吧)的高層幹部等著被Fire吧。<br/>
<br/>
Yahoo還想讓醜聞再上國際版面，再出來道歉嗎?<br/>
<br/>
(見 <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8/today-int2.htm">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8/today-int2.htm</a>)<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7a9897.jpg"/><br/>
<br/>
<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font size="7">我呼籲Yahoo儘快和芒果社長長溝通，解決爭議，重新開放芒果日報。<br/>
</font><br/>
</font></strong>不然，<strong><font size="4">我會聯合台灣派部客，發動至少以下的合法抗爭</font></strong>，這不會再是那種虛擬的，網路上的抗爭， Yahoo!奇摩，將會遇到實體的抗爭，而很容易上電視新聞，不過保証對公司是負面的:<br/>
<br/>
<font size="4"><strong><font color="#ff0000">1。直接在Yahoo的辦公室前抗議。<br/>
<br/>
2。Yahoo自已辦的，或和別人合辦的活動中，我們部落客也會去舉牌抗議。以後沒有大企業會想要和你們合辦活動。<br/>
<br/>
3。和Yahoo買關鍵字廣告的公司，我們會呼籲網友不要購買這些公司的產品。部落客也會寫信給這家公司希望他們不要再購買Yahoo的廣告。<br/>
<br/>
希望</font></strong></font><span class="insubject1">Yahoo!奇摩總經理<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16/today-e4-2.htm" target="_blank"><font size="5">洪小玲</font></a>能夠儘快做出回應，以保住</span><span class="insubject1">Yahoo!奇摩的商譽。<br/>
<br/>
<br/>
</span><font size="4"><strong>芒果日報是台灣派部落客，我們，已經簽下了投名狀。<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7e4fc4.jpg"/><br/>
</strong><font size="1">(翻攝自電影投名狀中)<br/>
</font><br/>
<strong>投名狀是什麼意思，你們很清楚吧。如果芒果日報關台我們不抗議到底，那大家以後也不必寫部落格了。<br/>
</strong></font><br/>
<strong><font size="4">關台對部落客而言，就像是身上殺了一刀。</font></strong>Yahoo!奇摩的幹部和員工中，有誰頭腦不清到要和部落客們執意過不去的話，現在高層快點開會修正過來。景氣不好，股價下跌，美國執行長又被換。<font size="4" style="color:rgb(0, 0, 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部落客們現在不是在網路上叫叫而已，部客會用合法的，實體的抗議方法讓你們的營收減少，形象變差。你們沒有理由要和自已的荷包過不去。</span></font><br/>
<br/>
<strong><font size="5" color="#ff0000">部落格供應商，做自已該做的事就好。不要笨到去幹審查言論的事，不要去踩言論自由這條紅條!<br/>
</font></strong><br/>
還有，不要和我提什麼Yahoo!奇摩使用者條款, (見此 <a href="http://tw.info.yahoo.com/legal/utos.html">http://tw.info.yahoo.com/legal/utos.html</a>)，以為有那個條款就可以隨意關部落客的台!<br/>
<br/>
<font size="4">在 <b></b></font><a href="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J0170001"><font size="4">消費者保護法</font></a><font size="4">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裏面，第12條明確的提到:<br/>
</font><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81d286.jpg"/><br/>
<br/>
<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條文，在Yahoo使用者條款裏到處都是。真的打起官司來，你們覺得自已隨便寫寫的那個服務條款能當你們的護身符嗎?別傻了!</font></strong><br/>
<br/>
台灣派部落客有很多位律師，還有人在美國執業。Yahoo公司裏面的員工幹部有人喜歡常常跑去開庭嗎?嗯，不管在美國或台灣，我們會有人樂意陪你們去開的!<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862215.jpg"/><br/>
<br/>
<br/>
<br/>
<br/>
<br/>
<font size="5">本文FunP推文網址</font><a href="http://funp.com/t544924" target="_blank"><font size="5"> http://funp.com/t544924<br/>
</font><br/>
</a><br/>
<br/>
<font size="4">聲援串聯貼紙(點擊後可取得語法)</font><br/>
<br/>
<a href="http://stickeraction.com/mango/go" target="_blank"><img alt="&#x008072;&#x0063f4;&#x008292;&#x00679c;&#x0065e5;&#x005831;" src="http://stickeraction.com/mango/sticker"/></a> <br/>
&nbsp;<br/>
<br/>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6">(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台灣政治經濟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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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5</id>
    <title><![CDATA[貓纜基座走山，從來沒被注意到的最可怕因素-斷層!!]]></title>
    <updated>2008-11-19T01:49:00+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5"/>
    <summary><![CDATA[這帖是上一篇 【Google說:『砍掉馬英九的貓纜，不准重練!!』 】的補充說明。我寫完了上篇文章後又繼續看了些資料，然後，發現了一個很驚人又重要的『秘密』，值得獨立成一篇。


上篇文章中提到貓纜T16號基座下方走山/邊坡滑動/山崩的原因有四點:

1。T16基座工程:山崩由基座開始，所以這和貓纜基座一定有關。

2。社區大樓和民房工程:下面的山坡有許多房子，所以這也和建築影響水土保持有關。

3。雨水:山崩是大雨後開始，所以這也和雨水有關。

4。土地下方通過的北二高隧道:山坡崩塌的地方，剛好下面地底就是北二高隧道經過!!

在我查考資料的時候又發現第5個因素，或許是最重要的，決定貓纜非砍不可的一擊必殺致命點:

5。新店斷層!好死不死就剛好從山崩點附近過!!

比利潘寫文章一定附上資料出處，這次，我們要看的是經濟部中央地質局的資料。

http://datawarehouse.moeacgs.gov.tw/geo/index/GISSearch/MSDefault.htm


我們把山崩地的TWD67經緯度資料輸入後，找到附近的地型圖:



把這張圖重疊到Google Earth上來看



然後，放大我們的"熱點"--也就是山崩的地方來看，天啊.....



所以我們上一篇文章那個示意圖，要加進斷層的影響如下:




你可能會說聽你在唬爛，有斷層的事工程單位會不知道，只有你部落客知道。不好意思，這不是秘密。工程單位當然知道，因為，在北二高木柵隧道建造的時候，就吃過這個斷層的虧，而讓工程很不順利了!

見這篇學術論文(這種超冷門的東西也找的到，你就知道Google有多厲害了)&nbsp;http://www.ctta.org/FileUpload/ctta/P3-28.PDF





加上這第5個因素-斷層，貓纜這T16基座非廢掉不可。這個基座廢了，整個工程要重來非常昂貴和困難，所以馬英九的貓纜砍掉後，也不能再重練了!

下方有民宅，有隧道，有斷層還要做這樣的工程，造成現在損失超過20億以上，人民生命飽受威脅的無法收拾的後果，比照阿扁的海角七億所受的待遇，這件事的主要負責人，馬英九，3.5年總統下台後，應該立刻起訴並且收押吧。

再有大雨或來個地震，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郝龍斌市長，你可以再混一點。快把這T16基座拆了，不然鬧出事故人命，你可沒有總統的法律保護傘，會被立刻起訴收押的...



PS.有人問我是不是有一個團隊幫忙提供資料寫 blog?沒有，每一個字都是我想出來打進去的。類似的話我也逼問過艾瑪，哈哈...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536656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font size="2">這帖是上一篇 【<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8485" target="_blank">Google說:『砍掉馬英九的貓纜，不准重練!!』</a> 】的補充說明。我寫完了上篇文章後又繼續看了些資料，然後，發現了一個很驚人又重要的『秘密』，值得獨立成一篇。<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ac8e9c.jpg"/><br/>
<br/>
上篇文章中提到貓纜T16號基座下方走山/邊坡滑動/山崩的原因有四點:<br/>
<br/>
1。<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T16基座工程</font></strong>:山崩由基座開始，所以這和貓纜基座一定有關。<br/>
<br/>
2。<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社區大樓和民房工程</font></strong>:下面的山坡有許多房子，所以這也和建築影響水土保持有關。<br/>
<br/>
3。<font size="4"><strong><font color="#ff0000">雨水</font></strong>:</font>山崩是大雨後開始，所以這也和雨水有關。<br/>
<br/>
4。</font><font size="4"><strong><font color="#ff0000">土地下方通過的北二高隧道</font></strong>:</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size="2">山坡崩塌的地方，剛好下面地底就是北二高隧道經過!!<br/>
<br/>
在我查考資料的時候又發現第5個因素，或許是最重要的，<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決定貓纜非砍不可的一擊必殺致命點:<br/>
</font></strong><br/>
5。<strong><font size="4" color="#ff0000">新店斷層</font></strong>!好死不死就剛好從山崩點附近過!!<br/>
<br/>
比利潘寫文章一定附上資料出處，這次，我們要看的是經濟部中央地質局的資料。<br/>
<br/>
</font><a href="http://datawarehouse.moeacgs.gov.tw/geo/index/GISSearch/MSDefault.htm"><font size="2">http://datawarehouse.moeacgs.gov.tw/geo/index/GISSearch/MSDefault.htm</font></a><br/>
<br/>
<br/>
<font size="2">我們把山崩地的TWD67經緯度資料輸入後，找到附近的地型圖:<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da4af6.jpg"/><br/>
<br/>
把這張圖重疊到Google Earth上來看<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e29e2e.jpg"/><br/>
<br/>
然後，放大我們的"熱點"--也就是山崩的地方來看，天啊.....<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ca9cf1.gif"/><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eaeb4d.jpg"/><br/>
<br/>
所以我們上一篇文章那個示意圖，要加進斷層的影響如下:<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f401d0.jpg"/><br/>
<br/>
<br/>
你可能會說聽你在唬爛，有斷層的事工程單位會不知道，只有你部落客知道。不好意思，這不是秘密。工程單位當然知道，因為，在北二高木柵隧道建造的時候，就吃過這個斷層的虧，而讓工程很不順利了!<br/>
<br/>
見這篇學術論文(這種超冷門的東西也找的到，你就知道Google有多厲害了)&nbsp;<a href="http://www.ctta.org/FileUpload/ctta/P3-28.PDF">http://www.ctta.org/FileUpload/ctta/P3-28.PDF</a><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f73fe9.jpg"/><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fbca11.jpg"/><br/>
<br/>
</font></font><font size="4" color="#ff0000"><strong>加上這第5個因素-斷層，貓纜這T16基座非廢掉不可。這個基座廢了，整個工程要重來非常昂貴和困難，所以馬英九的貓纜砍掉後，也不能再重練了!<br/>
<br/>
下方有民宅，有隧道，有斷層還要做這樣的工程，造成現在損失超過20億以上，人民生命飽受威脅的無法收拾的後果，比照阿扁的海角七億所受的待遇，這件事的主要負責人，馬英九，3.5年總統下台後，應該立刻起訴並且收押吧。<br/>
<br/>
再有大雨或來個地震，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郝龍斌市長，你可以再混一點。快把這T16基座拆了，不然鬧出事故人命，你可沒有總統的法律保護傘，會被立刻起訴收押的...<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02a647.jpg"/><br/>
<br/>
</strong><font size="2" color="#000000">PS.有人問我是不是有一個團隊幫忙提供資料寫 blog?沒有，每一個字都是我想出來打進去的。類似的話我也逼問過艾瑪，哈哈...<br/>
</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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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FunP推文網址 <a href="http://funp.com/t536656">http://funp.com/t536656</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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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515f0df.jpg" style="width:637px;height:424px;" alt=""/><br/>
</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5">(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日向冬樹所心醉神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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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Google說:『砍掉馬英九的貓纜，不准重練!!』]]></title>
    <updated>2008-11-17T12:26: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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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我在一年前的文章裏寫過: (見台灣經濟有多爛? 『笨蛋，問題在唬爛!!』Part III-1 對網友回應的說明)

『蓋這條貓空纜車的市長馬英九，也要去選總統了，對照同一條動線上的，前後任的政績木柵線捷運和貓空茶園觀光區的表現，貓空纜車根本就很糟。我想其它的台北市民感覺得我差不多:木柵捷運，不錯。去貓空喝茶，讚啦。坐貓空纜車?先去看天氣預報，最好先算個命吧，能不坐就不坐。馬英九怎麼會覺得自己搞經濟的能力很強呢?他的信心是那裏來的啊?』

才一年，貓纜就發生了更嚴重的問題，T16號基柱山壁整個崩塌。上面照片是我從現場拍回來的。現在的貓纜，可以說是『歸組壞了了』(台)。(註:貓纜造價約13億，現在完全不能用，影響附近房價可能有10億左右。TVBS天天報海角七億，怎麼不天天查一下貓纜?)

引自 http://61.222.185.194/?FID=6&CID=40832



整個現場由於有高樓檔住，必需繞到巷子裏才能看的清楚，如果大家想去了解，可以由台北市文山區萬壽路61巷進去看就知道。



就是從下面照片中綠野山莊旁邊有大樹那巷子走到底。



我們有三個台北市長後來選上總統，比對之下，李登輝=貓空，陳水扁=木柵捷運，然後馬英九=貓空纜車。這三個地方又連在一起。現在貓纜掛掉，我覺得象徵這再來的3.5年中，台灣人大概很難過得像以前一樣好了....

從Google Earth上來看，山崩點如下圖所示



我們很容易可以了解一件事情:

1。山崩由基座開始，所以這和貓纜基座一定有關。

2。下面的山坡有許多房子，所以這也和建築影響水土保持有關。

3。山崩是大雨後開始，所以這也和雨水有關。

廢話，一般山崩不都是這樣。

然後呢，如果我們深入去探究，開啟Google Map的地圖和衛星影像重疊功能，我們就會發現第四個驚人的事實:



山坡崩塌的地方，剛好下面地底就是北二高隧道經過!!

下面的隧道會對上方的土石帶來什些影響?

車輛高速行駛在隧道中，帶來的微量振動，會不會漸漸造成土石或岩盤的鬆動?

隧道的主體結構，對於排水有何影響?

根據Google Map的地形圖(聯結)，T16基座高海拔280公尺，社區高海拔120-140公尺，而北二高的隧道高海拔100公尺。



如果畫成圖，相對的位置差不多是這樣的:



山壁崩壞的這麼厲害，是因為當初環境影響評估沒有認真做，現在造成損失而且影響到下方住民的安全，光這一點，馬市長就必預受到彈彈劾。

談補救的話，如果市政府只是要補強山壁，我覺得是太草率的做法。要認真評估的話，應該要研究到底下面的北二高隧道和走山有沒有關係。甚至，會不會在隧道開挖的時候，已經把岩盤破壞一部份了，而引起了這次的山崩。

(我這說法並非空穴來風，早有學術論文討論，請見 http://www.ceci.org.tw/book/67/67bk10a.htm)

真的要講安全，就算用超級電腦，能模擬20年間的春夏秋冬和雨水，加上基柱，民房，隧道三個因素，我覺得也沒有人敢負責。

下方的社區住戶大概有好幾百戶，因為這次走山，房價也是山崩式的下跌:



因為難以評估修復後是否安全，而且會影響到人民的生命財產，所以我要對市政府提出沈重的呼籲，合理的解決方法，只有一個:

『砍掉馬英九的貓纜，不准重練!!』



更多照片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billypan101&book=142

受害社區政大御花園的Blog http://tinyang1.pixnet.net/blog



本文FunP推文網址http://funp.com/t533844]]></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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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年前的文章裏寫過: (見<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15961" target="_blank">台灣經濟有多爛? 『笨蛋，問題在唬爛!!』Part III-1 對網友回應的說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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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這條貓空纜車的市長馬英九，也要去選總統了，對照同一條動線上的，前後任的政績木柵線捷運和貓空茶園觀光區的表現，貓空纜車根本就很糟。我想其它的台北市民感覺得我差不多:木柵捷運，不錯。去貓空喝茶，讚啦。坐貓空纜車?先去看天氣預報，最好先算個命吧，能不坐就不坐。馬英九怎麼會覺得自己搞經濟的能力很強呢?他的信心是那裏來的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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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才一年，貓纜就發生了更嚴重的問題，T16號基柱山壁整個崩塌。上面照片是我從現場拍回來的。現在的貓纜，可以說是『歸組壞了了』(台)。(註:貓纜造價約13億，現在完全不能用，影響附近房價可能有10億左右。TVBS天天報海角七億，怎麼不天天查一下貓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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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 <a href="http://61.222.185.194/?FID=6&CID=40832">http://61.222.185.194/?FID=6&CID=40832</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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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從下面照片中綠野山莊旁邊有大樹那巷子走到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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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三個台北市長後來選上總統，比對之下，<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李登輝=貓空，陳水扁=木柵捷運，然後馬英九=貓空纜車。這三個地方又連在一起。現在貓纜掛掉，我覺得象徵這再來的3.5年中，台灣人大概很難過得像以前一樣好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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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Google Earth上來看，山崩點如下圖所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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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崩由基座開始，所以這和貓纜基座一定有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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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面的山坡有許多房子，所以這也和建築影響水土保持有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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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說法並非空穴來風，早有學術論文討論，請見 <a href="http://www.ceci.org.tw/book/67/67bk10a.htm" target="_blank">http://www.ceci.org.tw/book/67/67bk10a.htm</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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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還蘇治芬清白，無罪開釋!!]]></title>
    <updated>2008-11-13T22:09: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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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蘇治芬 http://www.wretch.cc/blog/su4814 


本文FunP 推文網址(請大家一定要推一下)


蘇治芬縣長當庭釋放 2008.11.15

蘇治芬縣長今日於起訴後移送地方法院，經法官審理之後，無羈押必要而當庭釋放，目前轉送虎尾若瑟醫院醫護中，請大家一同為縣長祈福。

雲林縣長蘇治芬，絕食抗議已經超過十一天。

我想，大部份的讀者和我一樣，在她的案件剛開始時並不了解真實的情況。這幾天，我上網讀了所有的新聞，試圖分析出真相。你也可以利用 Google，把最近的相關報導好好讀一遍:Google上關於蘇治芬的新聞

如果你仔細的思考，很容易可以得到一個結論: 

這是司法迫害案件，沒有程序正義，証據非常薄弱。檢察官以突然羈押的方式對待一個風評很好的縣長，完全是名譽謀殺。所以蘇治芬不惜拒絕交保，以最激烈的絕食方式來抗議司法的迫害。

可能有人會懷疑，我立場偏綠所以這樣講。但你從下文檢察官的新聞稿中(見文後的附件)，細細思索就可以看出端倪:


●『95年9月間某日，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長興冰店將璟美公司所簽發之10張支票（面額共500萬）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後將支票交還給葉安耕。』

如果要收賄，那有不當場收下的道理?這件事的真相應該是，蘇治芬拒絕了賄賂，而按照常理推斷，檢方很可能逼迫本來就有案在身的葉安耕誣陷蘇治芬。(葉安耕涉案的原因，是發生在蘇治芬當縣長之前，也是行賄，轉污點証人對他自已有利，所以他的証詞根本就不值得採信)。拒賄卻被污陷，如果是你，會不以死明志嗎?

●在新台灣新聞週刊中提到:(見 硬頸蘇治芬 寧死護清白)

『根據蘇治芬的說法，葉確實有跟她見面，也拿了一個裝有支票的信封要交給她，但她發現信封裡裝的是支票後，就當場拒絕，要葉把支票拿回去。蘇拒絕接受，要求葉將支票拿回去的動作，檢方刻意地解讀為蘇要葉代為保管支票，這樣的解讀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如何叫人信服？』

●前副統呂秀蓮說: (見 中時電子報)

『從五二○馬英九先生就任總統後，台灣人權與法治都大倒退，司法人員先搜索、羈押再取供、誤判等，而以蘇治芬案粗暴、瑕疵特別嚴重。』

●或許最重要的是，這家行賄的璟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現在雲林縣政府真的有放他們水嗎?你可以看這個聯結中，由雲林縣環保局發出的公告(有7篇文章)。璟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遠在蘇治芬之前就得到設立許可掩埋場，在張榮味時就爆出弊案(見下文:檢察官的新聞稿)。而在蘇治芬擔任縣長的任內，總共被開了17次罰單(有11次是罰最重的三萬)，甚至被警告要撤消許可。如果蘇治芬收賄，他們會受到這樣的待遇嗎?檢察官說支票兌現是96年4月，但在公告中，96年7月雲林縣政府卻對璟美公司做出了最嚴重的停業警告，這不只沒有對價關係，收賄的假說和被處份的事實根本就是嚴重的矛盾啊!!這是件錯誤的起訴!!

這家公司受到的處份:(見 雲林縣環保局公告1)



引用的法律和成立時間: (見雲林縣環保局公告2)




●被指為當白手套的陳勇兆，交保後也出來發毒誓: (見 自由電子報)



馬政府上任到現在，主權淪喪，經濟衰退，朝野空前對立，人權受到賤踏，現在，連司法也變的荒腔走版。

台灣爆發了20年來最嚴重的群眾事件，蔡丁貴教授，野草莓還在靜坐抗議，馬政府只要控制幾家報紙和媒體，就可以為所欲為，甚至在網路上派出網軍四處洗版。完全不理會這些聲音。

我們不能不關心這件事。這已經不是藍營VS綠營，這是獨裁政府VS善良人民的問題。如果檢方能以這樣的方式去對待一個縣長，將來，他們也可以這樣對待你，他們也可以這樣對待我。

希特勒當年，和馬英九一樣，是人氣極高的民選領導人。但他發動戰爭，屠殺猶太人，整個德國因納粹宣傳機器的左右陷入催眠狀態中，為他從事總總的暴行，有如現在的主流媒體。我們現在回頭看那段歷史，要負責的不只是希特勒，那時代的德國人更要負起絕大部份的責任。我想告訴網路上自以為是藍營的網友，還有電視上那些可笑的名嘴，你們真的認為現在只有綠營的人權利和自由受到侵害嗎?我也要請這幾十年來由中國來台灣的第一代，第二代新移民想一想，台灣中國化之後，會變成怎樣?你去中國住一陣子就知道，你有言論自由嗎，中國的司法有正義可言嗎?你希望台灣也變成這樣嗎?

在自由廣場上自焚的劉伯煙老先生，他加入過國民黨。80歲經歷過大風大浪的他，要告訴我們什麼?



檢察官，法官並不是神。他們也會犯錯，他們也有可能被操控。民主國家中，人民才是最大的主人，他們的薪水是我們出的，我們交稅除了要他們懲治壞人，更重要的是要他們保護好人。因為，這個社會大部份是好人。


蘇治芬應該要被無罪開釋，還她名譽的清白。這件事情，就像我們每天呼吸的空氣一樣重要。我希望每個看到這篇文章的網友，特別是年輕人，能夠一起來關心這個案件，利用任何可能的管道告訴周圍的人這件事的嚴重性。我也盼望，未來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能夠更進步，更保障人權。台灣的母親，可以不必再為了正義，而在淚水中和兒子訣別。

最新訊息請見:

勇敢的蘇治芬 http://www.wretch.cc/blog/su4814 


 

我為什麼拒絕交保、絕食抗議


蘇治芬於雲林二監口述

蘇治芬：「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



我要表達我為什麼拒絕交保，因為他使用的是公器，所以我們就必須在他的公器裡面接受它的宰制，但是這個公器是國家賦予他的權力，但是如果他行使得當，而且這個程序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我可以接受，也願意配合調查，但是在他行使公器裡頭，我認為它行使過當，過於腐爛，對於一個政治人物不知道尊重，咱們是反對運動的政治家庭出身，政治廉潔對咱來說是很重要的，咱政治操守這麼廉潔，這款的人應該是要得到社會人的尊重，但是我這麼做的時候，今天是你們反而利用公器扣住我們，然後扣住我們這種涉嫌貪污那麼重大的帽子，就算未來我在法庭上，被無罪開釋，但老實說這段過程，如果以國外來講，你無罪開釋可能社會會還給你一個公理，但是以台灣現在的媒體它不可能還你一個公道，到時候我們無罪開釋的話可能在報紙上就只有這麼一點點(手比小小一個方塊)，就好像邱義仁一樣，起初他被收押時我就心裡很不舒服很難過，所以今天我會拒絕交保。

我也覺得因為邱義仁的代誌……讓我覺得……因為你說邱義仁污錢的話，我絕對不相信，我們對邱義仁認識太久，你說邱義仁你會認為他有污錢嗎?(問她妹妹蘇＊＊)，我是絕對不會相信他會污錢，所以我覺得這種東西…這種東西…是讓我覺得…覺得……我絕對不接受這種公器的宰制，所以我今天就想說你，想說我怕被關，我們在聲押庭上不是二邊在對談嗎?(說現場的狀況)，我不怕被關，我也不怕坐牢，我願意接受配合調查，但是我覺得你們的程序一定要嚴謹一定要尊重，因為我們還是無罪推定論，所以目前我還是個無罪推定的人，所以你也要尊重我目前當個無罪推定的人。

我的意思就是說，你的証據要相當充份，但是他在聲押庭的時候完全舉不出來啊，你知道嗎?他的提示是怎樣嗎?他就是這樣子用(手比公文的高度)，我們有監聽譯文一堆，你就用這樣就對啦(手又再比一次)，像道具! 他像道具一樣就是監聽譯文，這算哪門子啊! (敲桌)，這太過份了吧，我們是民選的首長，現在不要說咱是一個縣長或咱是一個民進黨員，就算台灣老百姓他們也不該這樣子，我是說我這件事要凸顯以後你們地檢署要聲押，你要聲押一個人要有充份的把握還有你要有充份的証據，還有你一定要尊重當事人，我覺得太過……像我們這種人被他們踩在腳底下(歎氣)……這樣我用一世人……

我已經參與政治三十冬，我三十冬裡面……三十冬裡面……啊!我是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人家一直要拿錢給我們，咱一直不跟人家拿，現在反過來變成這樣……

勇伯（按：李進勇，蘇治芬偵訊時之陪同律師，曾任基隆市長、法務部政次）問我為何要拒絕交保，我告訴他我為什麼敢進來被它收押，我跟他說的很白，我要抗議這種……對抗宰制的工具，我不願意成為被宰制的工具，所以我要行使我的抵抗權，我也跟他說，你不用擔心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已經做到這樣了啊…這麼的窮，做縣長是越做越窮，交保金六佰萬，不然你有多少錢(問勇伯)? (縣長仿勇伯語氣：撿撿有佰凸萬)，審判長對我說做一個縣長選一個舉花幾仟萬，怎麼可能沒錢，我說你不知道我們的選舉原本就是很多民眾的支持和寄付。

我不願意成為一個被宰制的工具，邱義仁被收押，我以一個三十幾年的朋友的交情，讓我思考很多，讓我對目前偵查的過當，然後對一個台灣民主幾十年應該被尊重的人物，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待遇，讓我真的覺得很悲哀，所以就是從邱義仁的事件到這個，我應該要用另外一種方法，去跟台灣人說，我參與政治一世人，如果到最後地檢署以這種方式來對待我的話，應該有所反擊，我用我的身體來表達。

我有一句話：「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打拚成這樣只是想要樹立一個典範而已，不然參與政治是要做什麼。要跟台灣人說，一個應該受社會上尊重的人，敬重的人，像這種重大貪污，又六佰萬交保，是要去哪裡拿六佰萬?它把我們當成是誰?當成國民黨的政治人物嗎?

縣政的部份，交給李副縣長，你跟應元說一下，有關縣政的部份，讓他扛這個重擔，跟他謝一個多謝。

我想跟縣府的同仁說，我跟你們在一起三年，雖然我曾經疾言厲色過，但是在公務上我謹守分際，尊重公務人員，從來不曾要求過公務人員蓋過一顆你們不想蓋的章，那如果同仁們知道，你們相信我的清白，那就請你們用msn或email告訴我的孩子………我比較放心不下我的孩子。

（蘇治芬 口述 幕僚於雲二監 整理記錄 2008.11.06 09:30）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的疑點）

04/11 2008 TUE 10:12 FAX

（按：上所顯示為雲林縣政府收到地檢署傳真時間）


一、

1蘇治芬係現任雲林縣縣長，雲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主任委員；陳勇兆則係林縣工商發展投資（按：漏「策」）進會總幹事；葉安耕係明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安耕前曾因法定抵押權問題與銀行涉訟，經蘇治芬之母蘇洪月嬌之施壓幫忙，得以順利解決，葉安耕因此感念蘇洪月嬌，於歷次選舉均出錢出力幫忙，蘇洪月嬌去世後，葉安耕轉而成為蘇治芬之大樁腳，在治芬競選縣長時，出力甚多，二人情誼匪淺（按：以上這些文字，比較像敵對陣營的競選文宣吧？！）；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按：漏「、」頓號）黃鴻斌四人為璟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璟美公司）股東；黃揮原係現任雲林縣環保局長，鄭木聰係雲林縣環保局業務承辦員。

2 璟美公司為興建垃圾掩埋場，總投入之資金高達近7000萬元，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之資金壓力甚大，且一旦未能取得操作許可，所有之投資將成泡沫，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因此非常心急，遂請與蘇治芬熟識之葉安耕幫忙設法，葉安耕遂表示「可以拿500萬出來，讓我去講講看。」葉安耕旋前往縣長室拜見蘇治芬，在縣長室，葉安耕向蘇治芬表示「璟美公司的操作許可證，如果可以就核發給他們，這樣他們才可以順利營運，我工程款才能順利兌現領到錢，改天如果你選舉，他們也會幫忙贊助（金錢）。」以此暗示蘇治芬璟美公司股東願意行賄之信息。95年9月間某日，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長興冰店將璟美公司所簽發之10張支票（面額共500萬）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後將支票交還給葉安（按：漏「耕」字）保管。（按：新聞稿發出之際，檢察官還在對蘇進行疲勞訊問，葉某也可能同遭類似對待。即使葉安耕片面作出供詞，沒有對質，如何證實真偽？）

4（按：漏小標「3」）96年4月30日，葉安耕提示上開支票獲得兌現，同年6月起至97年1月間止，蘇治芬指派陳勇兆分三次前往明信公司，找葉安耕領取上開款項。（按：陳勇兆在新聞稿發出時，因舅喪向縣府請假，當日根本未被傳喚出庭。疑點同上。）

二、

1林文優、黃鴻彬（按：與前之「斌」有異）、高朝國、張晉彰、林尚永基於行賄公務員之犯意聯絡，於91年11月28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自璟美公司元大銀斗信分行帳號0183213427800提領150萬元後，由高朝國於翌日將其中之50萬元親自送往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其中100萬元則交付給當時之環保局長顏嘉賢），希望鄭木聰在審查璟美公司所請之設置許可證時能予以放水，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以便能儘速取得設置許可，鄭木聰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收受該50萬元，使璟美公司得以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並於92年10月3日順利取得設置許可。

2 92年10月3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璟美公司取得設置許可後，開始進行下一階段之程序，即公文「跑件」，公文除了要照會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室，包括地政局、環保局、農業局、工務局等，以取得地目變更、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為求速度能更快一點，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基於行賄犯意聯絡，於92年10月3日後某日，由張晉彰代表將10萬元親自送至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鄭木聰基於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亦欣然接受上開10萬元。

三、璟美公司原向雲林縣政府申請設置垃圾掩埋場操作許可證時，係以申請每日處理之數量195公噸、每月5850公噸而取得免作環境影響評估，許可興建垃圾掩埋場，並於取得垃圾掩埋場使用執照後，自95年4月25 日申請核可試運轉後即違法超收垃圾量，本案操作許可證核發期限雖係至100年8月31日止，惟許可證上註記「有效期限屆滿前，掩埋場容積已飽和時，應立即停止營業」，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人為能繼續違法超收垃圾以謀取更多不法利益，希望環保局長張揮原能在垃圾場高層（高層的高度愈高，垃圾就堆的愈多）、空氣及水的檢能放水（按：漏標點符號）經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四人商議後決定，基於行賄的犯意聯絡，推由林文優於97年7月17日，親自前往彰化市建寶里介壽南路14 巷45號住處，將50萬元親交給黃揮原收受，黃揮原亦未推辭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而予以收受。

四、本署檢察官於97年11月0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組、雲林縣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兵分12路，搜索雲林縣政府、官邸、雲林縣環保局等12處所，並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訊問後，以上開四人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按：字級與格式為地檢署原新聞稿之字級及格式）（按：陳勇兆根本未被傳喚出庭，請見新聞「陳勇兆：我願意和所有人對質（11.04）」、「陳勇兆：拿錢就槍斃（11.06）」。地檢署新聞稿完全捏造事實，憑空杜撰。）

疑點一：新聞稿指承辦人鄭木聰91、92年即陸續受賄，當時縣長為張榮味，蘇治芬根本尚未就任，檢調偵辦時完全未傳喚張榮味及其任內的環保署長，是否選擇性辦案？（蘇治芬就任雲林縣縣長時間為94年12月底）

疑點二：蘇治芬4日清晨遭帶走，拘押時間長達13小時直至隔日凌晨，明顯違法。

疑點三：既然蘇被偵訊直到5日凌晨3點，地檢署卻在4日上午10點，距離拘押蘇治芬不到3小時內，立即發佈罪證確鑿、「訊後聲押」的新聞？

疑點四：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11月4日當天因舅喪本來就向縣府請假，根本沒有出席偵查庭，何來「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陳員又如何被「訊問」及因「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被檢察官向法院聲押？

疑點五：陳勇兆後續於5、6兩日三度到地檢署，且多次上宣傳車聲援蘇治芬，地檢署如罪證確鑿，且認有串證之虞，連新聞稿都發佈了，為何未採取任何動作？

疑點六：雲林地檢署對外宣稱罪證明確，既然如此，便不需再偵查，沒有串證之虞，何須聲押？

疑點七：偵查不公開是司法常識，但本案不論地檢署的發言人或新聞稿，所談的全是跟案情偵查有關的內容，對當事人又無法提示具體事實，卻對社會及媒體無矢放話，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及無罪推定的精神。



蘇治芬給愛子的信

TO：年詢

媽媽擔心你會為這件事擔憂過度，你又是個那麼貼心的小孩，敏感心又軟，如果難過，哭一下下就好，悶太久或哭太久都很傷身體的，要知道，媽媽希望你好好的；有心事就找爸爸或姊姊抒發，好嗎？

我想告訴你，為什麼我要拒保！

因為拒保才能充分表達我的悲哀，一般人總覺得「被收押」，是件不名譽的事，但我寧可「收押」，偵查庭時MaiMai就跟檢察官說：以你提出的證據，就要對民選的首長提出聲押，我不接受，如果你聲押得成，我沒話說，倘若庭上裁決交保我也不會走出地檢！

地檢以MaiMai涉嫌重大貪污要求聲押，對我就是一大污辱，司法是公器，我無力違抗它，但我也可選擇用另一種「自囚」的方式凸顯地檢的濫權與執法過當。

這一陣子，民進黨內氣壓很低，我們都得面對特偵或地檢無限上綱的偵查，這對ＤＰＰ很不公平，當我看到邱義仁被收押時，一夜難眠，難過得不得了，我跟劉建國議員說：以前黨外時代，邱義仁被調查局找去問訊時，老賀領著我們一群朋友討論如何聲援，當時MaiMai將背包備好，隨時準備去坐牢。三十年後，邱義仁又進黑牢，說什麼我都不相信邱義仁會污錢，但他的尊嚴何在？我們都是已接近六十歲的中老年人，為民主打滾了大半生，今天面臨這種情境，真是情何以堪！我自持廉潔所為何來？今天地檢行使公權力的態度與嘴臉，令我印象深刻，如果國家訓練出來的，就是這一批人，他們的辦事能力與態度怎不令我悲傷呢？

詢詢，MaiMai頭有點暈，趁著MaiMai尚有體力時，MaiMai慎重的告訴你，當手銬銬上MaiMai的雙手時，我的心已經死了，我很清楚，以台灣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再大聲說「我沒有貪污」，也找不回我的清譽，清譽是MaiMai的第二生命，沒有了它，我寧願死掉，沒有了它，我沒有力氣再繼續走下去，三十年的光陰，經過阿公阿嬤的洗禮，培養出的「我」，多麼不容易啊！

過去你阿公那一輩，司法的公正性，我們全盤否定，但現在的司法環境充滿對人性的挑撥，它違反偵查不公開，它充滿惡鬥與作秀，它不是讓全民可信賴的，它不是讓台灣的社會更趨於成熟，它是鬥爭的工具，鬥倒了MaiMai，他們會洋洋得意，他們會升官，但他們也會寢食難安，因為無知無能貪心使他們犯了錯誤。

璟美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媽媽拒絕受賄，卻被羅織成荒誕又像夢幻小說的貪污！

檢察官錯了，他傷害了一個愛台灣愛這塊土地的平凡人，他傷害了ＤＰＰ的形象，他傷害了司法的權威！

在獨囚的牢房內，有它封閉又寧靜的一面，MaiMai也累了，給我稻香的穗墊，我會在夢中，夢到年詢的笑容，那是上天恩賜我的，年詢不要哭，相信MaiMai，MaiMai愛你，你知道的，不是嗎？

 媽媽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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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名帳號的讀者，也請推薦一下我這篇文章，救台灣的母親一命!------------------------------>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img height="300"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589259.jpg"/><br/>
<br/>
<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su4814"><strong><font size="3">勇敢的蘇治芬 http://www.wretch.cc/blog/su4814</font></strong></a>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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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a href="http://funp.com/t525509"><font size="5">本文FunP 推文網址</font></a><strong><font size="5">(請大家一定要推一下)<br/>
</font><br/>
</strong><br/>
蘇治芬縣長當庭釋放 2008.11.15<br/><br/>
<img class="alignnone" title="su" src="http://69.89.27.205/~ocottw/pix/images/20081115052534_4601854-1979274.jpg" alt="" width="330" height="270"/><br/><br/>
蘇治芬縣長今日於起訴後移送地方法院，經法官審理之後，無羈押必要而當庭釋放，目前轉送虎尾若瑟醫院醫護中，請大家一同為縣長祈福。<br/>
<br/><br/>
雲林縣長蘇治芬，<span style="FONT-WEIGHT:bold;">絕食抗議已經超過十一天</span>。<br/>
<br/>
我想，大部份的讀者和我一樣，在她的案件剛開始時並不了解真實的情況。這幾天，我上網讀了所有的新聞，試圖分析出真相。你也可以利用 Google，把最近的相關報導好好讀一遍:<a href="http://news.google.com.tw/news?rlz=1B3GGGL_zh-TWTW294&complete=1&hl=zh-TW&q=%E8%98%87%E6%B2%BB%E8%8A%AC&sourceid=Mozilla-search&um=1&ie=UTF-8&resnum=1&as_drrb=q&as_qdr=w&as_mind=6&as_minm=11&as_maxd=13&as_maxm=11&nolr=1" target="_blank">Google上關於蘇治芬的新聞<br/>
</a><br/>
如果你仔細的思考，很容易可以得到一個結論: <br/>
<br/>
<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5"><span style="FONT-WEIGHT:bold;">這是司法迫害案件，沒有程序正義，証據非常薄弱。檢察官以突然羈押的方式對待一個風評很好的縣長，完全是名譽謀殺。所以蘇治芬不惜拒絕交保，以最激烈的絕食方式來抗議司法的迫害。</span></font><br/>
<br/>
可能有人會懷疑，我立場偏綠所以這樣講。但你從下文檢察官的新聞稿中(見文後的附件)，細細思索就可以看出端倪:<br/>
<br/>
<font size="3"><span style="FONT-WEIGHT:bold;">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 color="#000000" size="5">●</font></span>『95年9月間某日，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長興冰店將璟美公司所簽發之10張支票（面額共500萬）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後將支票<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font color="#ff0000">交還</font></span>給葉安耕。』<br/>
<br/>
如果要收賄，那有不當場收下的道理?這件事的真相應該是，<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蘇治芬拒絕了賄賂</span>，而按照常理推斷，檢方很可能逼迫本來就有案在身的葉安耕誣陷蘇治芬。(葉安耕涉案的原因，是發生在蘇治芬當縣長之前，也是行賄，轉污點証人對他自已有利，所以他的証詞根本就不值得採信)。<span style="FONT-WEIGHT:bold;">拒賄卻被污陷，如果是你，會不以死明志嗎?<br/>
</span><br/>
<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 color="#000000" size="5"><strong>●</strong></font></span>在新台灣新聞週刊中提到:(見 <a href="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85372" target="_blank">硬頸蘇治芬 寧死護清白</a>)<br/>
<br/>
『<strong>根據蘇治芬的說法，葉確實有跟她見面，也拿了一個裝有支票的信封要交給她，但她發現信封裡裝的是支票後，就當場拒絕，要葉把支票拿回去。<font color="#ff0000">蘇拒絕接受，要求葉將支票拿回去的動作，檢方刻意地解讀為蘇要葉代為保管支票，這樣的解讀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如何叫人信服</font></strong><font color="#ff0000">？』<br/>
</font><br/>
<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 color="#000000" size="5"><strong>●</strong></font></span>前副統呂秀蓮說: (見 <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711140021+0+0+080614+0,00.html" target="_blank">中時電子報</a>)<br/>
<br/>
<strong>『</strong><span class="txt15"><strong>從五二○馬英九先生就任總統後，台灣人權與法治都大倒退，<font color="#ff0000">司法人員先搜索、羈押再取供、誤判等</font>，而以蘇治芬案粗暴、瑕疵特別嚴重。』<br/>
</strong><br/>
<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 color="#000000" size="5"><strong>●</strong><font size="2">或許最重要的是，這家行賄的璟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現在雲林縣政府真的有放他們水嗎?你可以看這個聯結中，由雲林縣環保局發出的公告(</font><a href="http://www.google.com.tw/search?complete=1&hl=zh-TW&rlz=1B3GGGL_zh-TWTW294&q=%E7%92%9F%E7%BE%8E+site%3Ahttp%3A%2F%2Fwww.ylepb.gov.tw&btnG=%E6%90%9C%E5%B0%8B&meta=&aq=f&oq=" target="_blank"><font size="2">有7篇文章</font></a><font size="2">)。璟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遠在蘇治芬之前就得到設立許可掩埋場，在張榮味時就爆出弊案(見下文:檢察官的新聞稿)。而<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5">在蘇治芬擔任縣長的任內，總共被開了17次罰單(有11次是罰最重的三萬)，甚至被警告要撤消許可。如果蘇治芬收賄，他們會受到這樣的待遇嗎?檢察官說支票兌現是96年4月，但在公告中，96年7月雲林縣政府卻對璟美公司做出了最嚴重的停業警告，這不只沒有對價關係，收賄的假說和被處份的事實根本就是嚴重的矛盾啊!!這是件錯誤的起訴!!<br/>
</font></strong><br/>
這家公司受到的處份:(見 <a href="http://www.ylepb.gov.tw/section5/04_public/04_2news_content.php?bull_id=1190" target="_blank">雲林縣環保局公告1</a>)<br/>
</font></font></span><br/>
</span><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61c821.jpg" alt=""/><br/>
<br/>
引用的法律和成立時間: (見<a href="http://www.ylepb.gov.tw/section5/04_public/04_2news_content.php?bull_id=1189" target="_blank"><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2">雲林縣環保局公告2</font></a><font face="&#x0065b0;&#x007d30;&#x00660e;&#x009ad4;" size="2">)<br/>
</font><br/>
<img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65c1c4.jpg" alt=""/><br/>
<br/>
<br/>
<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 color="#000000" size="5"><strong>●</strong></font></span>被指為當白手套的陳勇兆，交保後也出來發毒誓: (見 <a href="http://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9/today-p1.htm" target="_blank">自由電子報</a>)<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692ebe.jpg"/><br/>
<br/>
馬政府上任到現在，主權淪喪，經濟衰退，朝野空前對立，人權受到賤踏，現在，連司法也變的荒腔走版。<br/>
<br/>
台灣爆發了20年來最嚴重的群眾事件，蔡丁貴教授，野草莓還在靜坐抗議，馬政府只要控制幾家報紙和媒體，就可以為所欲為，甚至在網路上派出網軍四處洗版。完全不理會這些聲音。<br/>
<br/>
<font size="4"><font style="COLOR:rgb(255,0,0);"><span style="FONT-WEIGHT:bold;">我們不能不關心這件事。這已經不是藍營VS綠營，這是獨裁政府VS善良人民的問題。如果檢方能以這樣的方式去對待一個縣長，將來，他們也可以這樣對待你，他們也可以這樣對待我。<br/>
</span></font><br/>
</font>希特勒當年，和馬英九一樣，是人氣極高的民選領導人。但他發動戰爭，屠殺猶太人，整個德國因納粹宣傳機器的左右陷入催眠狀態中，為他從事總總的暴行，有如現在的主流媒體。我們現在回頭看那段歷史，要負責的不只是希特勒，那時代的德國人更要負起絕大部份的責任。<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我想告訴網路上自以為是藍營的網友，還有電視上那些可笑的名嘴，你們真的認為現在只有綠營的人權利和自由受到侵害嗎?我也要請這幾十年來由中國來台灣的第一代，第二代新移民想一想，台灣中國化之後，會變成怎樣?你去中國住一陣子就知道，你有言論自由嗎，中國的司法有正義可言嗎?你希望台灣也變成這樣嗎?<br/>
<br/>
在自由廣場上自焚的劉伯煙老先生，他加入過國民黨。80歲經歷過大風大浪的他，要告訴我們什麼?<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6c5b47.jpg"/><br/>
</font></strong><br/>
檢察官，法官並不是神。他們也會犯錯，他們也有可能被操控。民主國家中，人民才是最大的主人，他們的薪水是我們出的，<span style="FONT-WEIGHT:bold;">我們交稅除了要他們懲治壞人，更重要的是要他們保護好人。因為，這個社會大部份是好人。</span><br/>
<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74d58f.jpg"/><br style="FONT-WEIGHT:bold;"/><br/>
<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5"><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蘇治芬應該要被<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無罪開釋</span>，還她名譽的清白。這件事情，就像我們每天呼吸的空氣一樣重要。我希望每個看到這篇文章的網友，特別是年輕人，能夠一起來關心這個案件，利用任何可能的管道告訴周圍的人這件事的嚴重性。我也盼望，未來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能夠更進步，更保障人權。台灣的母親，可以不必再為了正義，而在淚水中和兒子訣別。</span></font><br/>
<br/>
<font size="4">最新訊息請見:<br/>
<br/>
</font><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su4814"><strong><font size="4">勇敢的蘇治芬 http://www.wretch.cc/blog/su4814</font></strong></a> <br/>
<br/>
<hr style="WIDTH:100%;HEIGHT:2px;"/><br/>
<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5" height="344" src="http://www.youtube.com/v/ZyOzw_ONQ8E&hl=zh_TW&fs=1"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br/> 
<br/>
<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我為什麼拒絕交保、絕食抗議</span></font><br/>
<br/>
<br/>
蘇治芬於雲林二監口述<br/>
<br/>
<font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蘇治芬：「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span></font><br/>
<br/>
<img class="alignnone" title="su" height="266" alt="" src="http://69.89.27.205/~ocottw/pix/images/20081112055039_100568799.jpg" width="400"/><br/>
<br/>
我要表達我為什麼拒絕交保，因為他使用的是公器，所以我們就必須在他的公器裡面接受它的宰制，但是這個公器是國家賦予他的權力，但是如果他行使得當，而且這個程序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我可以接受，也願意配合調查，但是在他行使公器裡頭，我認為它行使過當，過於腐爛，對於一個政治人物不知道尊重，咱們是反對運動的政治家庭出身，政治廉潔對咱來說是很重要的，咱政治操守這麼廉潔，這款的人應該是要得到社會人的尊重，但是我這麼做的時候，今天是你們反而利用公器扣住我們，然後扣住我們這種涉嫌貪污那麼重大的帽子，就算未來我在法庭上，被無罪開釋，但老實說這段過程，如果以國外來講，你無罪開釋可能社會會還給你一個公理，但是以台灣現在的媒體它不可能還你一個公道，到時候我們無罪開釋的話可能在報紙上就只有這麼一點點(手比小小一個方塊)，就好像邱義仁一樣，起初他被收押時我就心裡很不舒服很難過，所以今天我會拒絕交保。<br/>
<br/>
我也覺得因為邱義仁的代誌……讓我覺得……因為你說邱義仁污錢的話，我絕對不相信，我們對邱義仁認識太久，你說邱義仁你會認為他有污錢嗎?(問她妹妹蘇＊＊)，我是絕對不會相信他會污錢，所以我覺得這種東西…這種東西…是讓我覺得…覺得……我絕對不接受這種公器的宰制，所以我今天就想說你，想說我怕被關，我們在聲押庭上不是二邊在對談嗎?(說現場的狀況)，我不怕被關，我也不怕坐牢，我願意接受配合調查，但是我覺得你們的程序一定要嚴謹一定要尊重，因為我們還是無罪推定論，所以目前我還是個無罪推定的人，所以你也要尊重我目前當個無罪推定的人。<br/>
<br/>
我的意思就是說，你的証據要相當充份，但是他在聲押庭的時候完全舉不出來啊，你知道嗎?他的提示是怎樣嗎?他就是這樣子用(手比公文的高度)，我們有監聽譯文一堆，你就用這樣就對啦(手又再比一次)，像道具! 他像道具一樣就是監聽譯文，這算哪門子啊! (敲桌)，這太過份了吧，我們是民選的首長，現在不要說咱是一個縣長或咱是一個民進黨員，就算台灣老百姓他們也不該這樣子，我是說我這件事要凸顯以後你們地檢署要聲押，你要聲押一個人要有充份的把握還有你要有充份的証據，還有你一定要尊重當事人，我覺得太過……像我們這種人被他們踩在腳底下(歎氣)……這樣我用一世人……<br/>
<br/>
我已經參與政治三十冬，我三十冬裡面……三十冬裡面……啊!我是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人家一直要拿錢給我們，咱一直不跟人家拿，現在反過來變成這樣……<br/>
<br/>
勇伯（按：李進勇，蘇治芬偵訊時之陪同律師，曾任基隆市長、法務部政次）問我為何要拒絕交保，我告訴他我為什麼敢進來被它收押，我跟他說的很白，我要抗議這種……對抗宰制的工具，我不願意成為被宰制的工具，所以我要行使我的抵抗權，我也跟他說，你不用擔心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已經做到這樣了啊…這麼的窮，做縣長是越做越窮，交保金六佰萬，不然你有多少錢(問勇伯)? (縣長仿勇伯語氣：撿撿有佰凸萬)，審判長對我說做一個縣長選一個舉花幾仟萬，怎麼可能沒錢，我說你不知道我們的選舉原本就是很多民眾的支持和寄付。<br/>
<br/>
我不願意成為一個被宰制的工具，邱義仁被收押，我以一個三十幾年的朋友的交情，讓我思考很多，讓我對目前偵查的過當，然後對一個台灣民主幾十年應該被尊重的人物，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待遇，讓我真的覺得很悲哀，所以就是從邱義仁的事件到這個，我應該要用另外一種方法，去跟台灣人說，我參與政治一世人，如果到最後地檢署以這種方式來對待我的話，應該有所反擊，我用我的身體來表達。<br/>
<br/>
我有一句話：「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打拚成這樣只是想要樹立一個典範而已，不然參與政治是要做什麼。要跟台灣人說，一個應該受社會上尊重的人，敬重的人，像這種重大貪污，又六佰萬交保，是要去哪裡拿六佰萬?它把我們當成是誰?當成國民黨的政治人物嗎?<br/>
<br/>
縣政的部份，交給李副縣長，你跟應元說一下，有關縣政的部份，讓他扛這個重擔，跟他謝一個多謝。<br/>
<br/>
我想跟縣府的同仁說，我跟你們在一起三年，雖然我曾經疾言厲色過，但是在公務上我謹守分際，尊重公務人員，從來不曾要求過公務人員蓋過一顆你們不想蓋的章，那如果同仁們知道，你們相信我的清白，那就請你們用msn或email告訴我的孩子………我比較放心不下我的孩子。<br/>
<br/>
（蘇治芬 口述 幕僚於雲二監 整理記錄 2008.11.06 09:30）<br/>
<br/>
<img class="alignnone" title="qw2" height="198" alt="" src="http://69.89.27.205/~ocottw/pix/images/20081112055315_phpjfg5na.jpg" width="300"/><br/>
<br/>
<hr style="WIDTH:100%;HEIGHT:2px;"/><br/>
<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雲林地檢署）新聞稿（的疑點）</span></font><font size="4"><br/>
</font><br/>
04/11 2008 TUE 10:12 FAX<br/>
<br/>
（按：上所顯示為雲林縣政府收到地檢署傳真時間）<br/>
<br/>
<br/>
一、<br/>
<br/>
1蘇治芬係現任雲林縣縣長，雲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主任委員；陳勇兆則係林縣工商發展投資（按：漏「策」）進會總幹事；葉安耕係明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安耕前曾因法定抵押權問題與銀行涉訟，經蘇治芬之母蘇洪月嬌之施壓幫忙，得以順利解決，葉安耕因此感念蘇洪月嬌，於歷次選舉均出錢出力幫忙，蘇洪月嬌去世後，葉安耕轉而成為蘇治芬之大樁腳，在治芬競選縣長時，出力甚多，二人情誼匪淺（按：以上這些文字，比較像敵對陣營的競選文宣吧？！）；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按：漏「、」頓號）黃鴻斌四人為璟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璟美公司）股東；黃揮原係現任雲林縣環保局長，鄭木聰係雲林縣環保局業務承辦員。<br/>
<br/>
2 璟美公司為興建垃圾掩埋場，總投入之資金高達近7000萬元，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之資金壓力甚大，且一旦未能取得操作許可，所有之投資將成泡沫，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因此非常心急，遂請與蘇治芬熟識之葉安耕幫忙設法，葉安耕遂表示「可以拿500萬出來，讓我去講講看。」葉安耕旋前往縣長室拜見蘇治芬，在縣長室，葉安耕向蘇治芬表示「璟美公司的操作許可證，如果可以就核發給他們，這樣他們才可以順利營運，我工程款才能順利兌現領到錢，改天如果你選舉，他們也會幫忙贊助（金錢）。」以此暗示蘇治芬璟美公司股東願意行賄之信息。95年9月間某日，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長興冰店將璟美公司所簽發之10張支票（面額共500萬）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後將支票交還給葉安（按：漏「耕」字）保管。（按：新聞稿發出之際，檢察官還在對蘇進行疲勞訊問，葉某也可能同遭類似對待。即使葉安耕片面作出供詞，沒有對質，如何證實真偽？）<br/>
<br/>
4（按：漏小標「3」）96年4月30日，葉安耕提示上開支票獲得兌現，同年6月起至97年1月間止，蘇治芬指派陳勇兆分三次前往明信公司，找葉安耕領取上開款項。（按：陳勇兆在新聞稿發出時，因舅喪向縣府請假，當日根本未被傳喚出庭。疑點同上。）<br/>
<br/>
二、<br/>
<br/>
1林文優、黃鴻彬（按：與前之「斌」有異）、高朝國、張晉彰、林尚永基於行賄公務員之犯意聯絡，於91年11月28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自璟美公司元大銀斗信分行帳號0183213427800提領150萬元後，由高朝國於翌日將其中之50萬元親自送往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其中100萬元則交付給當時之環保局長顏嘉賢），希望鄭木聰在審查璟美公司所請之設置許可證時能予以放水，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以便能儘速取得設置許可，鄭木聰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收受該50萬元，使璟美公司得以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並於92年10月3日順利取得設置許可。<br/>
<br/>
2 92年10月3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璟美公司取得設置許可後，開始進行下一階段之程序，即公文「跑件」，公文除了要照會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室，包括地政局、環保局、農業局、工務局等，以取得地目變更、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為求速度能更快一點，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基於行賄犯意聯絡，於92年10月3日後某日，由張晉彰代表將10萬元親自送至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鄭木聰基於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亦欣然接受上開10萬元。<br/>
<br/>
三、璟美公司原向雲林縣政府申請設置垃圾掩埋場操作許可證時，係以申請每日處理之數量195公噸、每月5850公噸而取得免作環境影響評估，許可興建垃圾掩埋場，並於取得垃圾掩埋場使用執照後，自95年4月25 日申請核可試運轉後即違法超收垃圾量，本案操作許可證核發期限雖係至100年8月31日止，惟許可證上註記「有效期限屆滿前，掩埋場容積已飽和時，應立即停止營業」，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人為能繼續違法超收垃圾以謀取更多不法利益，希望環保局長張揮原能在垃圾場高層（高層的高度愈高，垃圾就堆的愈多）、空氣及水的檢能放水（按：漏標點符號）經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四人商議後決定，基於行賄的犯意聯絡，推由林文優於97年7月17日，親自前往彰化市建寶里介壽南路14 巷45號住處，將50萬元親交給黃揮原收受，黃揮原亦未推辭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而予以收受。<br/>
<br/>
四、本署檢察官於97年11月0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組、雲林縣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兵分12路，搜索雲林縣政府、官邸、雲林縣環保局等12處所，並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訊問後，以上開四人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按：字級與格式為地檢署原新聞稿之字級及格式）（按：陳勇兆根本未被傳喚出庭，請見新聞「陳勇兆：我願意和所有人對質（11.04）」、「陳勇兆：拿錢就槍斃（11.06）」。地檢署新聞稿完全捏造事實，憑空杜撰。）<br/>
<br/>
疑點一：新聞稿指承辦人鄭木聰91、92年即陸續受賄，當時縣長為張榮味，蘇治芬根本尚未就任，檢調偵辦時完全未傳喚張榮味及其任內的環保署長，是否選擇性辦案？（蘇治芬就任雲林縣縣長時間為94年12月底）<br/>
<br/>
疑點二：蘇治芬4日清晨遭帶走，拘押時間長達13小時直至隔日凌晨，明顯違法。<br/>
<br/>
疑點三：既然蘇被偵訊直到5日凌晨3點，地檢署卻在4日上午10點，距離拘押蘇治芬不到3小時內，立即發佈罪證確鑿、「訊後聲押」的新聞？<br/>
<br/>
疑點四：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11月4日當天因舅喪本來就向縣府請假，根本沒有出席偵查庭，何來「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陳員又如何被「訊問」及因「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被檢察官向法院聲押？<br/>
<br/>
疑點五：陳勇兆後續於5、6兩日三度到地檢署，且多次上宣傳車聲援蘇治芬，地檢署如罪證確鑿，且認有串證之虞，連新聞稿都發佈了，為何未採取任何動作？<br/>
<br/>
疑點六：雲林地檢署對外宣稱罪證明確，既然如此，便不需再偵查，沒有串證之虞，何須聲押？<br/>
<br/>
疑點七：偵查不公開是司法常識，但本案不論地檢署的發言人或新聞稿，所談的全是跟案情偵查有關的內容，對當事人又無法提示具體事實，卻對社會及媒體無矢放話，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及無罪推定的精神。<br/>
<hr style="WIDTH:100%;HEIGHT:2px;"/><br/>
<img class="alignnone" title="le" height="511" alt="" src="http://69.89.27.205/~ocottw/pix/images/20081112055633_1226295662-148.jpg" width="518"/><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r/>
</span><font style="COLOR:rgb(255,0,0);" size="6"><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蘇治芬給愛子的信</span></font><br/>
<br/>
TO：年詢<br/>
<br/>
媽媽擔心你會為這件事擔憂過度，你又是個那麼貼心的小孩，敏感心又軟，如果難過，哭一下下就好，悶太久或哭太久都很傷身體的，要知道，媽媽希望你好好的；有心事就找爸爸或姊姊抒發，好嗎？<br/>
<br/>
我想告訴你，為什麼我要拒保！<br/>
<br/>
因為拒保才能充分表達我的悲哀，一般人總覺得「被收押」，是件不名譽的事，但我寧可「收押」，偵查庭時MaiMai就跟檢察官說：以你提出的證據，就要對民選的首長提出聲押，我不接受，如果你聲押得成，我沒話說，倘若庭上裁決交保我也不會走出地檢！<br/>
<br/>
地檢以MaiMai涉嫌重大貪污要求聲押，對我就是一大污辱，司法是公器，我無力違抗它，但我也可選擇用另一種「自囚」的方式凸顯地檢的濫權與執法過當。<br/>
<br/>
這一陣子，民進黨內氣壓很低，我們都得面對特偵或地檢無限上綱的偵查，這對ＤＰＰ很不公平，當我看到邱義仁被收押時，一夜難眠，難過得不得了，我跟劉建國議員說：以前黨外時代，邱義仁被調查局找去問訊時，老賀領著我們一群朋友討論如何聲援，當時MaiMai將背包備好，隨時準備去坐牢。三十年後，邱義仁又進黑牢，說什麼我都不相信邱義仁會污錢，但他的尊嚴何在？我們都是已接近六十歲的中老年人，為民主打滾了大半生，今天面臨這種情境，真是情何以堪！我自持廉潔所為何來？今天地檢行使公權力的態度與嘴臉，令我印象深刻，如果國家訓練出來的，就是這一批人，他們的辦事能力與態度怎不令我悲傷呢？<br/>
<br/>
詢詢，MaiMai頭有點暈，趁著MaiMai尚有體力時，MaiMai慎重的告訴你，當手銬銬上MaiMai的雙手時，我的心已經死了，我很清楚，以台灣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再大聲說「我沒有貪污」，也找不回我的清譽，清譽是MaiMai的第二生命，沒有了它，我寧願死掉，沒有了它，我沒有力氣再繼續走下去，三十年的光陰，經過阿公阿嬤的洗禮，培養出的「我」，多麼不容易啊！<br/>
<br/>
過去你阿公那一輩，司法的公正性，我們全盤否定，但現在的司法環境充滿對人性的挑撥，它違反偵查不公開，它充滿惡鬥與作秀，它不是讓全民可信賴的，它不是讓台灣的社會更趨於成熟，它是鬥爭的工具，鬥倒了MaiMai，他們會洋洋得意，他們會升官，但他們也會寢食難安，因為無知無能貪心使他們犯了錯誤。<br/>
<br/>
璟美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媽媽拒絕受賄，卻被羅織成荒誕又像夢幻小說的貪污！<br/>
<br/>
檢察官錯了，他傷害了一個愛台灣愛這塊土地的平凡人，他傷害了ＤＰＰ的形象，他傷害了司法的權威！<br/>
<br/>
在獨囚的牢房內，有它封閉又寧靜的一面，MaiMai也累了，給我稻香的穗墊，我會在夢中，夢到年詢的笑容，那是上天恩賜我的，年詢不要哭，相信MaiMai，MaiMai愛你，你知道的，不是嗎？<br/>
<br/>
 媽媽 2008.11.6<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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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br/>
<a href="http://funp.com/t525509"><font size="5">本文FunP 推文網址</font></a><strong><font size="4">(請大家一定要推一下)<br/><br/><br/><br/>
有無名帳號的讀者，也請推薦一下我這篇文章，救台灣的母親一命!------------------------------>

</font><br/></strong></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3">(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台灣政治經濟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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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野草莓學運學生的一些心聲]]></title>
    <updated>2008-11-10T18:07: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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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先閉嘴，聽這些學生說。

背景音樂:野莓之聲
我已經睜開眼了 撐過甦醒的疼痛
我伸開雙手迎接四方的風 抖落刺骨的操縱
我不是溫室花朵 你也不用假裝溫柔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們背叛自己以後 不要連我們一起出售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丟棄了信念以後 灰燼裡我們選擇出走
安靜不代表認同 和平不代表承受
你的傲慢再一次燙傷了我
這一次我不會沈默
*repeat 副歌

影片出自Rousseau510:http://tw.youtube.com/watch?v=hZt6MbonLEE (本文只接受無名會員回應)

野草莓學運重要聯結懶人包(BillyPan 版Ver.2.2.1)

http://live.yahoo.com/wenli直播已修好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src="http://www.youtube.com/v/hZt6MbonLEE&hl=zh_TW&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25" height="344"></embed>
<br/><br/>
先閉嘴，聽這些學生說。<br />
<br/>
背景音樂:野莓之聲<br />
我已經睜開眼了 撐過甦醒的疼痛<br />
我伸開雙手迎接四方的風 抖落刺骨的操縱<br />
我不是溫室花朵 你也不用假裝溫柔<br />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br />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br />
在你們背叛自己以後 不要連我們一起出售<br />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br />
在你丟棄了信念以後 灰燼裡我們選擇出走<br />
安靜不代表認同 和平不代表承受<br />
你的傲慢再一次燙傷了我<br />
這一次我不會沈默<br />
*repeat 副歌<br /><br />

影片出自Rousseau510:<a href="http://tw.youtube.com/watch?v=hZt6MbonLEE">http://tw.youtube.com/watch?v=hZt6MbonLEE</a><br /><br /> (本文只接受無名會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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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531">野草莓學運重要聯結懶人包(BillyPan 版Ver.2.2.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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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live.yahoo.com/wenli">http://live.yahoo.com/wenli</a>直播已修好<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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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2">(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台灣政治經濟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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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野草莓學運，誕生!]]></title>
    <updated>2008-11-09T20:00: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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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就在自由廣場，我正寫著Blog的同時，靜坐抗議的學生歡呼中決定了他們行動的名字:『野草莓學運』。

身為一個老野百合學運份子，我在讓人暈眩的déjà vu中，見証了一個新時代的誕生。

前天他們被驅離架走時，氣氛是悲壯的。昨天下起大雨，同學穿著雨衣泡在水裏固執地不肯離開，只能說慘烈。但這群野草莓，還是堅持留了下來。今天帳蓬搭起來，發電機裝好了，晚上他們準備拿LCD投影機看樂生的記錄片。5，6台 NoteBook， Wifly， 3.5G， Plurk， Twitter， PTT， MSN，Y!live，不斷地把廣場的訊息以各種語文發送到全世界，野草莓，在暴風雨後，總算開始結實，開始成熟了。

  















而我何其有幸，能在他們身邊默默的守護，觀察，記錄。思索著眼前發生的這一切，和我們的台灣。

野草莓學運重要聯結懶人包(BillyPan 版Ver.2)


PS.


野草莓至少有三層意涵:

1.。對『草莓族』一詞的自嘲和反抗。

2。伯格曼(Ingmar Bergman)的電影:野草莓『Wild Strawberries』，這是那種老頭兒們都會說是經典，然後每個人看到一半保証睡著的片子。




 

看了想睡不必覺得丟臉，這本來就是在講夢境的...

3。電影『草莓宣言』(The Strawberry Statement)，講的是1968年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運的事。(同年還有法國的學生運動)。 

  

這個就超激情不會想睡了(阿杜仔不像溫溫吞吞的台灣人，真是生猛有力，對妹仔和鎮暴警察都直接撲上去...)。看到後面才知道...天啊，國外的學運是這樣搞的...

(嗯，部落客Billy Pan真有學問啊....我想你會說...其實不是啦，在廣場上，我也是在旁偷偷聽教授講課才知道這些的啦....ㄎㄎ...)]]></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br/>
<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40bb466.jpg" style="width:539px;height:359px;"/><br/>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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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就在自由廣場，我正寫著Blog的同時，靜坐抗議的學生歡呼中決定了他們行動的名字:『<font size="4"><span style="font-weight:bold;">野草莓學運</span></font>』。<br/>
<br/>
身為一個老野百合學運份子，我在讓人暈眩的<em>déjà vu</em>中，見証了一個新時代的誕生。<br/>
<br/>
前天他們被驅離架走時，氣氛是悲壯的。昨天下起大雨，同學穿著雨衣泡在水裏固執地不肯離開，只能說慘烈。但這群野草莓，還是堅持留了下來。今天帳蓬搭起來，發電機裝好了，晚上他們準備拿LCD投影機看樂生的記錄片。5，6台 NoteBook， Wifly， 3.5G， Plurk， Twitter， PTT， MSN，Y!live，不斷地把廣場的訊息以各種語文發送到全世界，野草莓，在暴風雨後，總算開始結實，開始成熟了。<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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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何其有幸，能在他們身邊默默的守護，觀察，記錄。思索著眼前發生的這一切，和我們的台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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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l="bookmark" href="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531">野草莓學運重要聯結懶人包(BillyPan 版Ver.2)</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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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PS.<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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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野草莓至少有三層意涵:<br/>
<br/>
1.。對『<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草莓族</span>』一詞的自嘲和反抗。<br/>
<br/>
2。<font face="Verdana, Arial, Helvetica, sans serif" size="2" color="darkred" style="color:rgb(0, 0, 0);">伯格曼(</font><font face="Verdana, Arial, Helvetica, sans serif" size="2" color="#858585" style="color:rgb(0, 0, 0);">Ingmar Bergman)</font><font face="Verdana, Arial, Helvetica, sans serif" size="2" color="darkred" style="color:rgb(0, 0, 0);">的電影:<span style="font-weight:bold;">野草莓『</span></font><font size="2" style="color:rgb(0, 0, 0);"><font face="Verdana"><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ild Strawberries』</span>，這是那種老頭兒們都會說是經典，然後每個人看到一半保証睡著的片子。<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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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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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想睡不必覺得丟臉，這本來就是在講夢境的...<br/>
<br/>
3。電影<span style="font-weight:bold;">『草莓宣言』(</span></font></font><span style="font-weight:bold;">The Strawberry Statement)</span>，講的是1968年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運的事。(同年還有法國的學生運動)。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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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這個就超激情不會想睡了(阿杜仔不像溫溫吞吞的台灣人，真是生猛有力，對妹仔和鎮暴警察都直接撲上去...)。看到後面才知道...天啊，國外的學運是這樣搞的...<br/>
<br/>
(嗯，部落客Billy Pan真有學問啊....我想你會說...其實不是啦，在廣場上，我也是在旁偷偷聽教授講課才知道這些的啦....ㄎㄎ...<img src="http://s.pixfs.net/blog.pixnet.net/smiley/b06.gif" al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1">(Read More...)</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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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2008年11月7日，下午5點，行政院門口]]></title>
    <updated>2008-11-07T20:16: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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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他是你的孩子 

 



他們青春 自信 



帥氣 



漂亮 



有時充滿正義感 



有時完全進入自己的世界 



廿多歲了 



已經多久 你不曾和他促膝長談 



告訴他這廿多年來的種種改變 



他三歲的時候 



蔣總統逝世 全國守喪一個月 



他五歲前 有上千條歌曲被禁唱 



他四歲時 人民還在高喊總統民選 



六歲時 還有人遭遇滅門血案 政治屠殺 



他七歲時 還有人自焚 爭取言論自由 



他十二歲前 警察還可以毆打遊行民眾 



這些歷史都過去了 



但真的 它們並不很遙遠 



你的孩子必須知道 



沒有憲兵可以檢查他iPod裡的歌曲 



當年反對總統民選的人 



現在也參選總統了 



吶喊總統下台可以不用坐牢 



這些都不是天經地義 



這是我們用血淚換來的自由 



請和你的孩子促膝長談 



告訴他 在他身上的這一切 



是多麼珍貴 



請守護孩子 你就是台灣的守護者


http://live.yahoo.com/wenli



新版1106靜坐blog 

 

這是一位女同學希望我拍下來放在blog上的，她被驅離時留下的傷。 

我想，更痛的是心裏吧。]]></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billypan101&b=137&f=1618073290.jpg"><img border="0"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2c95dc8.jpg" alt="" style="width:414px;height:276px;"/></a><br/>
<br/>
<font size="4"><span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他是你的孩子 </span></font><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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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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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 class="scroll"><font size="4">他們青春 自信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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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帥氣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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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漂亮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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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有時充滿正義感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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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有時完全進入自己的世界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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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廿多歲了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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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已經多久 你不曾和他促膝長談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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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告訴他這廿多年來的種種改變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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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他三歲的時候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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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蔣總統逝世 全國守喪一個月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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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他五歲前 有上千條歌曲被禁唱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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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他四歲時 人民還在高喊總統民選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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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六歲時 還有人遭遇滅門血案 政治屠殺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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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他七歲時 還有人自焚 爭取言論自由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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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他十二歲前 警察還可以毆打遊行民眾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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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這些歷史都過去了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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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但真的 它們並不很遙遠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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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你的孩子必須知道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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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沒有憲兵可以檢查他iPod裡的歌曲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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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當年反對總統民選的人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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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現在也參選總統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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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吶喊總統下台可以不用坐牢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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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這些都不是天經地義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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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這是我們用血淚換來的自由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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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請和你的孩子促膝長談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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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告訴他 在他身上的這一切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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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是多麼珍貴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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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請守護孩子 你就是台灣的守護者</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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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live.yahoo.com/wenli">http://live.yahoo.com/wenli</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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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新版1106靜坐blog</a>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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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這是一位女同學希望我拍下來放在blog上的，她被驅離時留下的傷。 <br/>
<br/>
我想，更痛的是心裏吧。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300">(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布列松練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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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台灣最後的良心 - 學生]]></title>
    <updated>2008-11-07T00:46:00+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299"/>
    <summary><![CDATA[寫這篇文章時，圓山還在持續激烈的抗爭。

應該有20年。台灣人沒有看過這麼狂暴的打鬥了。媒體開始不斷的污蔑著，這些『暴力份子』...

對，黃花崗72烈士，哪一個不是『暴力份子』呢??

幾十萬人上街和平地遊行，但，他們的聲音政府充耳不聞。

許多部落客用最溫和的方式抗議，卻被毆打驅離。不但不想聽你的意見，還尊嚴都不給你。

那些絕望的人們，已經不理會被指控使用暴力，也不打算接受反對黨的指揮，他們正在用身體，用最原始的方式，行使人民的抵抗權。

一意孤行的馬政府，沒有多久的時間，竟把台灣的人民逼到了這個地步。除了拼命指控暴力，除了污名化這些人別有所圖，他們心裏可有一絲絲害怕，會私下做一點點反省嗎?

如果我們不希望暴力，那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有效地傳達人民的聲音，而對這個渺視人權，玩弄司法，過度親中，操縱媒體的政府，起一點抗衡的作用?

  
行政院門口現場Live web Cam

http://live.yahoo.com/wenli (網路聊天室)

為抗議警察暴力及捍衛自由人權，11月6日，教授、學者及學生自發性地集結，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台大師大政大學生在中午時分已約有400-500人靜坐在行政院前，交大學生也在交大第二餐廳前發起抗議踐踏人權靜坐活動。



這是他們的活動訴求：一。馬英九公開道歉。
二。劉兆玄公開道歉。
三。國安局長下台。
四。警政署長下台。
五。修改集會遊行惡法。



他們的聲明稿: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 行粗暴 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 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 挑釁和 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 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 護裡，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 僕，如 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 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聯絡人：李明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柯朝欽(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研究助理)
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
學生恐怕是台灣社會最後的良心了。他們已經打算在行政院前面過夜。明天醒來，台灣的民主，自由和人權，是倒退或是前進?這一代的年輕人，你們自已決定。那是你們的未來。


抗議學生的blog





本文推文網址]]></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寫這篇文章時，圓山還在持續激烈的抗爭。<br/>
<br/>
應該有20年。台灣人沒有看過這麼狂暴的打鬥了。媒體開始不斷的污蔑著，這些『暴力份子』...<br/>
<br/>
對，黃花崗72烈士，哪一個不是『暴力份子』呢??<br/>
<br/>
幾十萬人上街和平地遊行，但，他們的聲音政府充耳不聞。<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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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部落客用最溫和的方式抗議，卻被毆打驅離。不但不想聽你的意見，還尊嚴都不給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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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絕望的人們，已經不理會被指控使用暴力，也不打算接受反對黨的指揮，他們正在用身體，用最原始的方式，行使人民的抵抗權。<br/>
<br/>
一意孤行的馬政府，沒有多久的時間，竟把台灣的人民逼到了這個地步。除了拼命指控暴力，除了污名化這些人別有所圖，他們心裏可有一絲絲害怕，會私下做一點點反省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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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不希望暴力，那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有效地傳達人民的聲音，而對這個渺視人權，玩弄司法，過度親中，操縱媒體的政府，起一點抗衡的作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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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門口現場Live web Cam<br/>
<br/>
<a href="http://live.yahoo.com/wenli" target="_blank">http://live.yahoo.com/wenli</a> (網路聊天室)<br/>
<br/>
<strong>為抗議警察暴力及捍衛自由人權，11月6日，教授、學者及學生自發性地集結，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台大師大政大學生在中午時分已約有400-500人靜坐在行政院前，交大學生也在交大第二餐廳前發起抗議踐踏人權靜坐活動。<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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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 行粗暴 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 即遭受上述對待。</p>
<p>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 挑釁和 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 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p>
<p>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p>
<p>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 護裡，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p>
<p>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 僕，如 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 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p>
<p>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p>
<p>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br/>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br/>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p>
<p>聯絡人：李明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br/>
共同發起人：<br/>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br/>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br/>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br/>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br/>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br/>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br/>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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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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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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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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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馬英九快閃，陳雲林蹺跑!圍城照片集。]]></title>
    <updated>2008-11-06T13:19:00+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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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

本來今天下午的馬陳會提前到早上11點進行。我聽到plurk的消息就帶著相機跑去。到了後，才知道鎮暴警察已經先K過群眾，血流一地。而馬陳會一下就結束。

前戲玩了三天，弄的到處是傷，怎麼進去5分鐘就早洩?(最近我看了太多獨孤木的網誌受到污染....)

你不顧人民的意志一意孤行惡搞，現在糗了吧。

陳雲林還是沒有叫總統。

現場在拒馬前小英和天王們靜坐中，圍城提前發動。

街頭游擊戰差不多了，現在這裏恐怕變成政見大會。而網路的論述戰爭才正要開始。

我把剛拍的到照片先放上來。這一帖，算是攝影習作。

今天的大圍城，部落客如果拍了相片的，也請在下面的回應中留下網址，方便網友觀賞。

再一次置入性行銷 http://ocot.tw ，接下來要爭取衝突後的詮釋權。



































相本在此，老規矩，註明出處後可自由使用。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billypan101&book=136

攝於2008年11月6日11:30AM左右，Canon 450D, EFS 17-85 mm

...好像要有一隻小白鏡頭啊....那麼就可以把小英的表情拍的很清楚了...]]></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img alt="" src="http://pic.pimg.tw/billypan/4964ae22e9854.jpg"/><br/>
<br/>
本來今天下午的馬陳會提前到早上11點進行。我聽到plurk的消息就帶著相機跑去。到了後，才知道鎮暴警察已經先K過群眾，血流一地。而馬陳會一下就結束。<br/>
<br/>
<strong>前戲玩了三天，弄的到處是傷，怎麼進去5分鐘就早洩?</strong>(最近我看了太多獨孤木的網誌受到污染....<img alt="" src="http://s.pixfs.net/blog.pixnet.net/smiley/b06.gif"/>)<br/>
<br/>
你不顧人民的意志一意孤行惡搞，現在糗了吧。<br/>
<br/>
<strong>陳雲林還是沒有叫總統。</strong><br/>
<br/>
現場在拒馬前小英和天王們靜坐中，圍城提前發動。<br/>
<br/>
街頭游擊戰差不多了，現在這裏恐怕變成政見大會。而網路的論述戰爭才正要開始。<br/>
<br/>
我把剛拍的到照片先放上來。這一帖，算是攝影習作。<br/>
<br/>
今天的大圍城，部落客如果拍了相片的，也請在下面的回應中留下網址，方便網友觀賞。<br/>
<br/>
再一次置入性行銷 <a href="http://ocot.tw">http://ocot.tw</a> ，接下來要爭取衝突後的詮釋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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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本在此，老規矩，註明出處後可自由使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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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billypan101&book=136">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billypan101&book=136</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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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於2008年11月6日11:30AM左右，Canon 450D, EFS 17-85 mm<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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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要有一隻小白鏡頭啊....那麼就可以把小英的表情拍的很清楚了...  <div class="more"><a href="http://billypan.pixnet.net/blog/post/22802298">(Read More...)</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布列松練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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